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怎么办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3 08:10:48 324 人看过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怎么办理

(一)办事流程:

1、受理申请

2、组织报批材料

3、市局代市政府审批

4、核收费用

5、注册登记

6、核发他项权利证书

(二)收件材料:

1、申请书原件一份(双方依实际情况共同申请并加盖公章);

2、土地抵押登记申请表一份(国土部门提供固定表格,抵押双方在封面均需加盖公章);

3、抵押双方法人代表证明原件各一份;

4、抵押双方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各一份;

5、抵押双方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6、抵押双方营业执照及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一份;

7、抵押土地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8、有土地评估资质单位评估的土地评估报告及经国土部门同意的估价结果备案表原件各一份;

9、

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原件一式三份(国土部门提供固定格式样本,双方加盖公章,并由法人代表签章,如属委托签章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合同中应注明抵押金额、抵押期限、评估额、土地证号、面积等)

;

10、开发区范围内的土地需提供开发区管委会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

11、抵押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

12、房屋抵押证明、房产证、商品房预售合同等其他材料。

注:所有复印件均需提供原件核对。

(三)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登记规则》等

(四)工作时限:

7个工作日(不含公告和领导审批时间)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土地抵押额在200万元(含200万元,下同)以下:1000元/宗;

土地抵押额在200—500万元之间:2000元/宗;

土地抵押额在500—1000万元之间:3000元/宗;

土地抵押额在1000—3000万元之间:4000元/宗;

土地抵押额在3000万元以上:不超过7000元/宗;

抵押双方不变,同一宗地再次或多次抵押按上述标准25%收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4日 06: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权抵押相关文章
  • 土地使用权登记,颁发(换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办理事项土地使用权登记,颁发(换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办事程序1、受理;2、调查;3、测量;4、审核;5、报批;6、发证。申报材料1、土地登记申请书;2、法人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个人身份证明;4、土地权属来源证明;5、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等(详见附件)。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收费标准1、党政机关、人民团体、金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每宗土地收10元;2、企业、自收自支单位面积在1000m2(含1000m2)以下每宗地收110元,每超过500m2以内加收40元,最高不超过4万元;3、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面积在2500m2(含2500m2)以下每宗地收160元,每超过500m2以内加收20元,最高不超过1万元;4、城镇私房用于生产经营的在500m2(含500m2)以下每宗地收90元,每超过100m2以内加收20元,最高不超过200元;5、城镇居民住房(私房)面积在100m2(含100m2)以下,每宗
    2023-06-05
    152人看过
  • 关于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法规标题】关于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颁布时间】2004年1月15日(2004年1月15日国土资源部文件国土资发〔2004〕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以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为标的物设定抵押,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即视同已经具有审批权限的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不必再另行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审批手续。
    2023-06-04
    374人看过
  • 商品房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流程是什么?
    一、商品房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流程是什么?(一)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1、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3、抵押合同;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证》;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二)受理申请: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备,申请文件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申请文件符合规定的,则予受理,给该申请编号并给回执,回执注明所收取的文件、受理日期和编号。(三)审核:登记机关从房地产登记册查明申请转移登记的房地产权利状况,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驳回转移登记申请从房地产登记册或电脑记录中查明申请抵押登记的房地产的权利状况后,审查下列文件是否真实、齐全和有效:(四)登记:对核准抵押登记的,在房地产权利证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并在房地产登记册上作抵押记录。
    2023-06-03
    204人看过
  • 如何办理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手续
    国务院55号令《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五章中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土地使用权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签订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抵押人到期未能履行债务或者在抵押合同期间宣告解散、破产的,抵押权人有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抵押合同的规定处分抵押财产。处分抵押财产所得,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因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抵押权因债务清偿或者其他原因而消灭的,应当依照规定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2023-04-22
    443人看过
  • 房屋预售后土地使用权可否抵押登记
    房屋预售后土地使用权抵押可以。商品房预售完成后,土地使用权仍属于开发商所有,开发商有权以预售商品房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但已进行预告登记的预售商品房中,不得对其预告登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一、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土地附着物在经济形态和自然形态上都与土地密不可分,故法律上二者的产权归属也是一致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土地使用权抵押,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二、购买预售商品房要注意什么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公司出售尚未建成的商品房的行为。由于商品房开发投资大、周期长、风险高,为解决商品房开发过程中资金紧张的问题,开发商普遍采取商品房预售的办法。由于预售商品房和已建
    2023-03-10
    83人看过
  • 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地上附着物的抵押
    我国的国有土地所有权不得买卖,土地使用权可以有偿转让。由于房屋与土地不可分离,所以在以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应当将该土地上的房屋同时抵押。要注意两点,一是如果该国有土地使用权是由国家划拨取得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在拍卖房地产的价款中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后,抵押权人才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二是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订立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财产。在拍卖该抵押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时,可以将新增的房屋一同拍卖,但对新增房屋拍卖的价款,抵押权人没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2023-04-22
    188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抵押解除后应该怎样进行登记
    一、土地使用权抵押解除后应该怎样进行登记1.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到镇街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申请;2.镇街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将材料转交镇街国土城建和水务局;3.镇街国土城建和水务局调查、审核材料,转交区不动产登记中心;4.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材料,将审批结果转交镇街国土城建和水务局;5.镇街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将审批结果再转交镇街行政服务中心窗口;6.镇街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短信通知申请人领取办理结果。二、土地使用权抵押解除的材料土地使用权抵押解除需要提交的材料:1.申请人提交抵押权人的解除或终止抵押合同的证明文件、《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土地使用证收件单》和《土地使用权抵押注销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属单位的要提交法人证明、《土地登记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属个人的要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簿;委托代理的,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3.抵押权人因遗失土地他项权
    2023-12-01
    426人看过
  • 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需提交哪些材料,到什么部门办理
    一、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需提交哪些材料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在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签定后十五日内,需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申请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1.被抵押土地的集体土地所有者同意抵押的证明;2.抵押登记申请书;3.抵押人和抵押权人身份证明;4.抵押合同;5.经土地管理部门确认的地价评估报告;6.土地使用权属证明;7.土地管理部门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文件。二、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到什么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到国土资源局部门办理。一般是在政务中心窗口办理,包括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三、可进行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范围可进行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范围如下: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2.以作价出资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3.以国家授权经营方式取得的国有土
    2023-05-24
    242人看过
  • 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后是否有效
    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有效。土地使用权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签订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一、抵押合同生效条件有哪些抵押合同生效要件如下:1、书面订立抵押合同;2、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具有订立抵押合同的民事能力;3、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一致的体现;4、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与公序良俗。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或者抵押权的顺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内容。但是,抵押权的变更未经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的,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定抵押,抵押权人放弃该抵押权、抵押权顺位或者变更抵押权的,其他担保人在抵押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但是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的除外。抵押合同是抵押权人(通常是债权人)与抵押人(既可以
    2023-03-20
    324人看过
  • 有地上附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哪些规定
    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抵押后,并不丧失转让权,但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应告知抵押权人。属于房产的要房产证属于设备的去工商什么都没有的没办法登记只能和土地一起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前提及准备工作1、土地使用权抵押必须以初始土地登记作为前提,领取土地使用证。2、以划拨、租赁、入股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必须连同地上建筑物一同抵押。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3、土地使用权抵押应当进行地价评估。(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抵押人委托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由抵押权人认可并经国土管理部门确认后,发放确认文件,并批准抵押;(2)以划拨、出租、入股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按不同的用途、性质实行差额抵押,由抵押人委托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经土地管理部门确认,发放确认文件并批准抵押,核定出让金数额后,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定抵押合同。4、
    2023-05-04
    281人看过
  • 怎么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1、什么情况下可以办理注销登记?(1)土地灭失的;(2)权利人放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3)依法没收、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4)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致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由谁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的申请主体应当是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3、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要提交什么材料?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不动产权属证书;(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材料,包括:A、国有建设用地灭失的,提交其灭失的材料;B、权利人放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提交权利人放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书面文件。被放弃的国有建设用地上设有抵押权、地役权或已经办理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的,需提交抵押权人、地役权人、预告登记权利人或查封机关同意注销的书面文件;C、依法
    2023-04-16
    158人看过
  • 可以抵押的土地使用权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但必须是建筑用地。土地使用权抵押是土地使用权人把土地使用权作担保财产以保证自己或第三人履行债务的行为。通过土地使用权抵押,债权人可能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变价处分权和就卖得价款优先受偿权。期房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是否可以根据我国《房产抵押》第34条规定,以下财产可作担保物:(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五)依法获准尚未建造的或者正在建造中的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当事人办理了抵押物登记以后可以抵押;(六)借款人以所购自用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必须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由此可见,期房只要办理了抵押登记以后就可以抵押。《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
    2023-08-13
    352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只能向金融机构吗
    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不是只能向金融机构,已经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给非金融机构。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条件:(一)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通过有偿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合法土地使用权,并且是已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的土地使用权。(二)土地使用权抵押设定本身并不发生土地使用权转移,即土地使用权抵押后,土地使用者可继续对土地进行占有、收益,只有在债务不能履行时,抵押权人才能依照法定程序处分土地使用权,此时土地使用权才发生转移。(三)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抵押,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必须同时抵押。(四)土地使用权抵押不得违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五)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抵押后,并不丧失转让权,但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应告知抵押权人。一、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对象范围是什么?土地使用
    2023-04-06
    255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范围及限制对象
    本文为您介绍有关抵押担保的知识,包括可进行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范围以及限制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对象。可进行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范围: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2以作价出资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3以国家授权经营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4以国家租赁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5经市、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国有企业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6通过承租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7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人同意抵押的荒地(包括国有和集体所有的荒地、荒沟、荒水、荒滩等);8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使用权须同时抵押;9如将整个宗地中部分土地设定抵押的,则应经测绘公司的实测、地籍部门审核后方可抵押;10.以共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需经其他共有人同意后方可抵押。限制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对象:1未依法领取土地证书的不得设定抵押。2.土地所有权不得设定抵押。
    2023-06-08
    209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抵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土地使用权作为清偿债务的担保,而不转移占有的行为。土地使用权抵押关系成立后,债务人到期不能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得申请人民法院拍卖作为抵押物的土地.使用权,以拍卖款抵偿债务,如有剩余,应退还给抵押人,... 更多>

    • 如何办理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如何办理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14
      所谓国有土地租赁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国有土地出租给使用者使用,由使用者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一定年期的土地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的行为。租赁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可以依法抵押,抵押权实现时,土地租赁合同同时转让。那么,如何办理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笔者认为办理程序如下:首先对国有租赁土地进行地价评估。办理国有租赁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前,抵押人要委托有评估地价资质的中介机构对
    • 用于出租土地使用权怎么办理抵押登记?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4
      《土地管理法》规定:“城镇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进行出租、抵押已办理土地登记的,应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出租、抵押登记。”
    • 土地使用权设立抵押权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如何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2-15
      土地使用权设立抵押权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在抵押合同签订后15日内,将被抵押土地使用证、抵押合同、地价评估及确认报告,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件共同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抵押登记,一方到场申请抵押登记的必须持有对方授权委托文件。 申请登记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分别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以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提交土地管理部门确认的抵押的土地使用出让金额证明。 二、以房屋及其占有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抵押
    • 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流程是什么,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流程是怎样的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5-04
      关于土地抵押登记流程的问题,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前提及准备工作 1、土地使用权抵押必须以初始土地登记作为前提,领取土地使用证。 2、以划拨、租赁、入股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必须连同地上建筑物一同抵押。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 3、土地使用权抵押应当进行地价评估。 (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抵押人委托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由抵押权人认可并经国土管理部门确
    • 在建工程办理抵押登记土地使用权如何抵押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15
      多年来开展国际承包工程的经验证明,靠低于成本价得标的做法是不可取的。因为低于成本价得标的结果使得项目的实施变得更加困难。虽然可以进行索赔等工作设法补救,但索赔和仲裁的工作不仅会消耗大量的时间和金钱,而且绝大多数的索赔是不成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