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陷“电池召回”事件的索尼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14:41:40 205 人看过

10月26日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身陷“电池召回”事件的索尼如今又遇到了一件烦心事,因为近日在澳大利亚又发生一起VAIO电源适配器烧焦事件。

据澳大利亚媒体报道,这部索尼VAIO笔记本的主人名叫斯科特(Scott),上周五外出返家后,突然闻到一股塑料烧焦的味道。最后,斯科特将异味的来源锁定在自己的索尼VAIO笔记本上(编号:PCG-R505AFT)。

本来,斯科特以为自己即将将成为“电池召回”事件的受害者。但事实并非如此,因为问题不在电源身上,而是电源适配器。据斯科特称,离家前之所以未关闭笔记本电源,是因为当时正在执行杀毒任务。

结果,电源适配器就被烧焦了。但烧焦面积不是很大,只有5分硬币大小。而且,该适配器还可以继续供电。斯科特很庆幸,自己能够及时赶到家。否则,后果可能不堪设想。

由于斯科特的这部笔记本已经使用五年了,过了质保期,因此索尼并未免费为其更换。对此,斯科特表示理解。但他说,索尼对此该事件似乎并不感兴趣。对此,索尼发言人表示,这只是个别事故。与机主了解情况后,索尼会对此展开全面调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4日 08: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召回缺陷产品的程序是怎样的
    首先,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反映消费品可能存在缺陷的信息。省级以下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收到信息后,需及时将可能涉及消费品缺陷的信息上报省级质检部门。省级质检部门在本辖区内负责组织收集、分析、处理消费品缺陷、消费品投诉等信息。一旦发现本辖区内的生产者生产的消费品可能存在缺陷的,将立即通知生产者开展调查分析,并自通知生产者开展调查分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通知生产者情况通过信息系统报告质检总局。省级质检部门分析发现消费品可能存在缺陷而生产者不在本辖区的,就会将消费品可能存在缺陷的信息通报生产者所在地省级质检部门。与此同时,召回技术机构负责收集、分析、处理与消费品有关的、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者影响范围较大的缺陷信息,向生产者所在地省级质检部门通报消费品可能存在缺陷的信息。生产者在接到质检部门通知要求,立即开展调查分析,按规定时间向通知其开展调查分析的省级质检部门报告调查分析结果。同时,生
    2023-03-17
    77人看过
  • 理财缺陷产品能否召回
    近日,一份紧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提出的建议引起了广泛关注。曾状告微软涉嫌垄断,并建议商务部对其罚款10亿美元的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正伟建议,《保险法(草案)》应规定理财缺陷产品召回制度、限制高管天价薪酬。同时,董正伟还向质检总局提交了《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草案)》补充意见,要求增加:银行、保险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理财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等规定。董正伟律师表示,提出这些建议是为了防范华尔街金融风暴引发的经济危机在中国上演,构筑中国金融经济安全的防火墙。律师提议理财缺陷产品也该召回近期国内三鹿奶粉事件引发的缺陷产品召回立法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缺陷产品召回制度能够有效遏制缺陷产品对社会造成更大的人身和财产损失。但是,缺陷产品召回并没有包括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理财缺陷产品的召回制度。同时,华尔街金融风暴也暴露出以美国金融模式为榜样的金融投资理财经营模式的破产,所以董正伟认为
    2023-06-06
    113人看过
  • 哪些缺陷产品可以召回
    哪些产品可以召回凡是被认定为缺陷产品并可能对消费者造成伤害的都可以召回。一、什么是产品缺陷产品缺陷是指存在于产品的设计、原材料和零部件、制造装配或说明指示等方面的,未能满足消费或使用产品所必须合理安全要求的情形。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不合理的危险是指产品存在明显或者潜在的,以及被社会普遍公认不应当具有的危险。这种危险主要表现为存在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因素。广义地说,产品不符合其应具有的质量要求,即构成瑕疵。狭义地说瑕疵仅指一般性的质量问题。如产品的外观、使用性能等。缺陷是指产品存在较大的质量问题。中国产品质量法第46条对产品缺陷做了明确规定: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和该标准。但中国立法并未对产品瑕疵作出明确规定。《产品质量法》在第26条第2款中使用了瑕疵一词,
    2023-06-14
    61人看过
  • 最新缺陷食品召回流程
    一、缺陷食品召回流程根据不安全食品在消费者使用后产生的危险后果程度不同,我国的食品召回可分为三级。消费者食用后受到严重身体伤害或者死亡这种严重后果的,食品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召回,这个时间从其应当知道食品安全风险后开始计时,这是一级召回。二级召回是指导致人体产生一般健康伤害时,食品生产者的召回使用时间是四十八小时。三级召回针对危险性最弱的食品,即只是证明食品的成分来源等外包装标识存在不真实标法的食品,这种情况下危害性相对较小,食品生产者可以在七十二小时以内召回。食品生产者或食品销售者应当制定召回计划,并予以递交。食品召回的监管部门在收到食品召回计划以后,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由具有专业技能的人员对召回计划进行评估,对食品召回者进行技术上的专业指导,食品召回的最后一步,就是在食品销售地通过媒体公布食品召回公告,告知广大消费人群该食品的不安全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对食品
    2023-06-07
    125人看过
  • 通用召回缺陷汽车,对于汽车召回有哪些规定
    【事件经过】日前,上汽**汽车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的要求,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15日起,召回部分配置有第三代1.6L及1.8L自然吸气发动机的汽车,共计2160779辆,具体如下:(一)21日至28日生产的部分2010-款别克英朗,数量为833922辆;(二)14日至27日生产的部分2009-款雪佛兰科鲁兹,数量为1149655辆;(三)1日至24日生产的部分2010-款雪佛兰景程,数量为158965辆;(四)2日至2日生产的部分2012-款雪佛兰爱唯欧汽车,数量为18237辆。【法律解读】《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规定为了规范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加强监督管理,保障人身、财产安全,制定本条例。[4]规定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的汽车和汽车挂车(以下统称汽车产品)的召回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规定本条例所称缺陷,是指由于设计、制造、标识等原因导致的在同一批次
    2023-12-13
    468人看过
  • 缺陷产品召回制度适用条件有哪些
    一、什么是产品缺陷产品缺陷是指存在于产品的设计、原材料和零部件、制造装配或说明指示等方面的,未能满足消费或使用产品所必须合理安全要求的情形。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不合理的危险是指产品存在明显或者潜在的,以及被社会普遍公认不应当具有的危险。这种危险主要表现为存在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因素。广义地说,产品不符合其应具有的质量要求,即构成瑕疵。狭义地说瑕疵仅指一般性的质量问题。如产品的外观、使用性能等。缺陷是指产品存在较大的质量问题。中国产品质量法第46条对产品缺陷做了明确规定: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和该标准。但中国立法并未对产品瑕疵作出明确规定。《产品质量法》在第26条第2款中使用了瑕疵一词,该条表述为产品存在实用性能的瑕疵。《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所称瑕疵的外延更
    2023-06-06
    122人看过
  • 军工产品召回将不纳入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
    8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送审稿)》规定,对药品、军工产品的召回及其监督管理不适用该条例。送审稿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产品的召回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国家质检总局在相关说明中表示,药品较其他一般产品而言,一旦存在缺陷,发生伤害的风险严重程度和频次都要高得多。对于一般产品适用的缺陷调查和确认以及召回实施的步骤、程序不适用于药品的监管。从国外立法实际来看,大多数也都采用了对药品单独立法进行管理的方式。同时考虑到条例依据的上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对军工产品的排除,在本条例中对药品、军工产品予以排除
    2023-06-07
    438人看过
  • 缺陷产品召回法规听证厂家主动召回或可免罚
    缺陷产品召回法规举行听证厂家主动召回或可免罚在婴幼儿奶粉重大安全事故导致众多奶制品企业召回其产品的当下,国家质检总局昨日召开关于《缺陷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的听证会,无疑暗合当前消费者的关注焦点。《意见稿》属于国家继就汽车、食品、儿童玩具缺陷产品实施召回规定后,在食品安全事故频发的情况下,扩大缺陷产品召回管理范围的一种努力。定义缺陷产品及召回《意见稿》称,其适用范围是凡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的产品的召回活动及其监督管理,但药品和军工产品除外。《意见稿》还明确了缺陷产品的定义,即指因设计、生产、指示等原因,在某一批次、型号或类别中存在具有同一性、危及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或造成相关问题的不合格、危险的产品。召回则是指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缺陷产品,由生产者通过警示、补充或修正消费说明、撤回、退货、换货、修理、销毁等方式,预防、控制和消除缺陷产品可能导致的损害。将建伤害信
    2023-06-07
    319人看过
  • 缺陷产品的警示与召回是怎样的
    一、缺陷产品的警示与召回是怎样的缺陷产品的警示与召回如下: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及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等补救措施;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补救措施不力造成损害扩大的,对扩大的损害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采取召回措施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负担被侵权人因此支出的必要费用。二、产品缺陷导致人身损害不用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有哪些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1.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2.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3.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三、缺陷产品侵权责任的承担在产品侵权责任中,最重要的是确定承担责任的主体问题。在产品侵权责任中,第一位的责任主体
    2023-05-03
    113人看过
  • 三鹿问题奶粉事件推动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提速
    三鹿结石门事件后,有问题乳企信誓旦旦向社会承诺召回产品,赔偿消费者。然而,散落在民间的缺陷奶制品如何召回,如何处理,如何赔偿消费者损失?人们纷纷发问,召回的法律依据在哪里?形势迫使中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出台提速。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向社会公开《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9月24日下午,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质量司组织该《条例》立法听证会,邀请31位来自生产企业、销售企业、行业协会、技术机构和消费者代表,就《条例》存在的问题和建议,集思广益。规范缺陷产品召回迫在眉睫2004年10月1日,我国第一部产品召回规定——《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正式实施。此后,2007年8月27日,《食品召回管理规定》、《儿童玩具召回管理规定》经国家质检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同日公布正式实施。从2004年10月到去年底,已经有45家企业实施召回103次,召回汽车130万辆。国家质检总局法
    2023-06-07
    292人看过
  •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流程有哪些
    厂家向国家质检总局递交了召回报告,通过实施,向购买的消费者提供召回通知,然后依法召回。汽车召回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主动召回,另外一种是指令召回。《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在某一批次、型号或类别的汽车产品中普遍存在的具有同一性的缺陷,具体包括汽车产品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以及不符合有关汽车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两种情形”。可以看出,判断某类汽车是否应召回最重要的因素是问题的“普遍性”。因此,只有大家通过正常的渠道积极投诉,国家主管部门和生产者才能根据大量投诉信息及早做出判断,并进行相应处理,维护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与人身安全。第一条为加强对缺陷汽车产品召回事项的管理,消除缺陷汽车产品对使用者及公众人身、财产安全造成的危险,维护公共安全、公众利益和社会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汽车产品生产、进口、销售、租赁、
    2023-06-14
    110人看过
  • 缺陷产品强制召回制度分析
    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作为一项有效的产品监管法律制度,起源于1966年美国《国家交通及机动车安全法》(theNation.alTrafficandMotorVehicleSafetyAct,简称汽车安全法)。针对20世纪60年代美国汽车保有量不断增长与交通事故频繁发生的情况,美国国会在该法案中明确规定:汽车制造商在发现其产品由于设计或制造等方面的原因存在缺陷,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有可能带来安全或环保问题时,有义务公开汽车召回的相关信息,并必须将相关情况通报交通管理部门和用户,对汽车进行免费修理。该法授权交通部下属的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负责制定机动车的安全标准,并监督汽车制造商执行有关标准。自美国实施汽车召回制度以来,其国内汽车的质量及安全性都有了极大的改善,有效的遏制了交通事故,推动了美国汽车工业的更大发展。在此后的几十年里,美国产品召回制度已由汽车产品扩展至众多产品领域
    2023-06-07
    268人看过
  • 我国缺陷产品召回立法加速
    《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将是我国第一部关于缺陷产品召回的法规。除了已经纳入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汽车、玩具、食品和药品外,其他所有可能造成严重人身健康伤害的产品都可能纳入召回范围,比如家用电器、公共服务设施等。3年前,三菱帕杰罗召回引发《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出台。2006年8月,戴尔全球召回410万块笔记本电池。2007年3月,联想召回20万块电池,国内4000用户受影响。2008年3月9日,阿迪达斯因国旗门召回相关背包、球衣。种种缺陷产品召回事件备受关注。近日记者从国务院法制办了解到,《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已被列入今年的二类立法计划,立法步伐大大加快。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不健全阿迪达斯的设计人员是不懂法,还是不尊重中国国旗?近日,国内相关论坛上,正在热烈讨论著名体育品牌阿迪达斯最新在中国香港地区推出的两款背包、球衣产品。这两款新品使用了我国国旗红底黄五星作基本图案,并在五星中最大的一颗内
    2023-06-06
    385人看过
  • 索尼爱立信新机只用索尼标索爱品牌将退市
    京华时报讯(记者古晓宇)昨天,索尼爱立信发布了索尼公司宣布对其进行全资控股后的首款新品,而这款新品上,“SONY”的标识也首次取代了“SonyEricsson”的标识。去年10月份,索尼公司宣布将以10.5亿欧元的价格收购爱立信公司持有的双方合资公司索尼爱立信的50%股权,从而实现对这一终端制造企业的全资控股。虽然此项交易尚未正式完成,但索尼爱立信在新品上已经开始做出调整,其今年的首款新品已经被命名为“SONYXperiaSLT26i”,并在机身上用“SONY”的标识取代了之前的“SonyEricsson”。而索尼公司也表示,在股权收购完成后,索尼爱立信这个品牌也将完全退出市场。虽然更换了标识,但从这款新品来看,索尼爱立信在智能机方面的策略并没有大的变化,仍然走Android路线,XperiaSLT26i采用Android2.3.7操作系统,2*1.5GHz双核处理器,并带有1200万像素
    2023-06-05
    34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该产品缺陷召回制度出台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09
      第一条为加强对缺陷汽车产品召回事项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汽车产品生产、进口、销售、租赁、修理活动的,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汽车产品的制造商(进口商)对其生产(进口)的缺陷汽车产品依本规定履行召回义务,并承担消除缺陷的费用和必要的运输费;汽车产品的销售商、租赁商、修理商应当协助制造商履行召回义务。 第四条售出的汽车产品存在本规定所称
    • 2023缺陷产品召回的程序是怎样的?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4-09-22
      首先,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反映消费品可能存在缺陷的信息。 省级以下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收到信息后,需及时将可能涉及消费品缺陷的信息上报省级质检部门。 省级质检部门在本辖区内负责组织收集、分析、处理消费品缺陷、消费品投诉等信息。一旦发现本辖区内的生产者生产的消费品可能存在缺陷的,将立即通知生产者开展调查分析,并自通知生产者开展调查分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通知生产者情况通过信息系统报告质检
    • 汽车缺陷产品应由谁召回?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5
      汽车产品的制造商(进口商)对其生产(进口)的缺陷汽车产品履行召回义务,并承担消除缺陷的费用和必要的运输费;汽车产品的销售商、租赁商、修理商应当协助制造商履行召回义务。售出的汽车产品存在缺陷时,制造商应主动召回或按指令召回程序的要求,组织实施缺陷汽车产品的召回。国家根据经济发展需要和汽车产业管理要求,按照汽车产品种类分步骤实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召回,指按照规定程序,由缺陷汽车产品制造商(包括进口
    • 不召回缺陷产品的行政处罚合理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05
      企业拒不履行产品召回义务应承担的责任主要是行政责任。首先,从所保护利益的指向上看,民事责任立足于保护单个民事主体的利益,产品召回的主要目的是保护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和公共利益,已超越民事责任所保护的利益范畴。其二,责任启动的方式不同。民事责任是一种消极的责任,当事人不主张就不会有人被追责。产品召回则由政府主动介入并要求企业实施,是一种积极的责任。第三,救济的途径不同。民事责任为事后救济,主要通过诉讼
    • 缺陷产品有哪些警示与召回的形式?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29
      依据规定,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及时采取警示、召回等补救措施。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补救措施不力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六条【流通后发现有缺陷的补救措施和侵权责任】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及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等补救措施;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补救措施不力造成损害扩大的,对扩大的损害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据前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