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预售合同要原件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03 11:4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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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购房者而言,保留合同原件是非常重要的事情。为了确保管理和执行的规范化,凡涉及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以及需要根据这份合同进行相关事项处理的当事人(如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合同备案登记、房地产权属登记、公证事务等)均应该持有一份原始的合同文件。这两者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预售合同通常在商品房预售阶段被采用,待房屋建设完成并交付使用,且购买方支付了所有房价款项之后,便可直接办理所有权转移手续。因此,在签订预售合同时,并不需要在交房时再次签署销售合同,而是可以直接进行所有权转移手续的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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