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属于行政许可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5 21:03:15 59 人看过

土地管理局申请国有土地使用权审批属于行政许可证行政许可和行政确认是性质不同的两种行政行为。许可是权利行为,确认与权利有关,是权利行为。授权意味着授权行政相关人员可以行使或授予原有权利。确认权是确认行政对象现有的权利。

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

1、下列国有土地可以抵押: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单独抵押;

(二)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抵押时,该房屋等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三)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抵押时,该房屋等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2、下列国有土地不得抵押:

(一)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

(二)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国有土地;

(三)被依法查封的国有土地;

(四)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

只有在满足贷款人与房屋符合抵押贷款规定的前提下,国有土地使用权没有房屋可以抵押吗的回答才是肯定的。各位借款人在用房屋或土地使用证抵押贷款前,需要对自己的还贷能力有综合的评估,以免在无力偿还贷款后房屋或土地使用权被借款机构收回。

行政许可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第三条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法。有关行政机关对其他机关或者对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不适用本法。

第四条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

第五条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当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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