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失业人员医保介绍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0 10:52:33 87 人看过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做好领取金期间的失业人员(以下简称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工作,接续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保障合理的医疗待遇水平,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其失业前失业保险参保地的职工医保,由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办理职工医保参保缴费手续。

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费。

三、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率原则上按照统筹地区的缴费率确定。缴费基数可参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确定,最低比例不低于60%。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

四、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出现法律规定的情形或领取期满而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办理停止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相关手续。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将缴费金额、缴费时间等有关信息及时告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本人。

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按规定相应参加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五、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与其失业前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六、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当月起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住院和门诊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待遇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不再享受原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补助金待遇。

七、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入户籍所在地的,其职工医保关系随同转移,执行转入地职工医保政策。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转出地标准一次性划入转入地失业保险基金。转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当地有关规定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办理职工医保参保缴费手续。

转出地失业保险基金划转的资金缴纳转入地职工医保费的不足部分,由转入地失业保险基金予以补足,超出部分并入转入地失业保险基金。

八、各地要高度重视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规划,认真测算,抓紧研究制定适合本地区的实施办法,自2011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政策宣传,大力开展业务培训。要进一步规范管理,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已经实行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地区,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及本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政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7日 17: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保险费相关文章
  • 失业保险金介绍
    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失业保险具有如下几个主要特点:一是普遍性。它主要是为了保障有工资收入的劳动者失业后的基本生活,其覆盖范围包括城镇劳动力队伍中的绝大部分成员。二是强制性。它是通过国家制定法律、法规来强制实施的。按照规定,在失业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不履行缴费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是互济性。失业保险基金主要来源于社会筹集,由单位、个人和国家三方共同负担,缴费比例、缴费方式相对稳定。筹集的失业保险费,不分来源渠道,不分缴费单位的性质,全部并入失业保险基金,在统筹地区内统一调度使用,以发挥互济功能。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很广,城镇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
    2023-05-01
    496人看过
  • 武汉职业介绍补贴在哪办理具体事项及所需材料介绍
    办事依据:1、《关于印发〈武汉市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武财社〔2012〕1024号);2、关于印发武汉市职业介绍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武人社规〔2014〕3号)。服务对象:符合条件的职业中介机构和各类院校。需要提交的材料1、《武汉市职业介绍补贴申报审批表(一式三份);2、《免费职业介绍服务后实现就业人员本人签名登记表或《组织推荐应届毕业生实现就业人员本人签名登记表;3、求职者《居民复印件;4、求职者《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5、劳动合同等相关就业证明材料复印件;6、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加盖公章复印件)。办理期限:按季申报,按季拨付。办理机构: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023-05-10
    350人看过
  • 武汉医保卡如何挂失
    武汉医保卡挂失补办如下:A、电话挂失:①遗失医保存折后,可拨打6168177电话挂失。②电话挂失时,必须提供挂失人的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单位名称。③电话挂失确认后,在24小时内通过医保网络停止该卡的结算功能。④电话挂失后,挂失人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办理书面挂失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书面挂失手续的,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恢复原社会保障卡的结算功能。说明:受理电话挂失并停止该卡结算前,该卡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个人负担。未及时办理书面挂失,系统自动解挂后造成的经济损失,亦由个人负担。B、书面挂失:①医保存折遗失后,应及时凭本人身份证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书面挂失手续。②书面挂失时,参保人应填写《**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障卡挂失单》。③受理书面挂失后,通过中-行金融网络即时停止该卡金融结算功能,通过社会保险网络即时冻结医疗保险个人帐户,24小时内停止该卡结算功能。说明:参保人可在市区任何医疗保险经
    2023-05-08
    448人看过
  • 失业保险领取介绍
    据了解,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那么,失业保险最多领几个月?下面,为大家介绍失业保险领取最长期限相关规定。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由上可知,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失业保险实例】陈小姐在公司参保5年零7个月,被公司解除,失业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为3000元。如果陈小姐之前没有未领完的失业金期限的,就这次5年零7个月的失业保险参保时间来算,可领到7个月失业金,目前失业金标准为904元/月。
    2023-05-09
    211人看过
  • 武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介绍(法律原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农村社会(以下称养老保险)制度,保障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农村。第三条养老保险的资金,实行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相结合的原则。第四条民政部门是养老保险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办法的实施和对本办法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民政部门设置的养老保险管理机构负责养老保险日常管理工作。第二章养老保险对象与组织投保单位第五条养老保险的对象是有本市非城镇户口、不由国家供应商品粮、年龄在20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的农村人口(以下称投保人)。第六条村办企业和私营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等由村委会组织投保。乡镇(含农场,下同)企业职工由所在企业组织投保。乡镇管理的民办教师和招聘人员由乡镇人民政府纽织投保。第三章养老保险费缴纳第七条养老保险费月缴纳额为
    2023-05-10
    280人看过
  • 失业者参医保个人不缴费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保费介绍
    【参保办法】可在失业地参加职工医保按照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出台了失业人员参加医保的具体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按规定在失业地参加职工医保,保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用缴费。通知明确,缴费率原则上按照统筹地区的缴费率确定。缴费基数可参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确定,最低比例不低于60%。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其缴费年限与失业前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参加职工医保后,失业人员当月起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住院和门诊医保待遇,享受待遇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不再享受原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补助金待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缴纳医保费的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经办机构应将缴费金额、时间等信息及时告知医保经办机构和本人。【转移办法】执行转入地职工医保政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跨省、区、市转入户籍所在地的,其职工医保关系随同转移
    2023-05-09
    308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费
    词条

    保险费是指当投保人参加保险时,根据其投保时所订的保险费率,向保险人交付的费用。当保险财产遭受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全部或部分损失,或人身保险中人身发生意外时,保险人均要付给保险金。保险费由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构成。... 更多>

    #保险费
    相关咨询
    • 武汉市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10
      1996年1月1日实行新的“统账结合”养老保险制度后,职工个人的缴费年限越长,缴费工资基数越高,退休后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就越多。部分失业人员认为自己缴费年限累计已满15年,即使重新就业或从事个体工商经营,也不再继续缴费了;有的知道自己的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在失业后继续缴费至累计满15年时,即停止缴费。这些做法都是不正确的,为此提醒广大劳动者,不能因为眼前一时的困难,而使自己在退休后的应得利益
    • 武汉失业保险金有多少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09
      1.失业人员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所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标准。 2.失业保险金标准一般都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武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条件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0-25
      (一)办理条件:1、男年满16周岁,未满50周岁,女年满16周岁,未满45周岁;2、有本市江岸,江汉,桥口,汉阳,武昌,洪山,青山区城镇常住户口;3、具有本市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和固定经营场所的个体经营人员。(二)应提供的资料:1、本人城镇常住户口2、居民身份证3、1英寸彩色登记照片1张4、个人工商人员必须提供个人工商营业执照。(3)处理场所和处理时间灵活的就业者每月1日至22日(假日除外)到本人居住
    • 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介绍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4-10
      领取18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五)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不满10年的;(二)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的;(六)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一)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24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四)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的,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三)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的,领取6个月
    • 武汉失业补助金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4-08
      失业补助金是保险公司对缴纳失业保险的人员失业后的补贴。办理和领取失业金的办法:1、参保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书面告知职工有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为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并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缴费记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报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失业人员应当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原单位为其出具的解除或者终止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