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应当如何分配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4 11:40:11 292 人看过

行政诉讼中举证责任的分配方式为一般情形下被告承担举证责任,被告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若是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

一、行政诉讼中怎样找到证据清单

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第三十七条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的举证责任。

第三十八条在起诉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向被告提出申请的证据。但有下列情行政诉讼中被告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形之一的除外:

(一)被告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的;

(二)原告因正当理由不能提供证据的。

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二、行政诉讼被告如何辩护

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已经收集了证据,但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延期提供。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三、借钱没欠条有转账记录能要回来吗

借钱没欠条有转账记录可以追回,最好同时提供其他证明借贷关系存在,且债务人没有清偿的证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11: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举证责任相关文章
  • 当事人应提交的证据及举证责任分配
    发包方起诉的,应提交如下证据: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招投标合同(建筑工程实行公开招标的)、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包括转包、分包合同)、工程款拨付情况、工程存在质量问题的有关鉴定结论、工程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延期的证据、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证据等。承包人起诉的,应提交如下证据: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包括转包、分包合同)、承包人的资质证明、工程量确认单、竣工验收报告、竣工结算报告、工程因发包人原因而延期的证据、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证据等。
    2023-06-10
    452人看过
  • 合同无效时,举证责任应该如何分配?
    合同无效的举证责任是:1、主张合同无效的当事人举证;2、当事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上述证据的,可以依法申请法院调查收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有责任为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查和核实证据。当事人应当及时提供证据。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人民法院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六条【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2023-07-02
    332人看过
  • 行政诉讼起诉期限过了,举证责任如何界定?
    一般来说,行政诉讼应当由被告对其所作出的行政行为负举证责任,提供其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若原告超过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起诉行政机关,原告只用举证证明其超过法定起诉期限起诉具有正当理由。超过行政诉讼起诉期限怎么救济超过行政诉讼起诉期限,则当事人丧失了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诉讼时效届满,导致权利人的胜诉权消失,人民法院不再予以强制保护。但是,权利人基于民事法律关系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实体权利)仍然存在,所以,义务人在诉讼时效届满之后自愿向权利人履行义务的,权利人仍然有权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2023-07-08
    260人看过
  • 狗咬人的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1、证明动物加害的行为。动物的加害行为可通过证人证言,公安机关的报案书,当事人陈述等材料综合加以认定。2、自己所受损害的事实。医疗费可通过病历、医院的发票等综合加以认定。交通费可通过交通费发票或实际发生的情况加以认定。误工费可通过住院的天数加以认定。3、证明动物的侵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自己的损失是由动物的侵害行为造成的。如是由于受害人的重大过失导致损害的发生或损害结果的扩大可减轻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的赔偿责任。如受害人被狗咬伤后出于自信而拒绝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带其注射疫苗或做其他消毒处理,导致其染上狂犬病,此时可减轻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的赔偿责任。加害人的举证责任: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在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中,动物的饲养人、管理人对法定的免责条件承担举证责任。1、受害人的故意。受害人的故意可以免除动物饲养
    2023-04-16
    290人看过
  • 如何分配医疗过错举证责任
    一、如何分配医疗过错举证责任1、这样分配医疗过错的举证责任:(1)医疗机构应当承担的举证责任为:病员的损害结果与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医疗机构不存在医疗过错。(2)受害人应当就自己受损害的事实和接受过医疗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2、法律依据:《最高法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患者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主张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提交到该医疗机构就诊、受到损害的证据。患者无法提交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诊疗行为与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证据,依法提出医疗损害鉴定申请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医疗机构主张不承担责任的,应当就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等抗辩事由承担举证证明责任。二、医疗机构怎样举证1、人民法院在审理医疗纠纷案件时,按照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构成要件,严格审查有无侵权事实、损害后果、侵权事实与损害后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2023-06-13
    360人看过
  • 工商行政处罚案件举证责任分配
    工商行政处罚案件举证责任分配具体范围1、工商机关的举证责任范围一般而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必须在行政处罚程序中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承担全面的举证责任。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主体资格。工商行政机关应当举证证明,享有作出行政处罚案件的管辖权,包括职能管辖权、地域管辖权、级别管辖权。在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依法行使职权,不存在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的现象。(2)案件事实。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工商行政机关应当举证证明:一是当事人实施了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二是当事人主观上存在故意或过失;三是当事人具有行政责任能力;四是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未超过追责时效。归纳起来有“五何”,即何人、何时、何地、何事、何情节。“五何”是查清案件最基本的要求,也是实施行政处罚做到事实清楚所必须查清的案件要素。(3)法律适用。工商行政机关应当举证证明行政处罚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正确合法,主要包括:行政处
    2023-06-01
    248人看过
  • 浅谈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的分担规则(1)
    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分担的基础是公平原则和当事人提供证据的可能性和现实性,公平原则要求举证责任在原告、被告之间的分担应当符合各自的能力要求,符合权利义务要求,并给予弱者一定的保护。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举证责任的分担规则是“被告对其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举证责任”,原告负一定的举证责任。我国的分担规则有其理论基础,但这一规定过于原则。从司法实践上看,随着行政诉讼争议越来越多,法院和诉讼当事人缺少一些理性的、清晰的、可供司法操作的举证责任分担规则。本文是从举证责任的概念、内容入手,对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分担的价值基础进行论述,提出建议进一步完善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的分担规则。关键词:举证责任、分担规则、目的、价值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分担规则是行政诉讼证据规则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诉讼程序和实践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本文主要论述了行政诉讼法实施近十年来,所确立的举证责任分担规则有其理论基础,在实践中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也
    2023-06-13
    68人看过
  • 民事诉讼争议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如何划分
    我国《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对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的倒置作了以下规定:1。第四条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下列规定承担举证责任:(一)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制造相同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二)高度危险作业造成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对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三)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对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四)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人身伤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五)因饲养动物造成人身伤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对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六)因缺陷产品造成人身伤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生产者对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七)因共同危险行为造成人身伤害的侵权诉讼,由实
    2023-08-06
    120人看过
  • 买卖合同诉讼如何举证分配
    在诉讼法上,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争议的证明责任以罗森博格的法律要件分类说为通说。罗森博格认为,民事实体法的全部法律规范可以分为两类:一为发生一定权利的权利法律规范,即请求权规范;二为对立规范,具体包括权利妨害规范、权利消灭规范、权利受制规范。他认为,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是:主张权利存在之人,应就权利发生的法律要件存在的事实举证;否认权利存在之人,应就权利妨害法律要件、权利消灭法律要件或权利受制法律要件的存在事实举证。法律要件分类说是根据实体法规定的法律要件的不同类别分别分配举证责任,它着眼于法律事实在实体法上的效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民事证据规定》)也遵循了这一理论,《民事证据规定》第2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
    2023-03-09
    385人看过
  • 如何对抽逃出资举证责任分配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二十条的规定,当事人之间对是否已履行出资义务发生争议,原告提供对股东履行出资义务产生合理怀疑证据的,被告股东应当就其已履行出资义务承担举证责任。在举证责任分配上,原则上应当由债权人或守约股东举证,但不宜过于严苛,只要其能举出使人对抽逃出资的行为产生合理怀疑的初步证据或有关线索即可,此际,可要求被诉股东提供相关证据,以证明其不存在抽逃出资的行为。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调查该公司开户银行的转账记录、土地、房产、车辆、专利等资产权利证书过户登记记录,证明前述资产过户给公司,之后又由公司过户给第三人的事实证明。一、抽逃出资的民事责任包括:1、抽逃出资的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民事责任。股东出资是公司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抽逃出资行为侵犯了公司财产权,公司依法享有返还财产请求权,抽逃出资的股东应当向公司承担返还所抽逃出资,并支付按其抽逃出资的数额和时间计付利息的侵权责任。如果抽逃出资的行
    2023-03-20
    271人看过
  • 劳动纠纷是如何规定诉讼范围、诉讼时间和举证责任分配
    我和我的工作单位发生劳动合同纠纷,请问我国法律对于劳动纠纷是如何规定诉讼范围、诉讼时间和举证责任分配的?日照许某。一、我国法律规定的法院受理案件的诉讼范围: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3)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二、劳动争议发生以后在什么时间,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1、劳动争议发生以后,劳动者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
    2023-06-07
    71人看过
  • 行政诉讼如何举证解读行政诉讼证据规定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和法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因异议而引发的诉讼。那么,在行政诉讼中,当事人如何举证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利益?在何种情况下可以申请法院帮助收集证据?哪些证据是不能采纳的非法证据?25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此作出了具体的司法解释。规定共有80条,分为举证责任分配和举证期限、提供证据的要求、调取和保全证据、证据的对质辨认和核实、证据的审核认定、附则等六部分,自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系统针对行政诉讼证据问题作出的司法解释,也是最高人民法院继民事诉讼证据规定之后的第二部关于诉讼证据问题的重要司法解释。据介绍,现行行政诉讼法有关证据的规定比较原则,难以解决实践中复杂的证据问题;行政诉讼不同于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在许多方面不能适用民事和刑事诉讼证据制度;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世贸组织的有关协定对我国行政诉讼证据规则提出了明确的要
    2023-06-13
    113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举证责任的概念举证责任划分
    举证责任的概念举证责任,就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举证责任的划分一、一般举证责任1、原告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2、被告对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二、特殊举证责任1、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3、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4、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5、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6
    2023-06-14
    195人看过
  • 行政诉讼认定举证责任的方式
    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是法律规定由特定的当事人对特定的事项所承担的提供证据证明其诉讼主张成立的责任;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不能证明其诉讼主张成立的,将承担败诉或不利后果的法律制度。行政诉讼中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确定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方式有哪些1.列举式,是指由成文法和判例法明确规定行政相对人可以提起诉讼和不能提起诉讼的范围;2.概括式,是由成文法明确规定行政相对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一个基本的抽象标准;3.结合式,是在行政诉讼法中同时采用列举式和概括式来划定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
    2023-07-28
    460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举证责任
    相关咨询
    • 代表诉讼中应当如何分配或者承担举证责任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条进一步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由此可见,我国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分配的基本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但是
    • 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如何分配如何承担举证责任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14
      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谁主张,谁举证”。《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
    • 行政诉讼中被告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如何应对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0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中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供据以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提供证据的,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的证据。被告因不可抗力或者客观上不能控制的其他正当事由,不能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提供证据的,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延期提供证据的
    • 如何理解我国行政起诉举证责任的分配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31
      举证责任的分配是举证责任制度中最核心的内容,包括举证责任主体与举证责任范围。举证责任主体是指在举证责任分配过程中对某项待证事实负有举证的主体,而举证责任范围是指在举证责任分配过程中主体要负责举证的事项界限。关于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分配,学界有如下几种观点:一是“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姜明安和刘善春两位教授就持此观点。行政诉讼主要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具体行政行为由行政机关作出,由行政机关承担证明具
    • 请举例说明行政诉讼中的证明责任分配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1-24
      行政诉讼中证明责任的分配方式:被告应当证明其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原告起诉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原告应当依法向被告申请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