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一共有两个中级人民法院,分别是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每个中级人民法院分别有一个分院。
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包括西城、海淀、石景山、门头沟、房山、昌平、大兴、延庆。
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包括东城、朝阳、丰台、顺义、通州、平谷、密云、怀柔。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为:洛阳市洛龙区展览路1号。
中级法院的职责如下:
1、依法审判本院管辖的民事、行政案件和上级人民法院交由审判的案件;
2、中级以上法院依法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申诉、申请再审和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依法审理减刑、假释案件;
3、依法受理国家赔偿案件和决定国家赔偿;
4、上级法院依法对下级人民法院管辖不明的案件指定管辖和审理管辖争议的案件;
5、依法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申请执行的案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百四十四条
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未上诉、人民检察院未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十日内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在作出裁定后十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不同意的,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抗诉,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的,应当在作出裁定后十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三)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未上诉、人民检察院未抗诉的,应当在上诉、抗诉期满后十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二十二条中级人民法院包括:
(一)省、自治区辖市的中级人民法院;
(二)在直辖市内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
(三)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四)在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
-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478人看过
-
中国的人民法院分为几个级别
86人看过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
146人看过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
159人看过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诈骗罪立案标准
249人看过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快速处理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
311人看过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执行死刑的方式采用枪决和注射等方法执行。 采用枪决方法执行死刑,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付武装警察执行。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 更多>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原判决书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12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文书格式的要求,此判决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 首部 ⒈标题 分两行书写,第一行写法院名称,第二行写文书种类,即“民事判决书”。 ⒉编号 在标题右下方写编号,表述为“[年度]×民初字第××号”。如系经济纠纷案件,案件性质代字为“经”字。 ⒊诉讼参加人及其基本情况 ①原告:如系公民提起诉讼的,应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和住址等。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有几个案?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07(一)院本部立案大厅接待并受理: 1、民一庭管片内朝外街道、六里屯街道、三里屯街道、呼家楼街道、团结湖街道区域内的民事案件; 2、温榆河法庭管片内首都机场办事处、孙河地区、崔各庄地区、东坝地区、金盏地区、平房地区的民事案件; 3、属于本院管辖的全部医疗事故纠纷; 4、案件标的额在1000万以上(含1000万)的民事案件,但涉及婚姻、继承、家庭、物业服务、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以及群体性纠纷的民事案
-
北京中级人民法院电话咨询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18北京市人民法院咨询号码:О1О-57З8З811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位于北京市,1995年成立,为正厅级事业单位.院情简介中级人民法院电话:О1О-57З8З811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1995年4月21日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成立,5月10日正式履职.为正厅级审判机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一中院)管辖海淀,石景山,昌平,门头沟,延庆五区县法律规定由其审理的第一审案件及上述区县人民法院的上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范围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22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8月6日成立,同年8月21日起正式受理案件。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北京市朝阳区、通州区、顺义区、怀柔区、平谷区、密云县六个区县内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商事、知识产权、行政第一审案件及上述区县人民法院的上诉案件和同级检察机关提出的抗诉案件;受理不服辖区内基层人民法院和本院生效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申请再审案件,对其中确有错误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