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唆犯的性质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0 22:02:37 428 人看过

教唆犯的性质

第一种观点是教唆犯从属性说。认为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处于从属地位,教唆犯从属于实行犯。亦即在共同犯罪中,实行犯构成犯罪的,教唆犯也构成犯罪,实行犯不构成犯罪的,教唆犯也不成立。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被教唆者由于缺乏实质条件而不能与教唆者构成共同犯罪。按照这种理论对于教唆者所教唆的诸如抢劫、杀人、放危险物质等性质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若被教唆者没有实施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者就不按犯罪处理,这显然不能体现罪责相适应原则。

第二种观点是教唆犯相对独立性说。认为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处于相对独立的地位,教唆行为本身是独立的犯罪,并不从属于实行犯,即教唆犯是否成立关键在于教唆者是否实施了教唆行为。若教唆者实施了教唆的行为,即成立教唆犯,显然违背了共同犯罪的理论,无视被教唆人的存在。将共同犯罪中的教唆犯与单独犯罪的教唆混为一谈,因而是不科学的。

第三种观点是教唆犯两重性说。即认为教唆犯既具有从属性,也具有独立性。在这种学说中,对于教唆犯的两重性又有不同的见解,一种见解认为在教唆犯两重性中、从属性居于主导地位;一种见解认为在教唆犯的两重性中,独立性居于主导地位;除此之外,尚有从属性和独立性统一说,即共犯的这二重性中不存在孰主孰从的问题。这种学说的前提条件是教唆犯属于共同犯罪,故对于非共犯教唆性质并没有界定。

第四种观点是摒弃说。认为教唆犯不是共同犯罪人中的一个独立种类。如有的学者通过对教唆犯与被教唆犯的关系的分析来证明他们不符合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进而否认教唆犯是共犯中的一个独立类型,应将教唆犯在刑法中明确规定为独立的犯罪。

一、共同犯罪中犯罪中止认定的条件是什么

共同犯罪中止犯罪的认定如下:

1、在简单的共同犯罪中,共犯都是实施犯,共犯中有一人决定暂停,然后强烈劝说他人放弃犯罪,如果其他人接受劝告,放弃本可以继续的犯罪,整个案件将被暂停;

2、在复杂的共同犯罪中,犯罪中止的,教唆犯应当认定为未遂教唆,帮助犯有一定的从属性,犯罪中止,帮助犯不知道,应当按照犯罪准备认定,另一方面,教唆犯和帮助犯中止犯罪,对于教唆犯来说,在构成中止之前,必须阻止犯罪的实施,使犯罪的实施消除犯罪的想法,帮助犯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抵消帮助行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

3、中止犯向有关机关报告的,司法机关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犯罪,认定为中止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3日 10: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教唆犯相关文章
  • 教唆者教唆他人犯罪的成立要件是什么
    刑法理论认为,只有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才可以构成独立教唆犯。而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则是从是否达到一定的年龄以及在实施犯罪行为时是否精神正常这两方面考虑的。因此,独立教唆犯所要求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应当包括以下两层含义:首先,依据立法的规定,年满16周岁的人才可能独立教唆犯。而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能成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八类犯罪的独立教唆犯。其次,要具有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从而排除了实施犯罪时精神不正常的人成为独立教唆犯的可能。但是刑法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患者、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在精神正常时、醉酒的人在实施犯罪行为都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因而,他们也能构成独立教唆犯。
    2023-06-03
    75人看过
  • 什么是教唆犯?教唆犯怎样承担刑事责任?
    教唆犯是指教唆他人犯罪的人。即自己并不亲自参加某种犯罪,而是以自己的言行去引起他人产生犯罪意图,通过他人去实施犯罪。教唆犯是共同犯罪人中最为复杂的一种类型,社会危害性大。教唆犯具有以下特点:1.必须具有引起他人产生犯罪意图的教唆行为。也就是用劝说、怂恿、利诱、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无犯罪意图,或虽有犯罪意图但不坚定的人,使他人接受自己犯罪意图,坚定犯罪的决心,以达到犯罪的目的。如果是对已经决定犯罪的人再用言辞鼓励,促其顺利实施犯罪,该种行为属于帮助犯罪,不属于教唆犯。2.必须具有教唆他人犯罪的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教唆犯。即明知自己的教唆行为会引起他人产生犯罪的意图,进而实施犯罪,并且希望或者放任他人去犯罪。如果由于言词不慎,无意间说的一些话,引起了他人的犯罪意图,导致了犯罪的发生,不能认为是教唆犯。对于教唆犯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的规定,分为以下三种情况:1.教唆他人犯罪,
    2023-04-22
    69人看过
  • 什么是共同教唆犯
    构成要件(1)各教唆者在犯罪意图上须有联系性。这是指二人以上的教唆犯在主观上是有联系的,他们彼此之间认识到,教唆他人犯罪的不单是自己,还有其他人与自己共同进行这种教唆。(2)教唆内容上具有一致性。这指的是二人以上的教唆犯教唆他人犯的都是同样的罪。比如,教唆犯某甲和某乙都是教唆他人犯盗窃罪。在这里,盗窃就是甲和乙共同教唆的内容。(3)在教唆对象上具有同一性。这的是指被教唆者是相同的。比如,教唆犯某甲和某乙都是教唆某丙去进行犯罪活动,在这里某丙就是某甲和某乙的同一教唆对象。构成共同教唆犯,除了在数目上得是二人以上而外,一般还应当具备上述三个条件。这三个条件是互相联系、不可分割的。至于是否同时或同地进行教唆可以不问。被教唆者的数目一般没有限制。
    2023-06-12
    238人看过
  • 教唆罪和教唆的区别是什么
    教唆罪,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教唆人,即构成教唆犯罪。教唆罪的特征是教唆人并不亲自实施犯罪,而是教唆其他人去实施自己的犯罪意图。教唆犯和被教唆犯罪的人形成共犯关系,因此,教唆犯所教唆的对象应当是具有刑事违法行为和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教唆不满十四周岁或者有精神病的人,不构成共犯关系,只对教唆人单独定罪量刑。教唆诱导唆使或怂恿指使(别人做坏事)。教唆未遂:1.教唆没有传达到被教唆人;2.教唆没有被接受或者没有被假装接受的;3.他人接受了教唆但没有着手实行犯罪;4.被教唆人所犯的罪与教唆的罪在性质上根本不同;5.教唆犯对被教唆人进行教唆时,被教唆人已有实施该种犯罪的故意,即被教唆人实施犯罪不是教唆所引起的。一、教唆未遂属于刑法的独立罪吗教唆未遂不是独立罪名,刑法没有单独规定此罪名。对于教唆未遂,
    2023-06-28
    383人看过
  • 教唆精神病人犯罪是教唆犯吗
    1、教唆犯属于共同犯罪,教唆犯如果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那么就是主犯。如果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那么就是从犯。如果教唆犯是被胁迫教唆他人犯罪,那么就是胁从犯。2、一个人是否成立间接正犯,看他是否对实行者具有支配力。一般而言,精神病患者没有责任能力,便没有规范意识,所以,故意利用精神病患者犯罪,只能构成间接正犯,而不构成教唆犯。3、不过,如果行为人不知道对方是精神病患者,则不构成间接正犯,而可能构成共同正犯、教唆犯。律师补充:应当减刑的情形有(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
    2023-05-06
    168人看过
  • 什么叫教唆犯罪
    一、什么叫教唆犯罪教唆犯是教唆他人犯罪的人,教唆犯本身并不是直接实行犯罪,而是唆使他人去进行犯罪,就是所为专门制造犯意的人。这种教唆行为包括两种因素:一是认识因素,即教唆犯不仅认识到自己的教唆行为会使被教唆人产生犯罪意思,并去实施犯罪行为,而且还认识到被教唆者的犯罪行为将会造成危害社会的后果。二是意志因素,即希望或放任他人产生犯罪意图去实施犯罪。因此,教唆行为与被教唆者实行的犯罪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二、教唆犯的量刑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2、教唆犯,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教唆人,即构成教唆犯。教唆罪的特征是教唆人并不亲自实施犯罪,而是教唆其他人去实施自己的犯罪意图。教唆犯和
    2023-06-11
    337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教唆犯
    词条

    教唆犯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的。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更多>

    #教唆犯
    相关咨询
    • 什么是教唆犯教唆犯的刑罚条件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1-29
      故意教唆和引起他人实施符合构成要件的违法行为的,是教唆犯。教唆犯的刑罚分为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进行处罚。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次要作用的是从犯。二二,教唆18岁以下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第三,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什么是教唆犯,教唆犯的特点有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4-01
      教唆犯是指教唆他人犯罪的人。即自己并不亲自参加某种犯罪,而是以自己的言行去引起他人产生犯罪意图,通过他人去实施犯罪。教唆犯是共同犯罪人中最为复杂的一种类型,社会危害性大。教唆犯具有以下特点:1.必须具有引起他人产生犯罪意图的教唆行为。也就是用劝说、怂恿、利诱、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无犯罪意图,或虽有犯罪意图但不坚定的人,使他人接受自己犯罪意图,坚定犯罪的决心,以达到犯罪的目的。
    • 教唆犯的教唆犯是否有期限?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04
      也是有追诉期的。教唆不是法律规定的罪名,是指教唆他人犯罪的行为。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根据所犯罪行的法定最高刑认定追诉期限。
    • 教唆犯的认定是怎样的?教唆犯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8-23
      教唆犯是指教唆他人实行犯罪意图的人。 1、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这是对教唆犯处罚的一般原则,因此,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起次要作用的是从犯。
    • 什么是教唆犯,成立教唆犯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教唆犯的行为是否合法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05
      教唆犯是指以授意、怂恿、劝说、利诱或者其他方法故意唆使他人犯罪的人。成立教唆犯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教唆犯所教唆的对象(即被教唆的人)必须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否则不成立教唆犯,而成立间接正犯。例如,乙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且精神正常,如果甲教唆乙杀人,甲便是教唆犯;如果甲教唆乙盗窃,甲则是间接正犯(刑法第17条第2款)。 2.必须有教唆行为。教唆行为的实质是引起他人的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