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是刑事案件起诉流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2 15:01:00 122 人看过

刑事案件起诉程序如下:

1、立案。侦查机关介入涉嫌犯罪案件,经初步调查,认为有犯罪事实,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启动刑事诉讼程序;

2、侦查。侦查机关立案后,开始侦查。犯罪嫌疑人可以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聘请律师;

3、审查起诉。检察院接到侦查机关移送的案件后,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4、审判阶段。法院收到并审查检察院移送起诉的案件后,一般会公开审理;

5、执行。

刑事案件构成要素如下:

1、犯罪主体,实施犯罪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

2、犯罪客体,法律所保护而被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

3、主观要件,体现的是行为人在怎样的心理状态的支配下实施危害社会行为的;

4、客观要件,犯罪行为的具体表现。

刑事案件检察院起诉流程是什么

1.立案程序,是立案阶段各种诉讼活动的程式、次序和形式。立案程序主要包括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对材料的审查和审查后的处理。

(1)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2)对立案材料的审查:不论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接受的控告、举报、报案、自首材料还自己发现的案件材料,都应当进行审查。

(3)对立案材料的处理:公检法机关对案件材料审查后,应当依法作出立案或不立案的决定,并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其他相应的处理。

对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不服的,控告人还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请求人民检察院行使立案监督权。

2、审查起诉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

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3、审判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除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上诉、抗诉的期限】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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