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陷“电池召回”事件的索尼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14:41:40 205 人看过

10月26日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身陷“电池召回”事件的索尼如今又遇到了一件烦心事,因为近日在澳大利亚又发生一起VAIO电源适配器烧焦事件。

据澳大利亚媒体报道,这部索尼VAIO笔记本的主人名叫斯科特(Scott),上周五外出返家后,突然闻到一股塑料烧焦的味道。最后,斯科特将异味的来源锁定在自己的索尼VAIO笔记本上(编号:PCG-R505AFT)。

本来,斯科特以为自己即将将成为“电池召回”事件的受害者。但事实并非如此,因为问题不在电源身上,而是电源适配器。据斯科特称,离家前之所以未关闭笔记本电源,是因为当时正在执行杀毒任务。

结果,电源适配器就被烧焦了。但烧焦面积不是很大,只有5分硬币大小。而且,该适配器还可以继续供电。斯科特很庆幸,自己能够及时赶到家。否则,后果可能不堪设想。

由于斯科特的这部笔记本已经使用五年了,过了质保期,因此索尼并未免费为其更换。对此,斯科特表示理解。但他说,索尼对此该事件似乎并不感兴趣。对此,索尼发言人表示,这只是个别事故。与机主了解情况后,索尼会对此展开全面调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9日 07: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缺陷产品召回有什么会计处理
    1。召回费用的会计处理在实际召回缺陷产品时,相关费用主要涉及公告费用、派遣人员费用、运输费用、替代品的租金或消费费用,以及与召回有关的诉讼、赔偿等费用。由于销售过程中提前有一定数量的缺陷产品召回准备,需要冲抵预提费用,借记“预提费用-缺陷产品召回准备”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其他应付款”科目。应计费用不足冲减的,按差额一次计入营业费用,借记“营业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其他应付款”科目。2。召回产品修理、更换、回收的会计处理。一般缺陷产品召回后,企业会选择修理、更换和收回。(1)修理方式的会计处理。笔者认为,企业在对召回产品进行登记并对修理费用进行会计处理时,应当将修理费用计入“缺陷产品成本”。缺陷产品召回是对同型号整批产品的召回。其费用不能由同一型号的召回产品分担,而应由该批产品承担。所发生的修理费用是特定对象的费用,因此所发生的修理费用应先计入“缺陷产品成本”科目,再结转至“
    2023-05-02
    59人看过
  • 索尼爱立信新机只用索尼标索爱品牌将退市
    京华时报讯(记者古晓宇)昨天,索尼爱立信发布了索尼公司宣布对其进行全资控股后的首款新品,而这款新品上,“SONY”的标识也首次取代了“SonyEricsson”的标识。去年10月份,索尼公司宣布将以10.5亿欧元的价格收购爱立信公司持有的双方合资公司索尼爱立信的50%股权,从而实现对这一终端制造企业的全资控股。虽然此项交易尚未正式完成,但索尼爱立信在新品上已经开始做出调整,其今年的首款新品已经被命名为“SONYXperiaSLT26i”,并在机身上用“SONY”的标识取代了之前的“SonyEricsson”。而索尼公司也表示,在股权收购完成后,索尼爱立信这个品牌也将完全退出市场。虽然更换了标识,但从这款新品来看,索尼爱立信在智能机方面的策略并没有大的变化,仍然走Android路线,XperiaSLT26i采用Android2.3.7操作系统,2*1.5GHz双核处理器,并带有1200万像素
    2023-06-05
    347人看过
  • 缺陷汽车产品主动召回程序是怎样的
    1、生产者确认其生产且已售出的汽车产品存在缺陷决定实施主动召回的,应当在按规定要求向主管部门报告,并应当及时制定包括以下基本内容的召回计划,提交主管部门备案:(1)有效停止缺陷汽车产品继续生产的措施;(2)有效通知销售商停止批发和零售缺陷汽车产品的措施;(3)有效通知相关车主有关缺陷的具体内容和处理缺陷的时间、地点和方法等;(4)客观公正地预测召回效果。(5)境外生产者还应提交有效通知进口商停止缺陷汽车产品进口的措施。2、生产者在向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应当立即将其汽车产品存在的缺陷、可能造成的损害及其预防措施、召回计划等,以有效方式通知有关进口商、销售商、租赁商、修理商和车主,并通知销售商停止销售有关汽车产品,进口商停止进口有关汽车产品。生产者须设置热线电话,解答各方询问,并在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上公布缺陷情况供公众查询。3、对实施召回的缺陷汽车产品,生产者应当及时采取修正或者补充标识、修理、
    2023-04-30
    286人看过
  • 缺陷产品召回产生的必要费用由谁承担
    一、缺陷产品召回产生的必要费用由谁承担缺陷产品召回产生的必要费用由生产者、销售者承担。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及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等补救措施;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补救措施不力造成损害扩大的,对扩大的损害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二、产品质量瑕疵可以主张多少赔偿据相关法律规定,产品瑕疵的话,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产品瑕疵的赔偿以实际损失为限。《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
    2023-04-28
    226人看过
  • 质量产品缺陷召回制度有什么意义?
    一、质量产品缺陷召回制度有什么意义?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是一种社会生活的安全保障制度,它是针对已经流入市场的缺陷产品而建立的。我国缺陷产品召回法律制度立法刚刚起步,这种立法差异直接导致企业无视召回,消费者正当权益受损。1、对于消费者的意义加入WTO之后,大量的国外产品涌入国门,完善产品召回制度,就可以对外国产品加以制约,有效防止外国缺陷产品损害国人利益,保护我国消费者的国际经济利益。另外,缺陷产品召回制度谋求的是一种事前和事中的保护,能够防患于未然,从源头上阻断危害,更加有效的挽回消费者的损失。2、对于企业的意义一方面,利于淘汰那些技术落后、设备陈旧、产品质量存在隐患的企业,从而促进生产企业的优胜劣汰,避免资源浪费。另一方面,前车之鉴,后车之师,因惧怕高昂的召回成本和沉重的缺陷产品赔偿,企业必将不断提高生产率,改善生产技术,尽量避免召回事件的发生,便会更加注重用工原材料、工艺流程、生产环境等方
    2023-04-27
    212人看过
  • 企业缺陷产品召回预防管理怎么做
    召回预防管理主要通过以下几方面完成:1、建立召回管理机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要进行召回管理,企业必须成立召回委员会(或召回管理小组),全面负责召回的全过程。委员会的成员应该包括物流、生产、质量、客户服务、财务、法律、公共关系、产品研发、营销和信息系统等部门的负责人,有时公司的一把手也应该参与。2、加强安全管理。安全管理和质量管理相互联系,又有所区别。安全管理并非制定更高的质量标准,而是采取一切措施预见和减少新产品在设计、制造和分销过程中,潜在地造成产品缺陷的危害风险。加强安全管理的措施之一是制定有效的安全检测程序,如食品工业中用到的危险控制关键点分析(HACCP),能帮助企业发现食品制造和销售过程中可能发生生物、物理和化学危险的关键点,然后在每个关键点上采取预防措施,降低危害发生的概率。3、发展和保持与消费者、中间商等有效的沟通渠道。企业需要与最终消费者、中间商、维修站和客户服务部门建立和
    2023-04-30
    12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汽车缺陷产品应由谁召回?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5
      汽车产品的制造商(进口商)对其生产(进口)的缺陷汽车产品履行召回义务,并承担消除缺陷的费用和必要的运输费;汽车产品的销售商、租赁商、修理商应当协助制造商履行召回义务。售出的汽车产品存在缺陷时,制造商应主动召回或按指令召回程序的要求,组织实施缺陷汽车产品的召回。国家根据经济发展需要和汽车产业管理要求,按照汽车产品种类分步骤实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召回,指按照规定程序,由缺陷汽车产品制造商(包括进口
    • 该产品缺陷召回制度出台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09
      第一条为加强对缺陷汽车产品召回事项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汽车产品生产、进口、销售、租赁、修理活动的,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汽车产品的制造商(进口商)对其生产(进口)的缺陷汽车产品依本规定履行召回义务,并承担消除缺陷的费用和必要的运输费;汽车产品的销售商、租赁商、修理商应当协助制造商履行召回义务。 第四条售出的汽车产品存在本规定所称
    • 缺陷产品的警示与召回是怎样的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3-21
      依据规定,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及时采取警示、召回等补救措施。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补救措施不力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六条【流通后发现有缺陷的补救措施和侵权责任】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及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等补救措施;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补救措施不力造成损害扩大的,对扩大的损害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据前款
    • 缺陷汽车的召回应如何进行公布?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3
      主管部门应及时公布制造商在中国境内进行的缺陷汽车召回、召回效果审查结论等有关信息,通过指定网站公布,为查询者提供有关资料。主管部门应向商务部和XX通报进口缺陷汽车的召回情况。
    • 不召回缺陷产品的行政处罚合理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05
      企业拒不履行产品召回义务应承担的责任主要是行政责任。首先,从所保护利益的指向上看,民事责任立足于保护单个民事主体的利益,产品召回的主要目的是保护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和公共利益,已超越民事责任所保护的利益范畴。其二,责任启动的方式不同。民事责任是一种消极的责任,当事人不主张就不会有人被追责。产品召回则由政府主动介入并要求企业实施,是一种积极的责任。第三,救济的途径不同。民事责任为事后救济,主要通过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