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中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1 00:20:14 428 人看过

应当被认定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主要有:法律、法规禁止在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添加、使用的物质;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上的物质;法定其他原料。

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立案标准

我国刑法规定,出现以下情况的,公安机关应该进行立案追诉:第一、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第二、在食品加工、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使用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第三、在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销售、运输、贮存过程中,使用禁用农药、兽药等禁用物质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第四、在保健食品或其他食品中非法添加国家禁用药物。

三、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会判多少年

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会判多少年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销售知道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故意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5日 16: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法律判决
    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判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相关的规定处罚。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犯罪的量刑标准?《刑法》中销售有害食品罪既遂的判罪标准是: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生产销售有害食品罪,是指销售者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销售明知掺有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
    2023-07-05
    230人看过
  • 探讨:有毒有害食品罪共犯的判定原则
    若要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则需行为人具备故意,即明知是有毒、有害食品而销售。由于行为人不知情,因此缺乏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而不需要承担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但如果行为人的行为符合其他过失犯罪,如过失致人死亡的,理应承担相应刑事责任。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立案标准是什么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立案标准是,在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应予立案追诉。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3-07-15
    459人看过
  • 有毒有害食品罪在客观上的情形有哪些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客观方面具体为: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行为。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构成要件1、客体方面。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管理制度以及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2、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行为。所谓食品,是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本罪属行为犯,行为人只要实施了上述行为,无论是否造成危害后果,即构成既遂。3、主体方面。本罪的主体为一
    2023-07-29
    235人看过
  • 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原料有什么要求
    1、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原料时,采购的要求包括:(1)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2)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的食品原料,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的食品原料,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不得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一、食品安全投诉流程怎么走1、妥善解决食品投诉接到投诉后首先要
    2023-03-25
    238人看过
  • 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有哪些
    1、吊白块:腐竹、粉丝、面粉、竹笋2、苏丹红:辣椒粉、含辣椒类的食品(辣椒酱、辣味调味品)3、王金黄:块黄腐皮4、蛋白精、三聚氰胺:乳及乳制品5、硼酸与硼砂:腐竹、肉丸、凉粉、凉皮、面条、饺子皮6、硫氰酸钠:乳及乳制品7、玫瑰红B:调味品8、美术绿:茶叶9、碱性嫩黄:豆制品10、工业用甲醛:海参、鱿鱼等干水产品、血豆腐11、工业用火碱:海参、鱿鱼等干水产品、生鲜乳12、一氧化碳:金枪鱼、三文鱼13、硫化钠:味精14、工业硫磺:白砂糖、辣椒、蜜饯、银耳、龙眼、胡萝卜、姜等15、工业染料:小米、玉米粉、熟肉制品等16、罂粟壳:火锅底料及小吃类17、革皮:水解物乳与乳制品18、溴酸钾:小麦粉19、β-内酰胺酶(金玉兰酶制剂):乳与乳制品20、富马酸二甲酯:糕点21、废弃食用油脂:食用油脂22、工业用矿物油:陈化大米23、工业明胶:冰淇淋、肉皮冻等24、工业酒精:勾兑假酒25、敌敌畏:火腿、鱼干、
    2023-06-18
    59人看过
  • 非法食品添加剂有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
    1、非法使用工业添加剂:海参、鱿鱼等干水产品、血豆腐等水产品中甲醛超量或使用工业用甲醛。白砂糖、辣椒、蜜饯、银耳、龙眼、胡萝卜、姜等食品中使用工业硫磺。肉制品和卤制熟食、腌肉料和嫩肉粉类产品中硝酸盐、亚硝酸盐食品中亚硝酸盐、硝酸盐超量。2、食品中添加剂超标:吊白块腐竹、粉丝、面粉、竹笋等小麦粉与大米粉及其制品中甲醛次硫酸氢钠超量红辣椒粉、含辣椒类的食品中苏丹红染料超量。蛋白精、三聚氰胺乳及乳制品中三聚氰胺超量。腐竹、凉粉、凉皮、面条、饺子皮等食品中硼酸与硼砂超量。乳及乳制品中硫氰酸超量。调味品中玫瑰红B超量。茶叶中美术绿超量。一、食品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哪些食品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1、农产品、粮油、畜禽产品、乳制品、水产品,以及上述产品的加工品、食品添加剂、调味品、饮料、酒类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上述商品的进出口、技术服务、咨询服务及其相关的配套业务;农副产品的收购(不涉及国营贸易
    2023-02-23
    345人看过
  • 最高法:地沟油按“掺入有毒非食品原料”定罪
    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有关情况。根据新颁布的《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利用地沟油加工食用油等,将适用刑法规定的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进行定罪。《解释》明确提出,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食品非法添加行为的危害极其严重。为依法惩治此类犯罪,《解释》第九条首次从三个方面明确了法律适用标准问题:一是针对实践中存在的使用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行为,如利用地沟油加工食用油等,明确此类反向添加行为同样属于刑法规定的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二是基于国家禁用物质具有的严重危害性,明确国家禁用物质即属有毒、有害物质,凡是在食品中添加禁用物质的行为均应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三是基于当前保健食品中非
    2023-06-07
    62人看过
  • 有毒有害食品罪上诉状怎么写
    刑事上诉状由首部、上诉请求、上诉理由和尾部组成。上诉请求和上诉理由是该文书的核心内容,亦可称为正文部分。(一)首部1.标题。在文书上部正中写明“刑事上诉状”,比正文字体大一号。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有以下几种情况:第一,自诉案件,提出上诉的一方当事人称为上诉人,对方当事人称为被上诉人,分别写明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并在土诉人和被上诉人的后面用括号注明其在一审中的诉讼地位,如上诉人(原审自诉人),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人)。一案有多名被告人的,未提出上诉的写为“原审被告人”第二,公诉案件,只有L诉人,不能把人民检察院列为被上诉人。上诉人的基本情况写法与自诉案件上诉人相同。第三,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提出上诉的,上诉人仍列自诉人或被告人,写明其基本情况。法定代理人的基本情况写法与上诉人相同。第四,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的,应
    2023-06-11
    265人看过
  • 有毒有害食品罪责任承担分析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承担以下刑事责任:1、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知道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两倍以下罚金;2、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3、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两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4、单位犯本条所定罪的,对单位处以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怎么判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有三个定罪标准,即一般情节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种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三种,致人死亡
    2023-07-07
    209人看过
  • 工业盐当食盐卖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判例】女子王某某利益熏心,欲将工业盐冒充食用盐进行贩卖,坑害消费者,害人不成终害己,最终被人民法院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千元人民币。并禁止被告人王某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等相关活动。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某无视法律,私自批进工业盐,准备以低价当做食盐进行贩卖,无视消费者的人身健康。2014年4月18日,被告人王某某在濮阳县八公桥镇某村边流动销售散盐时被濮阳县盐业管理局工作人员当场查获,现场查获袋装散盐102公斤,后在其家中查获同种盐1432公斤。经河南省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此盐为工业盐,且含有砷、铅、汞成分。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其行为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本案系犯罪未遂。被告人王某某犯罪后能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根据本案的事实、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
    2023-06-11
    117人看过
  • 三无食品有哪些
    一、三无食品有哪些1、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的三无食品,多数是用有毒、有害、变质或劣质原料制作的食品。三无食品是最不安全食品。2、卡片、玩具与食品混合包装,造成了食品的二次污染。3、不合格的膨化食品、腌制和油炸食品卫生指标中的菌落数、大肠菌群、过氧化值指标超标,还能产生亚硝胺、铅等致癌物质,食用会导致胃肠不适、腹泻并损害肝脏。4、果冻、糖精、饮料、巧克力、方便面、罐头和泡泡糖等儿童不宜多吃,在这类小食品中大多加入了防腐剂、色素、甜味剂等添加剂,食用过量会对中枢神经系统造成危害。5、不合格果脯、蜜饯中甜蜜素超标,不合格烤鱼片、牛肉干等食品中大肠菌群和菌落总数超标。二、三无食品的危害1、其实三无食品的危害有很多,其中最大的一个就是对于儿童,因为三无食品一般都是小食品,而这些小食品一般都是儿童喜欢吃的,由于三无食品没有写生产日期,所以很多小食品都过期了,一旦吃了会导致腹泻,甚至中毒事件。2、三无
    2023-04-24
    381人看过
  • 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有哪些要求
    1、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2、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2023-06-14
    191人看过
  • 毒品吸食者的行为表现有哪些?
    吸毒者能够长时间保持亢奋状态,在这段较为清醒的时间,他们通常会从事一些较为专注的活动。如长时间的聊天,打电子游戏,赌博,看电视,发呆等,这些状态能持续一整夜,直到体内的毒品劲头消除。如果吸毒者吸入毒品的量比较大,这种亢奋的状态持续时间会更长。并且这段时间内不会吃东西,吸毒者无饥饿感。吸毒者能够长时间保持亢奋状态,在这段较为清醒的时间,他们通常会从事一些较为专注的活动。如长时间的聊天,打电子游戏,赌博,看电视,发呆等,这些状态能持续一整夜,直到体内的毒品劲头消除。如果吸毒者吸入毒品的量比较大,这种亢奋的状态持续时间会更长。并且这段时间内不会吃东西,吸毒者无饥饿感。 吸毒者亢奋状态活动:看电视、发呆等吸毒者亢奋状态活动包括看电视、发呆等,这些行为可能会导致吸毒者出现幻觉、妄想等精神病症状,从而引发一系列不良后果。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吸毒者走私、贩卖、运输、走私、贩卖、运输毒品,无论
    2023-08-24
    441人看过
  • 有机食品VS普通食品
    ●至今没有足够的科学依据能证明有机产品在营养价值或者安全性方面优于合格的非有机产品●有机食品在农药及重金属残留方面比非有机食品安全,但微生物的残留量却可能更高●有机食品并非绝对无污染、纯天然的完美食品9个鸡蛋45元,一小瓶酱油39元,一斤土豆20元在广州某高档超市,包装精美的有机蔬菜、有机大米、有机酱料比比皆是。这些被认为纯天然、无污染、营养价值高的食品虽然价格不菲,甚至近乎奢侈品,但并没吓退消费者。眼下,有机食品在各大超市随处可见,价格比普通食品高出几倍至几十倍不等,其购买主力为有一定经济能力且注重保健的老人、孕妇以及关注孩子成长健康的年轻父母。这些人普遍相信一分钱一分货,认为有机食品营养价值更高、食用更安全、更有益于健康,能花多点钱买健康也值得。对此,专家指出,有机食品其实并没人们想象的那么完美。事实上,至今并没有足够的科学依据能表明有机产品在营养、味道或者安全性方面优于合格的非有机产
    2023-04-24
    91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非食品原料中的有毒有害的有什么要求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1-09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应当认定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包括法律,禁止在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添加和使用的物质;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下列物质应当认定为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一)法律法规禁止在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添加和使用的物质;(二)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清单》和《
    • XX和XX规定在生产销售食品中参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17
      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
    • 食品加工过程中使用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01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在食品加工、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依照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在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使用禁用农药、兽药等禁用物质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适用前款的规定定罪处罚。在保健食
    • 在食品添加剂中掺入有毒非食品原料如何处罚?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1-08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食品加工中掺入有毒非食品原料的,构成刑事犯罪,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食品中掺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
    • 含有毒的非食品原料是什么意思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9-02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下列物质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一)因危害人体健康,被法律、法规禁止在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添加、使用的物质; (二)因危害人体健康,被国务院有关部门列入《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告的禁用农药、《食品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