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应该怎样确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0 20:42:59 394 人看过

一、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应该怎样确认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通过提供借条、欠条、借款合同等的证据,证明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二、起诉对方借钱不还后仍然没还怎么办

按规定,因为一方借钱不还起诉法院后,经判决会给民事判决书,判决对方积极还款的,要受判决书的约束。

并且,如果欠款人经判决后还是不肯还钱的,借款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欠款人申请强制执行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一)、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按规定,权利人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从判决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开始计算。

(二)、申请强制执行要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时要向作出一审裁判的法院提出;

2、申请强制执行时要提交以下的材料文件:

(1)申请执行书

(2)作为执行根据的生效法律文书,即民事判决书;

(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4)如果申请人是作为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要提交继承或者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三)、申请强制执行的申请费

1、没有执行标的的,每件交纳50-500元;

2、执行金额不超过1万的,每件交纳50元;

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交纳;

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0.1%交纳。

通过以上的分析可以知道,债务人欠债不还的,债权人要证明债务人不还款时,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债权,起诉时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证明债务人没有还款。

对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应该怎样确认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对此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搜索查看本网站其他相关知识,或者咨询律师了解。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22: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务人相关文章
  • 到期债务应该怎样执行履行通知书?
    一、到期债务应该怎样执行履行通知书?到期债务只要在法院发出了强制执行之后就需要依法的偿还这笔债务。根据《民诉法解释》第501条、《执行工作规定》以及《执行案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要执行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需满足以下几个前提条件:(1)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并已申请强制执行。当然,如果是在诉讼阶段申请对到期债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则另当别论。(2)被执行人享有对次债务人的债权,且该债权已到期。如果被执行人对他人享有的债权未到期,仍然可以采取冻结措施,待到期债权到期后,再向次债务人发出履行通知进行执行;(3)次债务人未就到期债权提出实体上的异议二、执行到期债权要注意哪些问题?1、到期债权的数额及利息的掌握和计算,利息是债权的孳息,它与债权是不可分割的。无论申请执行的标的额大于还是小于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执行中计算利息时,都不能按执行程序中的利息“双倍”计算方法计算;2、到期债权经诉讼或仲裁,
    2023-04-20
    344人看过
  • 债务人找不到债权人如何履行债务
    找不到债权人,债权人下落不明,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提存。提存是指债务人履行其到期债务时,因债权人的原因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受领,或者因债权人下落不明等原因债务人无法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可依法将其履行债务的标的物送交有关部门,以代替履行的制度。债权人能拒绝债务人履行债务请求吗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债务人可以部分履行债务的话,那么债务人就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旅行方式全面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对损害其合法利益的部分履行请求予以拒绝。但是债权人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请求的前提是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行为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也就是说,如果债务人请求部分履行债务,同时这种部分履行债务的行为并没有对债权人的合法利益造成损害,那么此时债权人是不能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请求的。同时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所说的利益应当认为是重大利益,如果部分履行造成债权人增加相关费用这种情况并不能认定为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债务人只要承
    2023-07-24
    245人看过
  • 合同债权质押的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义务时该怎么做
    债权质押当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义务时,债权人可直接向质押的合同债权之债务人主张权利。合同债权质押与动产质押的差异在于质押标的不同,前者是基于合同产生的请求权,而后者则为有体物动产。合同债权质押涉及到三方当事人和三个债权:三方当事人是指质权人(债权人)、出质人(主债务人或第三人)和第三债务人(出质债权之债务人)。三个债权其一为主债权,是主合同中债权人对债务人(即主债务人)享有的请求权;其二为从债权,是质押合同中质权人对出质人享有的请求权;作为质押担保标的之债权,亦称出质债权或出质合同债权,是在质押担保合同中由主债权之债务人或第三人享有并提出作为担保的债权,也即出质人对第三债务人享有的债权。比如,A向银行申请贷款,并以其对C基于租赁合同而享有的租金债权向银行作质押担保。此例中,银行对A享有贷款债权,A对C享有租金债权,以租金债权作为担保质押于银行,以保障银行贷款债权的实现,即为合同债权质押。贷款债
    2023-03-29
    140人看过
  • 签字确认已过时效的债务应继续履行吗
    应该继续履行。《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八十九条【分期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第一百九十条【对法定代理人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2023-06-13
    426人看过
  • 债务人需要在何时履行完债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是指债务人清偿债务的时间。质押合同订立生效后,质权人在主债务人债务清偿期届满前直接享有的只是占有质物的权利。虽然优先清偿的质权已经成立,但质权人实际享有的只是期待权。质权人必须等到债务人履行期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因此,质押合同规定了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可以确定债务人清偿期届满的时间,明确质权人实现质权的时间,保证质权人及时实现质权。留置权人和债务人应约定债务履行期限吗留置权人和债务人应约定债务履行期限。具体如下:1、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新鲜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外,留置权人应当给予债务人两个月以上的债务履行期限;2、债务人逾期不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扣或者拍卖、出售留置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3、留置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4、债务人可以请求留置权人在债务履行期满后行使留置权;留置权人不行使的,债务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出售
    2023-07-03
    111人看过
  • 债权转让之后债务人该如何履行债务
    债权转让后债务人应当向新的债务人履行债务。一、申请执行中的债权转让协议债权的转让程序如下:1、确定该合同债权是否符合转让的条件。2、通知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通知到达债务人时对债务人生效。3、通知到达债务后人,债权转让合同生效,受让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二、应该怎么确定债权转让后的管辖法院债权转让后若新的债权人需要起诉债务人,应当遵循以下几个管辖的原则:1、债权转让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债权人转让债权从法律关系的角度讲,新的债权人即受让人将取代原债权人即转让人的地位而成为诉讼当事人,原法律关系消灭,而产生了一个新的法律关系。在此情况下,新的债权人提起的诉讼,要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关于原告就被告的一般原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债权转让地域管辖的特殊原则所谓债权转让特殊地域管辖是指根据诉讼标的或标的物所在地确定管辖,也就是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样规定,是符合《民事诉
    2023-06-28
    338人看过
  • 债务人还要履行债务人同时履行抗辩权吗
    债务人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同时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同时履行的时间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履行的,有权保留自己的给付义务,这种保留给付的权利就是同时履行抗辩权。一、而抗辩权的三种类型抗辩权的三种类型如下:1.不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2.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应同时履行义务的,一方在对方未履行前,有权拒绝对方请求自己履行合同的权利。3.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二、担保人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吗担保人包括抵押人、留置人、定金支付人、保证人等,除了一般保证人作为担保
    2023-03-30
    295人看过
  • 债务人失联时应该怎样进行查找?
    一、债务人失联时应该怎样进行查找?债务人欠钱跑了,有时要找到很困难,债权人可以通过债务人的亲戚朋友等多种方式打听把人找到,或者是及时向法院起诉,胜诉之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查询其财产线索。1、借款人找不到,应该赶紧起诉,确保债务不过期。2、借款人找不到,会增加诉讼案件的时间,会增加事情的工作量,不影响结果和执行。3、只要借款人有足够的财产,人找不到的,诉讼可以缺席审理,可以强制执行判决书。二、借款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诉讼时效期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重新计算。三、对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应该怎样计算诉讼时效?对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
    2023-04-20
    233人看过
  • 应该怎样确认按份的债务人是否需要承担债务偿还责任?
    一、应该怎样确认按份的债务人是否需要承担债务偿还责任?1、可以通过判断债务是否到了偿还的期限确认按份的债务人是否需要承担债务偿还责任,对于没有约定债务偿还期限的,在债权人提出还款请求的时候,就需要承担还款义务。2、债权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享有债权的,为按份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负担债务的,为按份债务。按份债权人或者按份债务人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3、按份债务人,在对外承担债务之后,对于超过自己本应承担的部分,可以向其他债务人追偿。二、按份之债的成立须具备的条件是什么?(一)债的一方当事人为两人或两人以上,在多数人之债中,无论是债的一方当事人为多数,还是债的双方当事人为多数,均可成立按份之债。当债权人为多数时,为按份债权,当债务人为多数时,为按份债务。在按份之债中,可能是按份债权,也可能是按份债务,还可能既存在按份债权,又存在按份债务。(二)
    2023-04-20
    357人看过
  • 民法典中如何认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
    一、民法典中如何认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民法典规定,当债务人出现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等的情形时,就可以认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二十八条【行使不安抗辩权】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二、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履行债务吗(一)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
    2023-06-17
    219人看过
  • 为什么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有代位权
    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时,可以提出行使代位权。其成立条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物的担保和保证并存时,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1、根据当事人的约定确定承担责任的顺序。2、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如果保证与债务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并存,则债权人先就债务人的物的担保求偿。保证在物的担保不足清偿时承担补充清偿责任。3、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如果保证与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并存,则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根据这条规定,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保证与物的担保居于同一清偿顺序,债权人既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也可以对担保物行使担保物权。4、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如果保证与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并存
    2023-07-31
    350人看过
  • 因为债权人的原因没法履行债务债务人应该如何办
    因为债权人的原因没法履行债务,债务人应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一、什么叫领取提存物领取提存物是一种法律术语,其具体含义指的是债务人履行其到期债务时,因债权人的原因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受领,或者因债权人下落不明等原因无法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可依法将其履行债务的标的物送交有关部门,以代替履行的制度,标的物提存后债务灭失,债权人取得提存物的所有权,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因此可以进行提存物的领取工作。二、遇到债权人拒绝受领标的物债权人无故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债务人可以申请提存,提存是指债务人履行其到期债务时,因债权人的原因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受领,或者因债权人下落不明等原因债务人无法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可依法将其履行债务的标的物送交有关部门,以代替履行的制度。三、终止双方的债权债务的原因1、债的履行,即清偿,债务人向债权人为特定行为,从债务人方面说,为给付;从债权人方面说,为履行;从债的消灭上说,为清偿。
    2023-04-04
    350人看过
  • 履行期限不确定时,债务人是否能够自行履行?
    履行期限不明确债务人可随时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予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可见,当双方在民间借贷中对还款期限没有明确规定时,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还款,债权人也可以随时向债务人要求还款,但应当给予债务人必要的准备时间。合同中不规定履行期限可以吗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根据《民法典》第511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约定不明确,适用下列规定:(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
    2023-07-04
    202人看过
  • 拒绝履行:债务人能够履行债务而故意不履行。
    1、构成要件:(1)有合法的债务存在。(2)履行仍为可能。(3)债务人有拒绝履行的表示。(明示或默示)(4)债务人主观上为故意。(5)债务人拒绝履行无合法理由。2、发生时间:可在履行期到来之前,也可在履行期届至或者发生迟延之后。可以为明示,也可为默示。3、法律后果:(1)债权人可获得并行使合同解除权,并可请求赔偿或者违约金。(2)有担保的债务,依法实现担保。(3)可强制履行的请求强制履行。(4)发生抗辩权的消灭和产生。(5)债权人负有减免损失的义务。期前拒绝履行合同之债被称之为预期违约。拒绝履行债务和逾期违约一样吗拒绝履行债务和逾期违约一样,预期违约行为和履行期到来后的拒绝履行一样,都是指债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债务,并损害债权人的利益的行为。在明示毁约中,债务人已实施一定的行为,明确地表示他将单方面撕毁合同,解脱债务的拘束。
    2023-08-16
    377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务人
    词条

    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是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是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仍然有权追讨债务。首先,如果债务人留有遗产的,... 更多>

    #债务人
    相关咨询
    • 债权人下落不明时债务人怎样履行债务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08
      1.债权人可以在债务人下落不明满二年后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2.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3.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代管有争议的,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管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失踪人所
    • 债务人的债务人应该履行哪些呢?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4-04
      依照本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机关是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受理行政复议申请; (二)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 债务人的债务人的权利就是这些。
    • 签字确认债务到期债务是否应当继续履行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8-20
      签字确认已过时效的债务应继续履行。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 2022年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具体应该怎样处理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25
      处理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方式是: 1、合同约定债务提前清偿; 2、债务抵销。包括债务的法定抵销和债务的约定抵销; 3、标的物提存; 4、债务免除; 5、债权债务的混同。
    • 签字确认已过时效的债务是否应该继续履行?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13
      签字确认已过时效的债务应继续履行。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