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台遗产继承的相关问题解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21:21:45 119 人看过

一、台湾方面关于继承在台遗产的有关规定

1、大陆地区人民继承台湾地区人民的遗产,应于继承开始起三年内以书面向被继承人住所地的法院作继承表示,逾期视为放弃其继承权。若继承已由主管机关处理,且在台湾地区无继承人的现役军人或退除役官兵的遗产者,其继承表示的期限为四年。

2、被继承人在台湾地区的遗产,由大陆地区人民依法继承者,其所得财产总额,每人不得超过新台币200万元。超过部分,归属台湾地区同为继承人;如台湾地区无同为继承人,归属台湾地区后顺序的继承人;台湾地区无继承人者,归属国库。

3、遗产中有不动产者,应将大陆地区继承人的继承权利折算为价额。但若为台湾地区继承人赖以居住的不动产,大陆地区的继承人不能继承,于定大陆地区继承人应得部分时,其价额不计入遗产总额。

4、遗嘱人以其在台湾地区的财产遗赠大陆地区人民、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者,其总额不得超过新台币200万元。

5、大陆地区人民继承台湾地区人民的遗产,应依规定办理遗产税申报。

6、由大陆地区继承的被继承人在台湾地区的遗产,如其继承权被侵害时,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可请求回复。继承回复请求权的时效,自知悉被侵害之时起为2年;自继承开始时起为10年。

7、台湾有关继承顺序和应继份

(1)继承顺序

当然继承人:配偶;第一顺序继承人: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父母;第三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半血缘兄弟姐妹和亲生子女与养生子女间的兄弟姐妹均有继承权);第四顺序继承人:祖父母

(2)应继份

继承人为同一顺序者,平均继承。

当然继承人(配偶)与其他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时,其应继份比例如下:

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时,平均;与第二顺序或第三顺序继承人继承时,配偶占二分之一,其他继承人共占二分之一;与第四顺序继承人继承时,配偶占三分之二,其他继承人共占三分之一。如无第一至第四顺序继承人,仅有配偶继承时,应由其继承全部遗产。

二、申办继承在台遗产程序:

大陆居民在获知自己有合法的继承权时,首先应到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能办理涉台公证的公证部门办理相关的公证,而后再向台湾有关部门申办。

三、注意事项:

大陆继承人在办理涉台遗产继承时,应特别注意如下事项:

1、目前,由于大陆继承人一般不能亲自去台领取其亲属在台湾的遗产,因此需委托台湾的机构或个人为其在台湾申领遗产继承。

2、为保证大陆继承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大陆继承人在选择台湾受托人时应当及其慎重,以保证亲属遗产的顺利继承和调回。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6日 19: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遗产继承相关文章
  • 遗产继承法律制度:房产继承问题分析
    我国民法典对于房产继承的规定,适用于对遗产的相关继承规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继承的发生时间是从被继承人死亡之时开始,因此房产继承的时间也适用,房产的继承人需要是被继承人合法的继承者,且该房产要求是被继承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在房产继承时,若是继承人继承该房产,应该到相关机构办理登记过户手续。《民法典》中违约责任的规定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第五百八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2023-07-03
    409人看过
  • 胎儿涉及遗产继承问题吗
    涉及。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出生时为死体的无权继承。一、对于未出世的胎儿谁可以享有赔偿请求权对于未出世的胎儿孕妇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由于初生儿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在行使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时,其监护人应当作为法定代理人行使。如果胎儿出生时死亡,无论是侵权还是其他原因造成的,胎儿都不能产生损害赔偿请求权,受害人即孕妇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这是因为胎儿是母亲的组成部分,伤害胎儿就是伤害母亲的健康,母亲有权要求赔偿。二、胎儿是否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未出生的胎儿是具有一定的民事权利能力的。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胎儿尚未与母体分离,不是独立的自然人,不能依据民事权利能力的一般规定进行保护。胎儿自母亲怀孕之时起就应当被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无须待到其出生之时,即可行使继承权等建议。但如“胎儿娩出时为死体
    2023-04-10
    377人看过
  • 司法部公证司关于涉台老兵遗产继承公证中有关问题的函
    (1995年1月20日[95]司公函00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公证管理处:近来,各地在办理涉台老兵遗产继承公证的过程中反映一些问题,请示如何处理。经研究答复如下:一、关于办证时未查找到被继承人有关亲属姓名,因而在亲属关系公证中未予写明,现已查到有关亲属姓名,当事人及台湾有关方面要求补充证明,如何处理的问题。1.如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者,公证处可将原公证书收回,重新出具公证书;如原公证书无法收回,公证处可以出具实体性补充公证书(格式附后)。2.如当事人提供新情况,但公证处无法得到可靠的证据,可由当事人发表书面声明,公证处证明声明书上当事人签名盖章属实。二、对于公证书中的人名、出生日期、住址等与台湾户籍誊本记载不符,如何处理的问题。对这种情况,可由当事人发表书面声明,声明书中应写明原公证书(编号)的内容真实以及与户籍誊本不一致的原因,公证处证明声明书上当事人签名盖章属实,公证处不出
    2023-04-25
    99人看过
  • 相互继承权的相关问题与解决方案
    一、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而且,父母和子女是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处理父母子女间的继承权问题时,要注意把握以下几点:尊重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是自然血亲关系,不论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都有同等的继承权。亲生父母之间婚姻的离异和变化,不影响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继承权。即使父母离婚时,离婚父母与其亲生子女间仍享有继承权。收养关系成立后,养子女取得与养父母的亲生子女同等的法律地位,可以继承养父母的遗产,但不能继承其父母的财产。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间的继承权即行消除,与生父母间的继承权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协商确定不恢复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除外。继子女与继父母间形成了抚养关系的,相互有继承权。继子女在继承其父母财产的同时,仍然有权继承自己生父母的财产。继子女与继父母的亲生子女、养子女在继承上地位相同;继父母与继子女的亲生父母处于相同的法律
    2023-07-06
    417人看过
  • 遗产继承中存在的遗产继承问题如何解决
    遗产继承基础问题的解决:一、自行协商解决;二、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怎么解决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节解决。继承纠纷发生后,有关当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就遗产分割的时间、方法和份额达成协议,然后按照协议分割遗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群众组织。继承纠纷发生后,有关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继承纠纷发生后,未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民间借贷纠纷怎么处理自行协商解决:借款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双方纠纷,如果双方能达成一致意见,那纠纷就解决了,这种方式成本最低,也不容易激化矛盾。人民调解:人民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规范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2023-04-02
    257人看过
  • 代位继承相关问题
    代位继承一般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其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其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法律制度。代位继承的条件:1、前提条件。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2、主体条件。代位继承人只能为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3、其他条件。代位继承应注意哪些问题代位继承以子女先于父母死亡为适用的前提条件,代位继承人也只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在处理代位继承时应注意以下问题:1、被代位人须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这是我国代位继承的前提条件,也是我国代位继承制度的鲜明特征。2、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亦即代位人可以是被代位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等,这进一步解释说明了晚辈直系血亲的范围。3、代位继承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中规定的血亲是既包括自然血亲,同时也包括拟制血亲,即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和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所生子女;被继承人亲
    2023-07-29
    74人看过
  • 遗产代位继承涉不涉及赡养问题
    遗产代位继承不涉及赡养问题,代位继承与赡养问题没有关系。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2024-05-06
    136人看过
  • 家庭关系中的遗产继承问题
    丈夫继承了婆婆的遗产,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遗嘱中明确规定属于丈夫个人的除外。以下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婚前财产;(二)一方因人身伤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赔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只确定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丈夫死亡遗产继承比例分别是多少丈夫死亡遗产继承比例,具体情况如下:1、一般是按照法定继承人同一顺序继承遗产的份额均等的原则进行确认,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2、如果存在着合法有效的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的,应当按照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当中所规定的遗产分配比例来进行执行。以下情况下继承人可以多分遗产:1、对生活有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再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
    2023-07-09
    490人看过
  • 夫妻共同财产继承的相关问题。
    夫妻一方死亡的,对于共同财产的继承,应当先分离出其中的一办,剩下的一半作为遗产继承。作为遗产继承的部分的继承按照继承编的规则处理。如果有生效的遗赠抚养协议或遗嘱,则按照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办理,如果没有,就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时,死亡一方的配偶作为其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继承一部分。夫妻双方私自抵押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夫妻一方私自抵押财产的行为效力是不一定有效。一方当事人可以抵押自己的财产,因为自己是财产的所有权人,依法享有处分权,无需经过配偶同意。但是在未经配偶允许的情况下,夫妻一方不可以私自将双方的共同财产进行抵押,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共有财产,需要经过双方同意才能予以处分,即使一方设立了抵押担保,其行为也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2023-07-08
    498人看过
  • 继承问题解析:夫妻共同财产的继承权利
    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继承或接受遗赠而取得的财产,属双方共同财产。如夫妻一方或双方所继承的其去世父母的遗产,又如结婚时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但是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明某项遗产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或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中确定某项财产只赠给夫或妻一方,这种情况下,法律应当尊重被继承人和赠与人的意愿,夫妻一方继承的遗产和接受的赠与物不能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婚后遗产继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后因继承父母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在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则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可见《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2023-07-02
    171人看过
  • 解析房产继承案件中的标的问题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学理论通说,诉讼标的是纠纷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法律关系,所以房产继承纠纷的诉讼标的应当是遗产继承的法律关系;房产不是此类纠纷的标的,而是标的物。同时还要区分,诉讼请求与诉讼标的也不是同一概念。按照“二分支说”的观点,诉讼请求是诉讼标的的一个分支。房产继承诉讼流程是什么房产继承诉讼管辖地确定为不动产所在地,即被继承房产所在地法院管辖。继承人是多人的,一部分继承人作为原告,另一部分继承作为被告参与诉讼。房产继承诉讼一般需提供以下证件材料: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者提供被继承人医学死亡证明;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派出所开具亲属关系证明;3、继承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外籍继承人需要提供经过公证书予以认证;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如果继承人之间对于房产过户没有异议可以形成调解书,如果无法对于房产的继承达成一
    2023-07-02
    120人看过
  • 出口再运相关问题解析
    申报直接退运的步骤:1、全套单据不需预录直接递给负责退运业务的海关关员。单据包括:手写联报关单、委托书、进口的箱单、出口的箱单、退运申请、退运协议、合同、提单、提货单等其它相关单据。2、单据交给关员后,如果海关提出验货则先验货。验货结束后关员填写直接退运....审批表提交科长、处长三级审批。(通常需要四到十天)3、审批结束后,将单据分成进口和出口两票,同时预录。预录时需注意贸易方式....为直接退运,征免性质为其他法定;将出口的报关单号打在进口报关单的备注栏里,进口的报关单号打在出口报关单备注栏。4、刷卡待现场交单后,先申报出口。待出口放行后,将放行单(下货纸)付在进口单据上递给负责进口退运的关员。5、关员审单签字以后便可放行。注:在审批、申报进口、申报出口时海关都有可能提出验货,如果提出验货,则先验货。关于出口退运货物办理进口手续问题1、若属已收汇、已核销的情况,由出口商向外汇局面申请并
    2023-04-24
    105人看过
  • 解决相互继承人同时去世的遗产分配问题
    相互继承人同时死亡的,根据不同情形,继承方式如下:(1)一方没有其他继承人的,推定其先死亡,另一方可继承其遗产;(2)都有继承人且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后辈可继承长辈遗产;(3)都有继承人且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可相互继承遗产的兄弟姐妹总共有几类可相互继承遗产的兄弟姐妹有四类,分别是,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需要注意兄弟姐妹之间不是第一序列继承人关系。只有死者没有第一序列继承人,兄弟姐妹才可以作为第二序列人行使继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2023-07-06
    461人看过
  • 房产继承公证相关问题一览
    房产继承公证办理关于房产继承有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到公证处开据公证书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3、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4、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房产继承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受益额,也就是继承人所继承房屋经专业部门评估后的评估价值的2%来收取,最低收取200元。房产继承公证相对房产继承过户来说简单一点,但不是因为简单就不重要,房产继承公证是前提,所以大家还是需要多多了解。关于房地产继承的相关法律问题房地产继承,同其它遗产继承一样,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
    2023-06-14
    164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遗产继承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民法典删除了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并且规定了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 更多>

    #遗产继承
    相关咨询
    • 你好问一下涉台遗产继承应了解什么问题
      四川在线咨询 2024-09-06
      一、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根据大陆法律有关规定及台湾地区有关法规,继承台湾地区居民在台湾遗产的法定继承人范围如下: 1、配偶为任一顺序继承人。 2、第一顺序继承人为直系血亲卑亲属。如:子女(含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胎儿)、孙子女、曾孙子女等,以亲等近者为先,可代位继承。 3、第二顺序继承人为父母(含生父母、养父母等)。 4、第三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含同父母兄弟姐妹、同父异母兄弟姐妹、养兄弟
    • 合法继承和遗嘱继承的相关问题?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7-25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合法继承和遗嘱继承有先后之分我国民法规定,公民有处分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的权利,被继承人在死亡之前对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进行处分,在其死后生效,充分体现了我国法律对公民个人财产的保护,但是,这种处分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应充分考虑老人、妇女、儿童、胎儿及残疾人和无生活来源人的利益,
    • 问奶奶继承房产的相关问题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23
      继承房产的流程如下: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继承公证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 先继承后析产问题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7-21
      可否有效这得看他们可否具有法律效力。继承和分家析产是分别的,表现在三方面: (1)分家析产是指家庭人员之间因生产和生活上的需要,或者由于不能在一起和睦共有生活,而要求分配他们共有所有的财产的法律做法。这和因被继承人丧命而产生的将死者的遗产转移给继承人所有的继承关系,是有根本差别的。 (2)分家析产所分配的财产是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间的共有财产,而继承人所继承的财产,则只能是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 (
    • 继承房产的问题,遗嘱继承房产的问题,遗嘱继承后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09
      一、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二、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三、法律法规依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