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处罚的范围与具体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3 17:25:39 175 人看过

1、警告2、罚款3、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4、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开采的煤炭产品、采掘设备5、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建设、责令停止施工6、暂扣或者吊销有关许可证,暂停或者撤销有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7、关闭8、拘留。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法律责任形式有哪些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法律责任形式有:1、因违法生产造成人身损害赔偿的,需承担民事责任;2、未按照安全生产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生产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安全主管部门将会对单位还有主管人员进行行政处罚;3、因违规生产造成重大事故的,将会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五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四)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开采的煤炭产品、采掘设备;

(五)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建设、责令停止施工;

(六)暂扣或者吊销有关许可证,暂停或者撤销有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

(七)关闭;

(八)拘留;

(九)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法律、行政法规将前款的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规定为现场处理措施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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