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期与合同期的区别
施工工期是单项工程从正式开工至按设计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建成,并达到竣工验收标准所用的实际施工天数(不含三通一平施工期)。影响工程建设施工工期的因素很多。就整体来说有资金、设计、设备和技术装备、施工力量等方面问题。就施工企业来说,要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建设条件,处理好施工准备与开工、厂内与厂外、地下与地上、土建与安装、主体与辅助、附属工程之间关系,以天时地利条件,采取适宜措施,加快建设进程,缩短施工期。
合同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包括开工日期与竣工日期。其中开工日期是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竣工日期是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建设工期的计算,就是工期计算的终点减去计算的起始点。实际的工期还包括工期顺延的情形。开工是指承包人进场开始施工。开工日期,是建设工程工期的起算点,也是控制工期风险的第一个重要节点。竣工是指承包人完成施工任务。
二、施工期限是施工合同的有效期吗
(一)合同工期合同工期指承包人在投标函内承诺堯成合同工程的时间期限,以及按照合同条款通过变更和索赔程序应给予顺延工期的时间之和。合同工期的作用是用于判定承包人是否按期竣工的标准。
(二)施工期承包人施工期从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起算,至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的实际竣工日止。以此期限与合同工期比较,判定是提前竣工还是延误竣工。
(三)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从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的竣工日开始起算,斯限视具体工程的性质和使用条件的不同在专用条款内约定般为1年。
三、施工合同有效期最长多久
(一)合同工期合同工期指承包人在投标函内承诺堯成合同工程的时间期限,以及按照合同条款通过变更和索赔程序应给予顺延工期的时间之和。合同工期的作用是用于判定承包人是否按期竣工的标准。
(二)施工期承包人施工期从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起算,至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的实际竣工日止。以此期限与合同工期比较,判定是提前竣工还是延误竣工。延误竣工承包人承担拖期赔偿责任,提前竣工是否应获得奖励需视专用条款中是否有约定。
(三)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从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的竣工日开始起算,斯限视具体工程的性质和使用条件的不同在专用条款内约定x—般为1年。对于合同内约定有分部移交的单位工程,按提前验收的该单位工程接收证书中确定的竣工日为准,起算时间相应提前。由于承包人拥有施工技术、设备和施工经验,缺陷责任期内工程运行期间出现的工程缺陷,承包人应负责修复,直到检验合格为止。修复费用以缺陷原因的责任划分,经查验属于发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承包人修复后可获得查验、修复的费用及合理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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