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什么是商业诋毁行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1 20:17:23 363 人看过

一、法律上什么是商业诋毁行为?

商业诋毁行为,也被称为商业诽谤行为,是损害他人商誉、侵犯他人商誉权的行为。具体而言,它是指经营者自己或利用他人,通过捏造、散布虚伪事实等不正当手段,对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进行恶意的诋毁、贬低,以削弱其市场竞争能力,并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商业诋毁行为是经营者从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商业诋毁行为的主观方面主要是故意,但并不排除过失。商业诋毁行为可能或已经造成竞争对手商誉的损害。

二、主要特点

1、有着明确的意在贬低竞争对手的目的性,直接打击、削弱竞争对手与其进行竞争的能力,谋求自己的市场竞争优势。

2、行为本身表现为捏造、散布与真实情况不符的虚假、不实之情。这里的捏造,既可以是无中生有,也可以是对真实情况的歪曲。经营者无论是捏造还是散布虚假事实,都可以构成商业诋毁行为。

3、有特定的诋毁对象,即行为所诋毁的对象必须是与行为人存在竞争关系的同业经营者,也即竞争对手,而非其他经营者。所谓由特定的诋毁对象,是指有关虚假言词必须明确指向一个或几个竞争对手,或者虽无明确所指,但他人可以从中推测其指向。诋毁对象既可以是单个,也可以是多个竞争对手。

4、行为后果损害的是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或商品声誉。商业信誉包括经营者的资产情况、经营能力、信用情况等;商品声誉主要包括商品的性能、用途、质量、效果等,商品声誉最终也反映了经营者的商业信誉。

对于商业诋毁行为的认定上,应当结合造成的实际的影响来进行处理,一般情况下是可以按照侵犯名誉权来进行的,但不同的侵犯名誉权的犯罪事实也有不同的判罚处理情况,司法机关应当在对相关情况进行合法的处理后作出认定和判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0日 21: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商业诋毁相关文章
  • 禁止商业诋毁行为的原因
    禁止商业诋毁行为的原因是什么?(1)、商业信誉对经营者至关重要,商业诋毁行为危害了市场竞争秩序。商业信誉直接关系到经营者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地位和尊严,据此形成对交易对方的吸引力,从而影响甚至决定了经营者的经营业绩和财产收益。良好的商业信誉可以使经营者的生意兴隆,财源茂盛;不好的商业信誉可以使经营者的门庭冷落,生意萧条。而通过商业诋毁行为贬低他人的商业信誉,必定使他人的商业信誉受到损害,从而给他人造成经营上的利益损害。当事人通过贬低他人商业信誉的方式打击竞争对手,必然损害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因此,《反不正当竞争法》才对商业诋毁行为进行规范。(2)、商业诋毁行为在当前的经济生活中比较多见。在市场竞争中,一些经营者不是通过提高自身的经营水平、产品质量进行正当竞争,而是通过捏造、散步虚假事实的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对这种行为不予以规制,会妨碍市场经济的发展。
    2023-04-24
    455人看过
  • 商业诋毁行为的刑事责任
    如果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还可以依据我国《刑法》第221条,231条的规定进行处罚。要承担如下的刑事责任:1)对自然人,处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处以罚金,并对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进行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八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    第二百三十一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2021-12-05
    102人看过
  • 商业诋毁行为的认定与行为表现
    商业诋毁行为的认定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因此,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上的商业诋毁行为是指经营者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行为。那么,怎样才能构成商业诋毁呢?(一)其行为主体必须是经营者行为人具有经营者的身份是认定侵犯商誉权行为的重要条件之一。即只有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所实施的损害竞争对手商誉的行为才构成该类不正当竞争行为。而非经营者实施的侮辱、诽谤、诋毁的行为则以一般侵权论。这一构成要件反映了现代各国主要是从竞争法的角度来保护商誉权。《巴黎公约》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制定的《反不正当竞争的保护示范法草案》,均将商誉侵害视为不正当竞争行为。英美法系国家为商誉权提供仿冒诉讼与其他特殊诉讼的救济方式,其主体指向概为经营者。(二)其行为的主观方面为故意而不是过失行为人实施商业诋
    2023-04-24
    346人看过
  •  什么是诋毁烈士的违法行为?
    该段内容讲述了行政违法行为可能导致严重的犯罪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以侮辱、诽谤或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应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如果构成犯罪,则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我们应该时刻牢记违法行为的后果,避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行政违法行为可能导致严重的犯罪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以侮辱、诽谤或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应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如果构成犯罪,则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侮 辱 烈 士 行 为 属 于 哪 种 违 法 行 为 ?侮辱烈士行为属于哪种违法行为?侮辱烈士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299条之一第3款的规定,侮辱国旗、国徽罪是指侮辱国旗、国徽,或者污秽、侮辱国旗
    2023-09-06
    159人看过
  • 诋毁商誉行为的特征
    诋毁商誉行为
    诋毁商誉行为是指经营者为了获得竞争利益,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商誉,侵犯他人商誉权的行为。实践中,诋毁他人商誉的行为主要包括散发公开信、召开新闻发布会、刊登对比性广告、声明性公告等形式,制造、散布诋毁竞争对手的虚假事实;组织人员,以顾客的名义,向有关经济监督管理部门作关于竞争对手产品、服务质量低劣的虚假投诉;唆使他人在公众中制造有损于竞争对手商誉的谣言等。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4条,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因此,任何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商誉,侵犯他人商誉权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修正):第二章 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六条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
    2024-01-05
    234人看过
  • 关于诋毁烈士是什么违法行为
    一、关于诋毁烈士是什么违法行为1、诋毁烈士,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是民事违法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2、情节严重的,是犯罪行为,构成侮辱罪,应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五条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二、烈士的评判标准是什么条例明确,公民牺牲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定为烈士:1、在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执行反.恐怖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牺
    2023-01-27
    401人看过
  • 诋毁商誉行为有哪些
    诋毁商誉行为
    诋毁商誉行为是指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商誉,侵犯他人商誉权的行为。实践中,诋毁他人商誉的行为主要包括利用散发公开信、召开新闻发布会、刊登对比性广告、声明性公告等形式,制造、散布诋毁竞争对手的虚假事实;组织人员,以顾客的名义,向有关经济监督管理部门作关于竞争对手产品、服务质量低劣的虚假投诉;唆使他人在公众中制造有损于竞争对手商誉的谣言等。 回复: 根据您提供的内容,诋毁商誉行为是指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商誉,侵犯他人商誉权的行为。实践中,诋毁他人商誉的行为主要包括利用散发公开信、召开新闻发布会、刊登对比性广告、声明性公告等形式,制造、散布诋毁竞争对手的虚假事实;组织人员,以顾客的名义,向有关经济监督管理部门作关于竞争对手产品、服务质量低劣的虚假投诉;唆使他人在公众中制造有损于竞争对手商誉的谣言等。这些行为都属于诋毁商誉的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修正):第二章
    2024-01-05
    131人看过
  • 商业诋毁行为与商业混同行为、虚假标示行为的区别
    一、商业诋毁行为,又称商业诽谤行为,诋毁竞争对手行为,损害信誉行为,指经营者捏造和散布虚伪或者引人误解的信息,从而达到贬损他人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行为。1、商业诋毁发生在工商业活动中,通常有以下两个特点(1)针对特定的商事主体诋毁的目的在于削减受害方的商业吸引力,降低其竞争优势。(2)诋毁的主题诋毁的主题即为诋毁者言说的话题、所持的话柄。影响企业竞争关系的因素多种多样,诋毁者往往把竞争者工商业活动中的某一因素作为攻击的切入点。(3)诋毁是一种欺骗性信息传播行为,其攻击性言论并非是说给受害人听,使其遭受精神上的打击和折磨,而是面向社会公众,通过对受害人公共关系和社会形象的丑化和扭曲,产生不良评价,进而在交易关系中发生购买转向和注意力的转移。二、商业混同行为的表现形式: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2、擅自使用知名商标特有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
    2023-04-24
    337人看过
  • 怎样认定诋毁商业信誉的行为?
    1、其行为主体必须是经营者行为人具有经营者的身份是认定侵犯商誉权行为的重要条件之一。2、其行为的主观方面为故意而不是过失行为人实施商业诋毁行为,是以削弱竞争对手的市场竞争能力,并谋求自己的市场竞争优势为目的,通过捏造、散布虚伪事实等不正当手段,对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信誉进行恶意的诋毁、贬低,因此,故意行为才构成这种不正当的竞争行为。3、其行为的客观方面表现为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或者对真实的事件采用不正当的说法,对竞争对手的商誉进行诋毁、贬低,给其造成或可能造成一定的损害后果。简单的说,作为“扰乱市场秩序罪”的一种,“损害商业信誉罪”在刑法中一般与“损害商品声誉罪”合并称为“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意即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而诋毁商业信誉的行为就属于损害商业信誉中的一种,若达到了立案追诉标准的话,则可依照刑法规定追
    2024-01-30
    413人看过
  • 现实中的商业诋毁行为有哪些?
    商业诋毁行为在当前的经济生活中比较多见。在市场竞争中,一些经营者不是通过提高自身的经营水平、产品质量进行正当竞争,而是通过捏造、散步虚假事实的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对这种行为不予以规制,会妨碍市场经济的发展。现实生活中商业诋毁行为的表现是形形色色、多种多样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1)利用散发公开信、召开新闻发布会、刊登对比性广告、声明性广告等形式,制造、散布贬损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虚假事实。例如,在前些年的郑州商战中,某国有大型商场不断向郑州及外地新闻单位和名优产品厂家写信,声称郑州某商业单位如何如何不讲商业道德,希望这些单位或厂家不要再与该商业单位发生业务往来。这种捏造事实,中伤他人的行为,构成商业诽谤行为。又如,某日用化学品厂在电视台发布一则广告,用对比的手法宣称:用其他各种洗衣粉或洗涤剂30分钟也洗不掉的污斑,用了该厂生产的洗洁剂仅5分钟就洗干净了。而事实并非如此。这属
    2023-06-07
    380人看过
  • 商业诋毁行为有哪些构成要素
    商业诋毁,是经营者为了战胜竞争对手,采取捏造、散布虚伪事实等恶意竞争手段,贬低、诋毁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从而为自己谋求竞争优势和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商业信誉,是指社会公众对某一经营者的经济能力、信用状况等所给予的社会评价,即该经营者在经济生活中信用、声望的定位。商业信誉主要表现在企业与供应商之间及时结算贷款,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言而有信、货真价实、童叟无欺,从而使企业在供应商那里获得良好的信誉;使经营者获得公众的信赖,从而获得更大的市场,使企业飞速发展。机械制造行业的商业信誉,尤以过硬的产品质量赢得客户、树立信誉。商品声誉是市场对经营者所经营的产品的质量、价格、性能、售后等的积极评价,一般是商品通过多年获得或保持的优质、优良服务和努力所建立起来的。但在市场竞争中,少数企业采用虚构事实诋毁竞争对手的事时有发生,其原因就在于这部分企业并非通过艰苦、诚实的经营去优质、优价争取顾客,而是希望
    2023-06-14
    154人看过
  • 实践中如何认定商业诋毁行为
    在工商活动过程中,任何虚假的或没有根据的陈述,损害或可能损害他人的企业或其经营活动,尤其是该企业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信誉的,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1.虚假陈述;2.陈述是由一个商人在其所从事的商业活动中作出的;3.该陈述是向预期的客户或产品、服务的最终消费者作出的;4.该陈述的目的在于损害另一个商人的营业或商誉;5.另一个商人的营业或商誉受到了实际损害。律师补充: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以及法律和商业道德,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我国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坚决抵制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经营者采取不正当竞争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据具体情况依法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行政责任(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严重者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经营者在披露相关信息进行维权时应谨慎,对于商业言论
    2023-05-06
    492人看过
  • 诋毁商誉行为如何判断
    诋毁商誉行为
    一、行为的主体是市场经营活动中的经营者。需要注意的是,新闻单位被利用和被唆使的,不是不正当竞争行为。二、经营者实施诋毁商誉行为。比如通过广告,网络发帖等形式捏造、散布虚假事实,使消费者不明真相产生怀疑心理,不敢或不再与受诋毁的经营者进行交易活动。三、主要主观目的是败坏对方的商誉,主观上是故意的。符合这几点,则可以认定为是诋毁商誉的行为,依法应受处罚。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与诋毁商誉行为的界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与不正当竞争中的诋毁他人商誉行为都是对从事市场交易的经营者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侵害,具体表现形式相似,但二者存在本质区别:1、行为主体。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的行为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可以是从事市场交易的商品生产者、经营者,也可以是普通的消费者;而不正当竞争中的诋毁商誉的行为主体限于参与市场竞争的商品生产者、经营者。诋毁商誉行为的主体较为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2023-07-01
    338人看过
  • 如何对诋毁商业信誉行为进行量刑?
    构成诋毁商业信誉的量刑为:诋毁商业信誉的,涉嫌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犯此罪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一般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刑法中如何规定诋毁商业信誉量刑标准?诋毁商业信誉情形严重的,会构成损害商业信誉罪。依据刑法规定,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损害商业信誉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二百二十二条广
    2023-07-06
    175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业诋毁是指损害他人商誉、侵犯他人商誉权的行为。具体而言,它是指经营者自己或利用他人,通过捏造、散布虚伪事实等不正当手段,对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信誉进行恶意的诋毁、贬低,以削弱其市场竞争能力,并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更多>

    #商业诋毁
    相关咨询
    • 什么是诋毁商誉行为,诋毁商誉的行为要点,商家是否构成诋毁商誉罪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08
      诋毁商誉行为是指经营者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从而削弱其竞争力的行为。 诋毁商誉的行为要点如下: (1)行为的主体是市场经营活动中的经营者,其他经营者如果受其指使从事诋毁商誉行为的,可构成共同侵权人。新闻单位被利用和被唆使的,仅构成一般的侵害他人名誉权行为,而非不正当竞争行为。 (2)经营者实施了诋毁商誉行为,如通过广告、新闻发布会等形式捏造、散布虚假事实,使用户、消
    • 商业诋毁具体是指什么行为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12
      (1)利用散发公开信、召开新闻发布会、刊登对比性广告、声明性广告等形式,制造、散布贬损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虚假事实。 (2)在对外经营过程中,向业务客户及消费者散布虚假事实,以贬低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诋毁其商品或服务的质量声誉。 (3)利用商品的说明书,吹嘘本产品质量上乘,贬低同业竞争对手生产销售的同类产品。 (4)唆使他人在公众中造谣并传播、散布竞争对手所售的商品质量有问题,使公众对该商
    • 如何认定商业诋毁行为呢?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7-20
      符合下列要件的行为就认定构成商业诋毁行为: 一、行为主体必须是经营者,行为人具有经营者的身份是认定侵犯商誉权行为的重要条件之一。 二、行为人主观方面为故意而不是过失。 三、行为的客观方面表现为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或者对真实的事件采用不正当的说法,对竞争对手的商誉进行诋毁、贬低,给其造成或可能造成一定的损害后果。
    • 网络商业诋毁行为的认定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1-23
      符合下列条件认定构成网络商业诋毁行为: 1、行为主体必须是经营者行为人具有经营者的身份。 2、行为的主观方面为故意而不是过失。 3、行为的客观方面表现为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或者对真实的事件采用不正当的说法,对竞争对手的商誉进行诋毁、贬低,给其造成或可能造成一定的损害后果。
    • 商业诋毁可以是什么?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13
      1、行为主体的特定性——经营者 2、行为人主观目的性——贬诋竞争对手 3、行为侵害客体的特殊性——商誉 4、行为的客观表现——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捏造是指无中生有、假造事实;散布是将捏造的虚伪事实扩散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