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医疗保险政策简介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0 19:34:00 462 人看过

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个人帐户和统筹基金两部分构成。

(1)个人帐户主要支付门诊小病费用,包括:①门诊发生的费用;②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③住院医治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病种目录的疾病或门诊紧急抢救医治特殊病种目录疾病应由个人支付部分的费用;④门诊或住院期间进行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⑤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费用。

(2)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大额医疗费用,包括:①住院发生的费用中应由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②门诊紧急抢救医治应由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③门诊或住院期间进行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应由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④门诊治疗的肾透析、肿瘤放化疗等特殊慢性病应由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

2、大额医疗补助保险

西安市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补助保险缴费标准为8元/人.月,单位负担80%即6.4元;个人负担20%即1.6元;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均应缴费。主要用于解决职工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当年社会年平均工资的4倍)及相应个人自付部分至大额医疗补助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及相应个人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用,该段落费用统筹基金支付90%,职工个人负担10%。

3、企业补充医疗保险

根据《西安市城镇职工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指导意见(市政发[2002]28号)的规定,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由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从工资总额中提取4%的费用,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用于补助单位内特困职工、劳模等特殊人员的医疗费用,其基金由企业自行管理、独立运行。

4、公务员医疗补助标准(待定项目)

在职公务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的医疗补贴;个人缴纳的2%部分由财政按所缴数额如数随工资发还。个人帐户计发标准按照个人工资前四项(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作为基数按工龄段划分记入比例,退休人员以本人养老金为基数按20%记入。工龄1D10年的记入6%,其中:公务员补助3.3%;

工龄11D20年的记入8%,其中:公务员补助5%;

工龄21D30年的记入11%,其中:公务员补助7.4%;

工龄31D40年的记入15%,其中:公务员补助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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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0日 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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