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权的法律规定具体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0 14:41:34 276 人看过

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30日 21: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赠与合同纠纷法律规定有哪些具体规定
    一、赠与合同纠纷法律规定有哪些具体规定在赠与合同纠纷中,具体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合同编中。1.根据该法,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2.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3.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4.赠与可以附义务,附义务的赠与,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5.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6.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7.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二、赠与合同的法律效力赠与合同的法律效力主要体现在赠
    2024-07-30
    354人看过
  • 合同双倍返还定金有哪些具体的法律规定
    一、合同双倍返还定金有哪些具体的法律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二、定金纠纷要如何解决定金纠纷的解决办法如下:1.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2.调解解决。在有关组织(如人民调解委员会)或中间人的主持下,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并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双方当事人自主达成协议,从
    2023-08-26
    446人看过
  • 不安抗辩权具有哪些法律后,具体规定有哪些?
    不安抗辩权法律后果分别有:中止合同,先履行合同的当事人停止履行或者延期履行合同;解除合同,中止履行合同后,如果当事人未提供适当的担保或者在合理的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中止履行合同的一方则可以提出解除合同;请求赔偿违约责任,因为一方违约而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可以请求对方违约。《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八条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2024-05-01
    109人看过
  • 劳动合同没解除的具体法律有什么
    如果劳动者属于自动离职,没有行使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算旷工行为,此种行为并不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024-04-28
    401人看过
  • 具有哪些法律特征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的法律特征是:解除的对象是有效的合同;解除的事由要符合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事由;要有实际的解除合同的行为;以及解除会使合同关系自始消灭或者向将来消灭。一、合同终止合同解除合同合同终止又称为告知,是指继续性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所作的合同效力向将来消灭的意思表示。合同的终止权与解除权虽然都表现为依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消灭的权利,在性质上均为形成权,且其产生都可依约定或法定两种途径。所谓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基于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二者在理论上存在不少差别:首先,适用情形不同。合同终止适用于继续性合同,而合同解除适用于非继续性合同。其次,法律效力不同。合同终止仅使合同关系发生将来消灭的效力,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此不能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而合同解除使合同关系发生既往消灭的效力,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而对已履行的合同将产生恢复原
    2023-03-07
    331人看过
  •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技巧有哪些?解除劳动合同法律规定有哪些?
    实践中,企业往往因为对法律的了解不够透彻,在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过程中,不注意规范和操作技巧,本来可以合法解除的劳动合同,却因为操作不当,而被员工起诉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的后果。因此需要在解除劳动合同中需要了解解除劳动合同的技巧及相关的法律规定。一、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技巧1、寻找单位的违法行为,随时向单位行使单方解除权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1)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2)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3)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4)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5)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如果单位存在上述
    2023-04-22
    203人看过
  • 借款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有哪些具体规定
    借款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有很多,其中最为重要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此外最高人民法院还多次出台通知、批复等文件。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等等。借款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1、协商。是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合同的约定,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以达成和解协议,自行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这是最有利于双方关系维系的处理方法,有利于避免双方产生更进一步的、不可修复的矛盾。2、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者(即调解的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由第三者对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明劝导,促使他们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15)》第
    2023-07-01
    434人看过
  • 解除终止合同原因,法律有哪些规定
    合同因当事人双方全面履行而消灭。合同因情势发生变化,双方在不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条件下达成协议,终止合同。合同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死亡而消灭。合同因提存而消灭。合同因混同而消灭。合同因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而终止。合同由于抵销而终止。《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2024-05-16
    125人看过
  • 同居关系的解除有哪些具体方法
    一、同居关系的解除有哪些具体方法同居关系的解除具体方法是由当事人自行决定。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当事人向法院起诉解除同居关系的,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如果当事人因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产生纠纷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应当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二、同居财产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同居财产纠纷诉讼时效是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
    2023-11-16
    481人看过
  • 合同预期违约的法律后果,具体规定有哪些
    合同逾期违约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赔偿违约金、返还定金的责任。其中赔偿损失的数额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的,赔偿对方当事人因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约定了违约金的赔偿违约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2024-04-22
    174人看过
  •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装修归谁,具体规定有哪些?
    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出租人违约,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2、承租人违约,出租人同意利装修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3、双方违约,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应的责任;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2024-04-29
    122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的合同解除规则具体是什么
    关于合同解除,其类型主要可被划分为协议解除与法定解除两大类。首先是协议解除,以当事人协商一致为依据,允许合同双方根据具体情境自由决定是否解除具有约束力的合同。其次,合同当事人亦可通过设立事由的形式来解除合同,这一种事由一旦成立,解除权人便有权终止合同关系。再者,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都能引起当事人对合同的法定解除权:第一,由于无法抗拒的因素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第二,在履行期尚未期满之前,一方当事人通过明示或非默示的方式表达了难以履行主要债务的态度;第三,即使经过适当的催促,但在合理期限仍然未能履行其重要债务;第四,当事人存在长期拖延履行债务的状况或者存在其他严重违约行为以致毁损合同的主要目的;最后,则是受到法律的特殊规定所限制而解除合同。当一方当事人依照法律主张解除合同时,应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这一通知自送至对方当事人开始视为生效,并会直接影响到合同的解除与否。若通知中注明在一定期限内
    2024-08-11
    444人看过
  • 法律对股权出质有哪些具体规定
    一、法律对股权出质有哪些具体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二、股权质押有什么风险股权质押存在的风险有:1.股权质押的担保功能具有间接性。出质股权所在的公司财产,只归公司所有,而不归质权人或出质股东,质权人在设立质权后不能直接取得对质物的管领和支配。2.出质股权价值具有波动性。在设立质权时,依据的是当时的市场价值,但如遭遇经济衰退等问题,当时的股权价值会和实现股权质权时的价值有云泥之别。3.出质人和公司的道德风险易导致担保的价值贬低。4.股权质押无法摆脱股权劣后债权获偿的短板。三、股权质押是什么意思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
    2023-08-26
    305人看过
  • 法律规定的合同解除权的时间
    第一种是在法定或当事人约定期限内行使。需注意的是无论法定期限还是约定期限,在性质上都属于除斥期间,解除权于预定存续期间届满当然消灭。当事人行使约定解除权的期限,应明确地写入合同中。在有法律规定的解除期限时,当事人之间也可以通过约定解除权行使的期限来改变法定解除期限。第二种是在对方当事人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行使。这是针对解除权的行使期限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而言的。一、法定解除权的行使程序解除权的行使,具体应当遵循下列程序:(一)解除权的行使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只有出现了合同规定的条件和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一方才有权通知对方解除合同。(二)解除合同应当通知对方当事人,通知到达对方当事人时生效。当事人在作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以后,不得随意撤销。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至于通知的形式,我国法律没有特别的要求。(三)解除权的行使必须及时。如果当事人约定了
    2023-03-11
    41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解除保险合同的权利叫哪些?有哪些具体的规定?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06
      《保险法》第15条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解除保险合同的权利叫投保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根据上述法律规定,除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享有任意解除保险合同的法定权利。
    • 保险合同不得解除吗?有哪些具体的法律规定啊?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4-06
      保险合同解除是指保险合同有效期间,当事人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合同效力的一种法律行为。保险合同解除与保险合同变更的区别是,前者的目的是终止权利义务关系,后者的目的在于修改权利义务关系,保险合同在修改后将继续履行。
    • 合同解除权的行使需要哪些条件,具体规定有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2-0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期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其他。
    • 被保险人有没有解除合同的权,具体规定有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9-07
      被保险人没有解除合同的权利。为保护被保险人的权益不受保险人侵害,促使保险人提供更好的服务,《保险法》禁止保险人与被保险人随意解除保险合同,同时赋予投保人解除合同的权利。
    • 2022年解除委托合同相关法律规定具体有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13
      《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三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