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有什么不同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5 11:50:44 379 人看过

一、土地承包权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村土地承包人对其依法承包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一定处分的权利。

2015年7月30日出台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明确指出,在农村改革试验区稳妥开展农户承包地有偿退出试点,引导有稳定非农就业收入、长期在城镇居住生活的农户自愿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

受国务院委托,2015年8月27日农业部部长韩*赋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情况。截至去年底,全国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4.03亿亩,比2013年增长18.3%,流转面积占家庭承包经营耕地面积的30.4%。全国共有2.3亿多农户承包了近13.3亿亩耕地,占农村集体耕地的92.8%,签订承包合同2.21亿份,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2.06亿份。

目前整省开展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的省份已扩大到12个,其余省份根据条件自行扩大试点范围,全国先后完成确权登记面积2.6亿亩。

对于当前存在的问题,韩*赋特别强调,土地流转中“非粮化”、“非农化”的问题值得警惕,对工商资本违法违规用地、浪费农地资源的行为还缺乏有效防范和监管措施。

对于下一步工作安排,韩*赋指出,将稳妥开展进城落户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试点,探索建立承包地有偿退出机制;积极探索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完善经营权权能;有序开展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担保试点;鼓励地方依法探索建立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制度,形成管用的制度约束,扎好防范风险的篱笆。

二、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有什么不同吗

(一)、权利性质不同

土地承包权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成员权利中的一部分。

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民事权利中的物权,具有排他性。

(二)、权利内容的不同

1.承包权主要包括:承包土地的权利、其他承包方式的优先权。

2.承包经营权的内容主要包括:占有、使用、收益权。

(三)、权利放弃的标准不同

1.承包权的放弃主要表现为不参加土地承包,明确放弃与村集体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

2.承包经营权的放弃要以承包人提前半年书面通知为准,否则村委会不得随便收回承包地。法律对承包经营权放弃与收回的法律条件规定较为严格。

(四)、继承方面的区别

1.承包权直接的依据是农村集体户口,承包权人的子女应落入父母户口所在地的村集体,因此当然成为村集体成员,也当然地具有农村土地承包权。

2.而承包经营权则因其具有家庭承包方式和其他承包方式,而表现出一定的复杂性。家庭承包方式的经营权是不能继承的,但是在承包期内,如果承包人死亡,则其同一户口上的其他人可以继续耕种。但是林地可以继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4日 06: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承包相关文章
  • 偷窃承包土地经营权什么罪
    依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侵犯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有可能构成犯罪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情节严重的就有可能构成犯罪。可能构成盗窃罪。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纠纷前置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是指对家庭承包土地确权和其他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确权。家庭承包土地的确权是由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对家庭农户承包土地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等信息及其变动情况记载于登记簿,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进一步明确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其他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确权是指对家庭承包以外的其他承包经营土地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等信息及其变动情况记载于登记簿,经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予以确认土地承包的权益。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仲裁程序有哪些(一)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生的纠纷;(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
    2023-04-12
    134人看过
  • 那些人有土地经营承包权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所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山东省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村常住人员,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1)本村出生且户口未迁出的;(2)与本村村民结婚且户口迁入本村的;(3)本村村民依法办理领养手续且户口已迁入本村的子女;(4)其他将户口依法迁入并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接纳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同时,第七条规定,原户口在本村的下列人员,依法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1)解放军、武警部队的现役服役义务兵和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士官;(2)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3)已注销户口的刑满释放回本村的人员。一、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哪些权利?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一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享有的基本权利。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
    2023-03-15
    348人看过
  • 合同到期后还有承包土地经营权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土地承包期届满可继续承包。土地承包权可依法转让,土地承包期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赋予了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承包土地经营权被侵权如何起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当事人可以进行调解协商或者依法提起诉讼,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2023-08-18
    103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权纠纷中涉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能抵押吗?
    很高兴回答您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权纠纷中涉及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能不能抵押这一问题,以下就是最佳答案:当前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原则上禁止设立抵押,但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况下允许抵押,即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经发包方同意,并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林权证书的,可以设立抵押。目前对是否应允许土地承包权是否可以抵押融资争议较大,但一般银行在发放贷款时还是会受上述条件限制。新的规定出台尚需时日。土地承包经营权能不能出质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可以出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置的下列权利才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着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2023-08-08
    336人看过
  • 土地经营权跟土地承包权的区别
    一、土地经营权跟土地承包权的区别(一)权利性质不同1、土地承包权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成员权利中的一部分。2、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民事权利中的物权,具有排他性。(二)权利内容的不同1、承包权主要包括:承包土地的权利、其他承包方式的优先权。2、承包经营权的内容主要包括:占有、使用、收益权。(三)权利放弃的标准不同1、承包权的放弃主要表现为不参加土地承包,明确放弃与村集体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2、承包经营权的放弃要以承包人提前半年书面通知为准,否则村委会不得随便收回承包地。法律对承包经营权放弃与收回的法律条件规定较为严格。(四)继承方面的区别1、承包权直接的依据是农村集体户口,承包权人的子女应落入父母户口所在地的村集体,因此当然成为村集体成员,也当然地具有农村土地承包权。2、而承包经营权则因其具有家庭承包方式和其他承包方式,而表现出一定的复杂性。家庭承包方式的经营权是不能继承的,但是在承包期内,如果
    2023-05-06
    367人看过
  • 农村承包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转让合不合法,土地所有权包括哪些
    一、农村承包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转让合不合法农村承包土地所有权转让是不合法的,但是经营权转让是合法的。我国农村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和集体,因此不能转让,但是承包土地的农户有经营权和使用权,经营权是可以转让的。因此转让所有权是违法的,转让经营权是合法的。中国土地实行公有制,分为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两种形式。土地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占有,使用和处分土地,并从土地上获得利益的权利。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郊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二、土地所有权包括哪些土地所有权包括土地所有权人对自己所有的土地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包括国家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1.国家土地所有权是指国家依法对其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土地管理法的规定
    2023-05-22
    215人看过
  • 土地经营承包权有诉讼时效吗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诉讼时效没有规定,不适用民法典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诉讼时效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因为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已经得到了明确的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反映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农村承包经营关系的新型物权,即承包人因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或者其他生产经营项目而承包使用、收益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其他自然资源的权利。其特征在于:1、承包经营权的标的,是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其他自然资源,而不是其他财产。2、承包经营权是承包使用、收益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等自然资源的权利。3、承包经营权是为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或其他生产经营项目而承包使用、收益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等生产资料的权利。4、承包经营权是有一定期限的权利,根据土地
    2023-02-16
    309人看过
  • 什么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及方式有哪些
    什么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在农户土地承包权不变的基础上,承包方将自承包的村集体的部分或全部土地以一定的条件转移给第三方经营,原承包方或第三方向村集体履行原承包合同的行为。实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什么必要性?在我国推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具有以下必要性:1、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促进农村种植业结构调整的需要。2、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农业经济市场化、国际化的需要。3、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的需要。4、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需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有哪些?《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2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方式流转。1、转包。转包主要发生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之间。2、出租。出租主要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3、互换。互换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之
    2023-05-05
    79人看过
  • 土地经营承包权的概念是什么?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承包农户以从事农业生产为目的,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在土地利用过程中,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应当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互换、转让方式流转,受让一方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是继受取得,而不是原始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原始取得,是农民家庭通过承包经营合同的设立而取得,法律规定应当进行登记。对于通过互换或者转让继受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也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如果未经登记,也取得该物权,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1)占有、使用及收益权,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一种用益物权主要价值在于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对承包地进行占有、使用、收益。这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对承包方最主要的效力。(2)自主经营权。承包方有权自主组织农
    2023-04-13
    367人看过
  • 土地能不能转让承包经营权
    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转让。《民法典》物权编第334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当事人在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时,建议根据《民法典》第335条规定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权益可能因此受损。《民法典》第335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一、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条件有哪些1.转让人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因此,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的,才可以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判断“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实践中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比如已成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2.经发包人同意。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经发包人同意,而不像转包、出租、互换只需向发包人
    2023-02-11
    161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什么权利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权利。土地承包经营权主要内容如下:1、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2、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3、承包地被征收的,有权获得相应补偿;4、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荒地等农村土地,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物权中的用益物权,也是一种不动产权力。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六十三条在本法实施前已经预留机动地的,机动地面积不得超过本集体
    2023-08-08
    457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权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概念
    一、农村土地承包权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概念《民法典》第三百三十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的权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物权中的用益物权。土地承包权是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前提。农户只有享有土地承包权,才能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不享有土地承包权,则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而农户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则是其享有土地承包权的具体表现。具体来说,被赋予土地承包权主体资格土地承包权是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前提。农户只有享有土地承包权,才能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
    2023-05-06
    59人看过
  • 城市居民不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3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人民法院保障民生第二批共11个典型案例,涉及土地承包租赁、金融市场规范、环境公益诉讼、劳动争议、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多个领域,对各级法院统一适用法律、裁判标准具有指导意义。从今天开始,本版开辟“法院保障民生典型案例”专栏,陆续刊登这11个案例,并请相关专业人士进行点评,敬请读者关注。一起由户口农转非引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历经法院一审、二审、再审,直至最高人民法院提审,才最终有了明确的结论。最高人民法院认定,城市居民在二轮土地延包中不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户口转入城市丧失承包土地王淑荣是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三跃村人,1975年1月25日结婚,由于其丈夫是军人,故户口仍在王振学家。1982年,三跃村发包土地时,王淑荣与王振学一家系同一家庭成员,5口人承包5.4亩地,人均1.08亩,承包户户主为王振学。王淑荣的户口于1992年1月迁入白城市
    2023-06-12
    409人看过
  • 承包土地经营权的过户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分为主体和客体两种。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签订的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形式1、转包转包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转包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接包方按转包约定的条件对转包方负责(承包方将土地交他人代耕不足一年的除外)。2、出租出租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权以一定期限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出租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承租方按出租约定的条件对承包方负责。3、互换互换是指在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作或者各自需要,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块进行交换,同时交换相应
    2023-07-07
    149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承包是农业生产责任制的一种形式。国营农业企业及合作农业企业将国有土地或集体所有的土地包给农工、农民自行耕种,承包者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责任,缴纳农业税和上缴提留。... 更多>

    #土地承包
    相关咨询
    • 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被出质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9-04
      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可以出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出质的财产权利,但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设定质押权。
    • 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是怎样的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12
      首先我们要区分土地承包权和土地经营权,在土地承包权与经营权主体发生分离后,这二者的区别更加容易理解。土地承包权是农民个体作为一定社区范围内集体成员一份子而对该社区范围内某一块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它是农民个体“成员权”的一种体现,是物权,是财产权。土地经营权是由承包权派生出来的一种民事权利,其表现更多地是一种预期收益。以土地承包权作抵押进行贷款,可能使农民永久失地,而以土地经营权作抵押进
    • 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范本怎样写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28
      甲方: 乙方: 经克林村村委会同意,甲方自愿将承包克林村耕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土地位置:南地、西地、北地、东,面积公顷。 二、转让期至二轮土地承包期结束,第三轮土地承包期乙方有优先承包权,甲方无权承包。如土地确权,必须确在乙方名下,政府政策确权原地主名下,甲方必须无条重新将土地证及土地合同过户到乙方名下。如果政府政策确权确到甲方名下,土地使用权和该地产生所有优惠政
    • 土地转包不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效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2-06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是有效的。《民法典》第三百三十四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将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第三人,当事人还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 什么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具有哪些法律特征和内容有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05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个人、单位通过依法订立承包合同所取得的对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的土地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经营并获得收益的权利。土地承包经营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承包经营权的主体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也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 2、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根据发包人和承包人依法订立承包合同而产生。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由承包合同确定。 3、承包经营的客体是土地,包括种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