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能否在房屋租赁期间通过经济适用房得到延续?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0 14:43:17 159 人看过

不可以。房屋居住权是房屋所有人针对某一人而设立的用益物权,所以房屋的居住权是不能转让或者继承的。现在有些特殊的房屋居住权有特定的限制条件,比如公租房、带有单位福利性质的住房、干休所的一些房屋,都有一些限制继承的条件,如果是这样的房屋,就不能继承,也就不能由子女继续居住。

经济适用房能继承吗?

经济适用房可以继承。不受五年限制上市年限的限制,但继承后仍保持经济适用房的性质不变。即再次上市仍需符合首次取得房产证之日起满五年的条件。因为经济适用房的特殊性质,所以在房屋产权发生变更的时候是受到一定的限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6日 14: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居住权相关文章
  • 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住房租赁获得税收优惠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通知,明确了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住房租赁的税收优惠政策。国务院曾于2007年8月在《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若干意见》中提出,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廉租住房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住房租赁的税收支持政策。两部门发出的通知对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税收政策进行了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税;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通知还规定,对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向规定保障对象出租廉租住房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房产税。根据通知的规定,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建设用地以及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向规
    2023-06-07
    391人看过
  • 经济适用房居住权是能继承吗
    房屋居住权是房屋所有人针对某一人而设立的用益物权,所以房屋的居住权是不能转让或者继承的。现在有些特殊的房屋居住权有特定的限制条件,比如公租房、带有单位福利性质的住房、干休所的一些房屋,都有一些限制继承的条件,如果是这样的房屋,就不能继承,也就不能由子女继续居住。一、后母对配偶婚前房产有无继承权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养的义务,所以继母对配偶婚前房屋享有继承权,无论房屋所有人是否设立了居住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相互扶养义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二、房屋永久居住权如何取消我国民法典中并不存在“房屋永久居住权”一说,《民法典》在第14章只规定了“居住权”。居住权是是指以居住为目的,
    2023-03-11
    378人看过
  • 经济适用房能否出租
    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可以出租吗?根据相关政策法规,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因为经济适用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是由国家将土地使用权无偿提供给经济适用房购房者使用,国家为解决低收入人群的住房困难已经牺牲了该部分土地的收益。如果将经济适用房出租,则属于经营范畴,违背了国家向其出售经济适用房的初衷。从整体公平的角度看,出租经适房前需要补缴收益是合理的。另外,北京地区规定,经适房在取得完全产权前严禁出租,否则将由区县住房保障部门责令购房人退回已购住房或者按照同地段商品房价格补足购房款,并且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保障性住房。
    2023-04-26
    476人看过
  • 租赁期内房东卖房,租赁者能否继续居住呀
    租赁期内房东卖房,租赁者可以继续居住。租赁物在租赁期间所有权发生变动时,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不受影响,新的所有人须尊重承租人使用权的原状,新所有人取代原所有人成为新的出租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权利义务。新的所有权人取得房屋所有权后,应当按照前房主与租客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继续让租客承租该房屋,租客有权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继续租赁该房。一、租赁合同到期不续签原合同是否有效租赁合同到期不续签原合同继续有效。租房时,很多人只签一次合同。即使合同到期,双方也不会特别重新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租户继续按原合同支付租金,房东照常收取租金。租赁合同到期后,双方未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的,如果租赁人继续按照使用租赁房屋,房东没有提出异议,原租赁合同有效,双方应继续履行原合同的约定,但原合同的租赁期限变更为不定期。双方在给予对方合理时间后,可以随时提出终止租赁合同,结束双方的租赁关系。二、搬迁费归被征收房屋的所有人吗
    2023-04-01
    187人看过
  • 租赁期内房东卖房,租赁者能否继续居住呢
    租赁期内房东卖房,租赁者能继续居住。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买卖交易,对租赁关系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原租约继续有效。一、房屋承租权有哪些法律保护房屋承租权有民法典提供法律保护。房屋在租赁期内买卖交易对租赁关系不产生任何影响,原租约继续有效,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同时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优先购买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二、买卖不破租赁是善意取得吗买卖不破租赁不是善意取得,这是两种不同的制度。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善意取得又称为即时取得,无权处分人将其财物(动产或者不动产)转让给
    2023-04-11
    344人看过
  • 经济适用住房可否过户?
    一、经济适用住房可否过户?经济适用住房可过户,需要居住一定年限才能过户。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经济适用房优惠政策的房产,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房屋,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上市交易,确需出售此类房屋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的家庭。经济适用房在交纳土地出让金后再上市交易,对于交易对象没有限制。超过5年的,可以补交土地出让金以后转为商品房,可以进行转让。二、经济适用房产权是多少年经济适用房产权中的土地使用权年限限制,一般为七十年。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1.居住用地七十年。2.工业用地五十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三、经济适用房怎样申请1.申请人带着本人的身份信息及相关证件向户口所在地的房管局提出申请,办理申购登
    2023-04-27
    336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居住权
    词条

    居住权是《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用益物权的种类。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具有特殊性,即居住权人对于权利客体即住宅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 更多>

    #居住权
    相关咨询
    • 经济适用房居住权是否能继承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05
      1、不能继承。居住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房屋居住权是房屋所有人针对某一人而设立的用益物权,具有人身专属性,所以房屋的居住权是不能转让或者继承的。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经济适用房居住权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2-11
      经济适用房居住申请条件:《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或承租一套经济适用住房:(一)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确定的供应对象;(二)现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三)家庭收入低于2300元人民币;(四)市、县人民**规定的其他条件。满足这些你才可以买
    • 经济适用房居住权可否继承?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19
      不能继承。居住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房屋居住权是房屋所有人针对某一人而设立的用益物权,具有人身专属性,所以房屋的居住权是不能转让或者继承的。
    • 经济适用房居住权能继承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1-24
      不能继承。居住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房屋居住权是房屋所有人针对某一人而设立的用益物权,具有人身专属性,所以房屋的居住权是不能转让或者继承的。
    • 租赁期内房东卖房租赁者能否继续居住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5-26
      能。 为了保护承租人合法权益,维护承租人居住生活的稳定,民法典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规定在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内,被承租人将租赁房屋卖给第三人的,第三人不能以取得房屋所有权为由对抗承租人,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租赁者能继续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