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怎样进行人身损害伤残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7 13:20:33 158 人看过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

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一、医院如何做伤残鉴定

医院做伤残鉴定的流程为:

1、被鉴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鉴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医院劳动仲裁程序为:

1、首先进行当事人申请,然后审查受理;

2、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接到仲裁申请书后,进行审查;

3、做好仲裁前的准备,其中包括组成仲裁庭,对应当回避的仲裁委员会的成员、被指定的仲裁员、仲裁庭的书记员、鉴定人、勘验人和翻译人员等,作出回避决定,调查取证等,最后进行仲裁审理。

二、申请法医学鉴定的条件

申请法医学鉴定的条件:

一、法医鉴定必须材料:1、鉴定委托书。伤害案件鉴定由案发地派出所委托,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由交警事故处理部门委托,其他鉴定由相应单位出具;2、被鉴定人身份证明;3、门诊病历、出院记录(小结)、化验单、X光片、CT片及报告单等各种治疗经过资料证明原件;4、住院治疗过的须复印“住院病历”,包括住院志、体格检查、专科情况、诊断、手术记录及必要的化验单和影像报告,特殊情况需加印“病程记录”及“护理日记”,复印资料需加盖医院证明章;5、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须提供事故责任认定书;6、重新鉴定须提供原鉴定书(复印件)。

二、被鉴定人本人必须到场,未成年人需由监护人或委托单位派人陪同。

三、重新(复核)鉴定需县(市、区)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经事先联系后,由办案民警携带要求重新(复核)鉴定委托书等有关材料陪同被被鉴定人到市公安局进行鉴定;如重新(复核)鉴定由损害方当事人提出,必须提出充分的理由,重新(复核)鉴定时一并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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