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可以同时进行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9 08:43:02 426 人看过

不可以同时进行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一、工伤部门属于哪个部门

工伤认定属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管理,工伤鉴定属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管理。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的,首先应当进行工伤认定,所在单位或者职工本人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其次再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工伤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广]等部门制定。

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工伤鉴定吗?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工伤鉴定,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办理工伤保险理赔流程

1、工伤报告程序。2、工伤认定程序。3、工伤鉴定程序,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4.协商赔偿程序。5.劳动仲裁程序。6.法院审理程序。7.执行程序。8.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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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03日 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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