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的服刑期如何计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14:35:56 382 人看过

第一,刑法第45条规定,除本法第50条、第69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第二,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69条的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此外,根据刑法第71条的规定,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又犯新罪,以前罪没有执行完毕的刑罚为基础来确定应当执行的刑罚,其实际执行的刑期可能超过15年,甚至达到25年。

有期徒刑的刑期,刑法规定从判处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所谓“判决执行之日”,是指人民法院签发执行通知书之日。

量刑幅度

有期徒刑的幅度,大致可分为三种:

一、长期有期徒刑,指对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大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二、中期有期徒刑,指对犯罪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性大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三、短期有期徒刑,指对犯罪情节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减刑

有期徒刑刑期的从判决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其羁押一日可折抵刑期一日。

1、无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为使无期徒刑犯的减刑,与死缓犯、有期徒刑长刑犯的减刑相照应,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

2、无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重新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自新罪判决确定之日起一般在二年内不予减刑;对新罪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的起始时间要适当延长。

3、刑法关于无期徒刑犯的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年的规定,应当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执行

我国刑法对有期徒刑的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有明确规定。根据刑法第46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其他执行场所”,是指少年犯管教所、拘役所等。凡是被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5日 03: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有期徒刑缓刑期限如何计算?缓刑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这段文字描述了缓刑的适用条件。缓刑的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不少于一年。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情况下,可以宣告缓刑。缓刑的适用条件包括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以及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不少于一年的有期徒刑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缓刑的适用条件是,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可以宣告缓刑。 如何判断自己是否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根据我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那么,如何判断自己是否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呢?首先,犯罪分子需
    2023-08-29
    316人看过
  • 怎样计算有期徒刑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实行劳动改造。服刑期间,确有真诚悔改或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符合一定条件的,也可以假释。一、有期徒刑应该怎么减刑有期徒刑刑期的从判决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其羁押一日可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实行劳动改造。服刑期间,确有真诚悔改或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符合一定条件的,也可以假释。二、判刑时间怎么计算刑期计算是对罪犯宣告刑罚的执行期间的计算。包括刑期的起始计算日期和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时间与刑期的折抵。中国刑法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和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判处拘役或有
    2023-04-04
    431人看过
  • 无期徒刑减刑的刑期计算方法有哪些?
    无期徒刑减刑的刑期计算的规定:根据我国刑法,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无期徒刑减刑限制怎么规定的1、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减刑限制规定如下:(1)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13年;(2)判处死缓后,减为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二十五年。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九条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第八十条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
    2023-07-08
    351人看过
  •  刑期计算规则在服刑期间如何适用
    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不享受任何节假日,但可以享受减刑。减刑需要经过监狱管理人员和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的审核,且必须符合相关条件。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因此,在监狱服刑周六周日不是减刑。在服刑期间,犯罪分子不享受任何节假日。根据法律规定,如果犯罪分子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表现出悔改态度或立功表现,且符合相关条件,监狱管理人员可以考虑对犯罪分子减刑。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因此,在监狱服刑周六周日不是减刑。监狱服刑如何计算减刑?监狱服刑如何计算减刑?监狱在执行刑罚期间,需要考虑罪犯的表现和对社会作出的贡献,因此有时会对罪犯进行减刑。减刑的计算方式根据罪犯所犯罪行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有所不同。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主义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
    2023-10-25
    108人看过
  • 有期徒刑期限是怎么规定的?有期徒刑的刑期从什么时候计算?
    一、有期徒刑期限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四十五条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第四十六条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四十八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第四十九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第五十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
    2023-06-22
    133人看过
  • 被判处有期徒刑数罪时如何计算?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有期徒刑的幅度1.长期有期徒刑,指对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大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2.中期有期徒刑,指对犯罪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性大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3.短
    2023-07-11
    184人看过
  • 有期徒刑缓刑考验期限如何计算以及缓刑的执行机关
    一:有期徒刑缓刑考验期限如何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中的确定之日应是指判决宣判之日。1、从刑法条文来看,确定之日不应是生效之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章刑罚里,对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刑期,明确规定从判决执行之日计算,而对缓刑考验期限,却规定为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可见在立法上执行之日与确定之日是不同的时间概念。由于判决生效后交付执行,因此从执行之日起计算又可称为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见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及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判决书样式)。由此,从刑法条文来看,确定之日不是指生效之日。2、从缓刑考验期限的性质上看,确定之日不是生效之日。缓刑考验期限是指被告人被人民法院宣告缓刑后,有法定情形出现就会被人民法院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的期间。缓刑是一种特殊刑罚制度,被宣告缓刑的
    2023-02-21
    367人看过
  • 绑架罪行的有期徒刑计算
    如果没有杀害、伤害被绑架人的情形,那么最多判无期徒刑。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持刀威胁绑架是否会构成绑架罪持刀威胁绑架会构成绑架罪。绑架罪的判刑方法视情况而定:1、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2、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绑架罪构成要件具体如下:1、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健康、生命权利及公私财产所有权利;2、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的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3、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由直接故意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
    2023-07-03
    172人看过
  • 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计算长度最短为多长?
    有期徒刑最短期限一般为六个月,最长期限一般为十五年。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形除外。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一、有期徒刑主要法律依据是什么我国《刑法》第四十五条,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第四十六条,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二、刑事拘留是否能折抵刑期?刑事拘留折抵刑期,具体的折抵内容是: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
    2023-06-28
    84人看过
  • 服刑刑期怎么计算
    一、有期徒刑的服刑期如何计算有期徒刑的刑期波动比较大,因此有期徒刑的适用范围比较广,有期徒刑要求犯人必须参加监狱(看守所)的劳动和教育改造任务。那有期徒刑的刑期是怎么计算的呢?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有期徒刑的服刑期如何计算刑法第45条规定,除本法第50条、第69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第一,根据刑法第50条及刑法修正案(八)第4条的规定,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第二,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69条的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
    2023-03-15
    327人看过
  • 服刑3年有期徒刑获缓刑
    有期徒刑3年是可以争取缓刑的。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等。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是什么意思?是过3年再执行吗?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不是过三年再执行。判处3年有期徒刑缓刑三年,缓刑期就是考验期,要是这三年表现都挺好都没违法犯罪,过了3年的缓刑期视为刑法执行完毕就不用再服刑了。缓刑,是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犯新罪,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如果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
    2023-07-11
    199人看过
  • 无期减刑如何计算刑期
    无期减有期,刑期的计算从裁定减刑之日起。无期徒刑减有期徒刑,由于不适用上诉抗诉,所以判决裁定之日起即刻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条对此有相关规定。一、死缓的法律要求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在减刑过程中,有如下法律要求。(一)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核准死刑缓期执行宣告之日起计算。(二)对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的减刑,应当依法及时报送和裁定。(三)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无期徒刑的,无期徒刑的刑期,从生效的法律文书宣告或送达之日起计算,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附加刑不变。(四)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附加刑改为剥夺政治权利五年以上十年以下。(五)对死刑缓期执行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十二年(不含死刑缓期执行的二年)。二、判决确定履行之日是什么意思关于判决确定履行之日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书上写明的日期;判决执行之日是指实际交付执行场
    2023-06-26
    322人看过
  • 有期徒刑缓刑要满足什么条件?有期徒刑减刑怎么计算?
    一、有期徒刑缓刑要满足什么条件?根据我国刑法第73条的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不能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缓刑的适用有严格的条件,只针对罪行较轻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或因判刑而致家人抚养、照顾发生严重困难,本人可能失学等的罪犯。绝大多数国家判处缓刑的方式有:判处一定年限的自由刑,同时宣布若干年的暂缓执行期(1至5年),在规定的时期内不犯新罪,则原判的自由刑不再执行。也有国家宣告的缓刑在自由刑执行完毕后还必须再执行缓刑,或者将缓刑作为一种刑罚由法院直接判处。在我国,根据刑法第67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根据其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刑法第74条规定,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二、有期徒刑减刑有期徒刑刑期的从判决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其羁押一日可
    2023-06-27
    162人看过
  • 有期徒刑是否必须服刑?
    被判处有期徒刑需要坐牢。根据法律规定,若有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则在监狱或者其他监禁场所执行判决,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但是如果判处的有期徒刑是缓刑,则不用坐牢。缓刑指的是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犯罪人。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2年会不会坐牢一、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2年会不会坐牢1、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2年是否要坐牢要看情况。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2年,如果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没有犯新罪或者漏罪未判决的,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就不需要坐牢。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第七十七条【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
    2023-07-01
    290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有期徒刑的刑期如何计算?如何折抵刑期、刑期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2-10
      《刑法》第四十四条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五十一条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综上,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从被刑事拘留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的计算方式是如何的?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26
      1.管制: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由社区矫正的刑罚方法。是我国刑罚种类之—,属于主刑的一种。管制是最轻的主刑,是我国独创的一种刑罚。按照刑法的规定: (1)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 (2)被判管制的犯罪分子,由社区依法矫正。 (3)对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必须服从有关规定;劳动中应同工同酬。 (4)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即宣布解除之。 (5)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
    • 有期徒刑的刑期怎么计算, 有期徒刑的服刑期间可以减刑的情形有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2-14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实行劳动改造。服刑期间,确有真诚悔改或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符合一定条件的,也可以假释。刑法第45条规定,除本法第50条、第69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第一,根据刑法第50条及刑法修正案(八)第4条的规定,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
    • 有期徒刑的刑期的计算与折抵如何理解,有期徒刑的刑期是怎么规定的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2-09
      有期徒刑的刑期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正常情况下,判决书上会载明刑期的起止时间。同时法律规定,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减刑,但是最低不得少于原判决刑罚的二分之一。附:刑法条文: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七十八条【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
    • 有期徒刑执行期限届满后如何处理, 有期徒刑的减刑考验期限如何计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2-07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可以减刑、假释。根据《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