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管辖的最新司法解释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8 09:20:34 458 人看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条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民间借贷的管辖法院是谁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民间借贷管辖法院的顺序如下:首先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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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4日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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