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是可以单独作为被告的。只以分公司为被告时,虽然最终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但总公司是案外第三人,人民法院不能裁定保全总公司的其他财产,也不能判决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一、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是什么?
在法律上,子公司仍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独立企业。它有自己的名称和章程,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其财产与母公司的财产彼此独立,对各自的债务各自负责,互不连带。
子公司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在经济上受母公司的支配与控制,但在法律上,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子公司的独立性主要表现在:拥有独立的名称和公司章程;具有独立的组织机构;拥有独立的财产,能够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以自己的名义进行各类民事经济活动;独立承担公司行为所带来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二、分公司的好处是什么?
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虽然同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有些类似。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子公司完全不同,它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而设立分公司的好处主要有以下几点:
1、分公司一般便于经营,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也比较简单;
2、分公司承担成本费用可能要比子公司节省;
3、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就流转税在所在地缴纳,利润由总公司合并纳税。在经营初期,分公司往往出现亏损,但其亏损可以冲抵总公司的利润,减轻税收负担;
4、分公司交付给总公司的利润通常不必缴纳预提税;
5、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资本转移,因不涉及所有权变动,不必负担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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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司的财务、资产、人事、业务等方面受总公司全面管理,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在法律上、经济上均不独立,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其财产也由总公司财务同意管理,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大...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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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发生纠纷是否可以直接告到总公司天津在线咨询 2023-09-251、要依情况而定。如果该分支机构是依法设立的,而且领取了营业执照,那么它可以单独作为当事人,也可以与它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共同作为诉讼当事人; 2、如果该分支机构没有依法设立,或是未领取营业执照,那么应当以其总公司为诉讼当事人。 3、但需注意,如果是中国人民银行、各商业银行、如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等等的分行、支行,或是保险公司的分公司、则只能以该分支机构作为诉讼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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