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关于明确各特派员办事处审计分工范围的通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4 09:30:58 270 人看过

发文单位:审计署

文号:审综发[1997]72号

发布日期:1997-3-21

执行日期:1997-3-21

各特派员办事处:

《审计机关审计管辖范围划分的暂行规定》(审综发〔1996〕370号)第五条中规定,按照审计力量与审计任务相适应,有利于提高审计工作效率,节约审计资源的原则,署驻地方特派员办事处的审计分工范围为驻在省(直辖市)及邻近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部分中央单位。现结合地理、变通条件和历年的审计工作实践,将务特派员办事处审计分工的邻近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予以明确,具体是:

审计署哈尔滨特派办吉林省

审计署沈阳特派办大连市

审计署京津冀特派办北京市、河北省

审计署太原特派办内蒙古自治区

审计署上海特派办浙江省、宁波市

审计署南京特派办安徽省

审计署济南特派办青岛市

审计署郑州特派办青海省

审计署武汉特派办江西省

审计署长沙特派办广西壮族自治区

审计署广州特派办福建省、厦门市

审计署深圳特派办海南省

审计署成都特派办重庆市、西藏自治区

审计署昆明特派办贵州省

审计署西安特派办宁夏回族自治区

审计署兰州特派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特此通知

审计署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6日 18: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审计机关相关文章
  • 审计署关于加强教育经费审计工作意见的通知
    发文单位:审计署发布日期:1990-3-17执行日期:1990-3-17教育在经济建设中处于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国家在财政比较困难的情况下,每年仍不断增加教育经费拨款,而且还逐步建立和完善了以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新体制,增加对教育的投入。为了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各级审计机关必须认真贯彻李鹏总理关于“切实加强教育经费使用的管理和审计监督,杜绝挪用浪费现象”的指示,加强对教育经费的审计监督,促使教育部门和单位加强管理,遵守财经纪律,杜绝挪用浪费,提高办学效益。根据今年全国审计工作会议确定的在今后两三年内要把教育经费审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的精神,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审计的重点一是各级教育主管部门,主要审计其资金管理和分配情况,有无挤占挪用教育经费等问题。特别是挪用各项专款和社会集资等多渠道筹措的资金盖房子、买汽车、经商办企业等问题。二是重点高等学校,主要审计其有无严重损失浪费问题
    2023-04-24
    408人看过
  • 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征集审计文物及审计文物线索的通知
    发文单位:审计署办公厅发布日期:2007-6-11执行日期:2007-6-1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审计厅(局),解放军审计署,各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审计局,署机关各单位、各特派员办事处、各派出审计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为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弘扬审计文化,经审计署批准,江苏省南通市、中国审计学会、江苏省审计厅拟共同筹建审计博物馆。审计文物作为审计文化的一个重要载体,是该博物馆的重要展陈内容。为充分展示我国不同时期的审计制度、审计管理、审计活动及其所体现出的审计文化,现面向各级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机构和社会审计组织征集审计文物及审计文物线索。请各单位大力支持。联系人:鲍丹0513—8354963313962990575(南通市审计局)于昆010—8219982913521690037(中国审计学会)二○○七年六月十一日附件1:审计文物征集范围项目范围示例古代审计体现古代审计机构、
    2023-06-07
    247人看过
  • 审计署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审计报告》文书格式及使用办法的通知
    发文单位:审计署办公厅发布日期:2004-4-27执行日期:2004-4-27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审计厅(局),署机关各单位、各特派员办事处、各派出审计局:近日,一些单位就审计署令第6号中的《审计报告》的文书格式及使用细节提出一些问题,经研究现答复如下:一、《审计报告》属于审计业务文书,要按照以往《审计意见书》、《审计建议书》的处理方式,主送被审计单位,并根据需要抄送本级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以函的形式送其他有关单位(将《审计报告》附于函后)。二、凡是以往用行政公文向本级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报送的审计业务工作报告,仍然沿用过去的做法,不能用《审计报告》取代。三、《审计报告》不标注版记。四、《审计报告》的页码从封面起编排,至成文日期和印章页止,封面为暗码(即封面为第一页,但不打印页码,从封二开始出现第二页的页码)。五、《审计报告》用纸与普通公文纸张标准一致。审计署办
    2023-04-24
    264人看过
  • 审计署关于署内审计事项的报告和审定的试行办法
    发文单位:审计署发布日期:1989-6-21执行日期:1989-6-21第一条为了促进审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审计组进行审计后,应当及时写出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审计的内容、范围、方式、时间及有关情况的简要概括;(二)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事实及查出的问题;(三)初步结论、处理意见和建议;(四)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审计组负责人对审计报告的内容负责。第三条审计组的审计报告,可以在提交所在审计司以前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也可以经所在审计司研究后,由审计组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第四条审计组向所在审计司提交审计报告的同时,应附下列资料:(一)审计报告中所列事实的证明材料;(二)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的书面意见。第五条审计组所在的审计司对审计报告进行全面审查,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一)审计的程序是否合法;(二)
    2023-04-24
    73人看过
  • 审计署关于审计机关办理交办事项的暂行规定
    发文单位:审计署文号:审法发〔1996〕217号发布日期:1996-8-29执行日期:1996-8-29第一条为了保证审计机关在办理党委、政府交办的有关财政、财务收支事项时,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审计机关应当按照党委、政府书面通知要求办理交办事项。第三条审计机关对党委、政府交办的法定范围内的事项,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审计法》规定的审计机关职责范围内的审计事项,按照法定审计程序办理;(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审计机关办理的事项,按照《审计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第四条审计机关对党委、政府授权交办的事项,按照授权要求办理。办理终结后,向授权的党委、政府提交专题报告,提出处理、处罚意见或者建议。审计机关驻部门派出机构对驻在部门授权的事项,按照授权要求办理。办理终结后,向驻在部门提交专题报告。审计署驻地方派出机构不办理地方党委、政府及其他部门交办的事项,但
    2023-06-07
    344人看过
  • 审计署受理审计听证案件范围
    【时间:2008年05月09日】【来源:审计署】【字号:大中小】《审计机关审计听证的规定》第三条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以下简称当事人)作出下列审计处罚前,应当向当事人送达审计听证告知书,告知当事人在收到审计听证告知书之后三日内有权要求举行审计听证会:(一)对被审计单位处以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金额百分之五以上且金额在十万元以上罚款;(二)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有关责任人员处以二千元以上罚款。【打印】【关闭】
    2023-06-07
    101人看过
  • 审计机关的审计范围包括
    审计机关在确定审计管辖范围时需综合考虑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隶属关系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关系,以及财政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预算收入征收情况等因素。对于多个投资主体的金融机构、企业组织和建设项目,审计机关需对主要投资主体进行审计监督。因此,审计机关在确定审计管辖范围时需考虑多方面因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审计机关确定审计管辖范围时需要考虑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隶属关系以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关系。如果不能根据财政、财务隶属关系确定审计管辖范围,则需要根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关系来确定审计管辖范围。此外,审计机关还需要根据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的具体组织本级预算执行的情况、本级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征收预算收入的情况、与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下级人民政府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依法进行审计监督。对于
    2024-01-05
    230人看过
  • 审计署关于认真做好债券发行和集资审批的审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国家审计署发布文号:一、各级审计机关要认真学习国务院《通知》,深刻认识制止乱集资和加强债券发行管理,对于维护正常金融秩序,保持社会稳定,促进国民经济既快又好地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要通过审计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债券发行和集资活动的宏观控制。二、各级审计机关要按照国务院《通知》的要求,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安排下,协助做好债券发行和集资审批的审计工作。三、审计机关对审计中发现的违反国家规定,发行债券和集资的重要问题,要及时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反映并依照法定职权,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1993年5月10日
    2023-06-05
    465人看过
  • 文化部、审计署关于印发《文化部、审计署关于对文化事业单位举办的经营单位实行年度审计的办法》的通知
    发文单位:文化部审计署文号:文审发[1996]75号发布日期:1996-9-4执行日期:1996-9-4为促进文化事业单位举办的经营单位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认真履行“补文”义务,使这些单位的经营活动进一步健康发展,特制定《关于对文化事业单位举办的经营单位实行年度审计的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文化部、审计署关于对文化事业单位举办的经营单位实行年度审计的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文化事业单位举办的经营单位的审计监督,根据有关审计法律、法规和文化事业单位举办经营活动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文化事业单位举办的独立核算的经营性单位和其资产占主导地位的联营项目(以下统称“文化经营单位”)均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对未列入审计机关当年审计计划的文化经营单位,由举办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或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的审计机构进行审计,也可委托社会审计组织承办审计。第四条审计署驻文化部审计局负责对本办法的实施
    2023-06-07
    337人看过
  • 审计署关于加强预算单位银行开户审计监督工作的通知
    发文单位:审计署文号:审财发[1996]274号发布日期:1996-9-26执行日期:1996-9-26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审计厅(局),各特派员办事处:当前,各级预算单位银行开户过多过滥是个突出问题。据审计情况反映,一些地区财税部门和行政事业违反国家财政制度的有关规定和银行开户管理办法,将预算内、外财政性资金在多家银行开立多种帐户,多达几十个、上百个,甚至公款私存。这不仅造成财力分散和分配秩序混乱,而且助长了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发生,也不利于财政、银行和审计等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为了加强预算执行审计监督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加强对预算单位银行开户的审计监督是审计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预算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帐户及其相应的帐目,全面记录和反映了预算执行的情况和结果。只有审计作为资金活动载体的帐户,才能全面有效地检查预算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各级审计机关应将审查预算单位
    2023-06-07
    461人看过
  • 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印发《审计报告》文书格式标准的通知(3.24)
    作者:佚名2005-6-8来源:审计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审计厅(局),解放军审计署,各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审计局,署机关各单位、各特派员办事处,各派出审计局:根据审计署第6号令的要求,《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将于4月1日起试行。为了规范《审计报告》文书格式,经署领导同意,现印发《审计报告》文书格式标准,请遵照执行。二○○四年三月二十二日《审计报告》文书格式标准(请点击打开)
    2023-04-24
    248人看过
  • 审计人员怎么划分被审计单位审计管辖范围
    审计机构根据被审计机构的财政、财务所属关系,不能根据确定审计管辖范围的财政、财务所属关系确定审计管辖范围的,根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关系确定审计管辖范围。两家以上国有资本投资主体投资的金融机构、企业事业组织和建设项目由主要投资主体有审计管辖权的审计机构进行审计监督。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关于印发《内部审计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实施办法》和《内部审计人员后续各会员单位:为了适应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及有关规定,现将《内部审计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实施办法》和《内部审计人员后续教育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附件:1.《内部审计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实施办法》2.《内部审计人员后续教育实施办法》附件1:内部审计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了适应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素质,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及有关规定,制定
    2023-08-07
    199人看过
  • 审计署关于严禁通过社会审计组织获取非法收入的通知
    审纪监发〔2001〕9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审计厅(局),署机关各单位、各特派员办事处、各派出审计局: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央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和管理的直属企业脱钩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办发〔1998〕27号)关于“各类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一律与各部门脱钩”的要求,各级审计机关对过去兴办的社会审计组织进行了脱钩改制,目前已基本完成。社会审计组织真正成了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社会中介机构。但是,仍有一些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利用审计职权或影响,为社会审计组织介绍审计业务,从中获取非法收入,直接影响了审计机关的形象和声誉。从群众来信反映的情况看,主要问题:一是有的审计机关与社会审计组织脱钩后,仍然存在明脱暗不脱的现象;二是有的审计机关利用审计职权,将一些审计项目交给社会审计组织预审或审计,从中收取协作费或参
    2023-04-24
    122人看过
  • 劳动部、审计署关于发布《社会保险审计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审计厅(局),审计署驻各地派出机构,驻各部委审计局,上海市社会保险局,国务院有关部门:为了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审计监督,严肃财经法纪,保证社会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社会保险审计暂行规定》,现予发布,自1995年10月1日起施行。附:社会保险审计暂行规定第一条为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严肃财经法纪,促进社会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各级国家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劳动行政部门及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和劳动就业业务机构管理的社会保险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的审计,对其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第三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对本级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和劳动就业业务机构的审计监督。上级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负责对下级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的审计监督;上级劳动就业业务机构负责对下级劳
    2023-04-22
    121人看过
换一批
#审计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审计机关,是指国家对财政、财务收支活动和经济效益进行审查监督的专门机关。依法代表国家行使审计监督权;具有独立性和权威性。 审计机关的职责主要包括对法定事项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审计监督、对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提... 更多>

    #审计机关
    相关咨询
    • 审计局特派员办事处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11
      审计署特派员办事处是国家审计署的派司机构,属于国家行政机关编制的单位(属于国家机。国家审计署现有18个驻地方特派员办事处:审计署京津冀特派员办事处审计署驻太原特派员办事处审计署驻特派员办事处审计署驻哈尔滨特派员办事处审计署驻上海特派员办事处审计署驻南京特派员办事处审计署驻武汉特派员办事处审计署驻广州特派员办事处审计署驻特派员办事处审计署驻济南特派员办事处审计署驻西安特派员办事处审计署驻兰州特派员办
    •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全文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9-22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遵守内部审计准则、规定,按照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的要求实施审计。
    • 审计人员怎么划分被审计单位审计管辖范围
      广西在线咨询 2021-10-27
      审计机构根据被审计机构的财政、财务所属关系,不能根据确定审计管辖范围的财政、财务所属关系确定审计管辖范围的,根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关系确定审计管辖范围。两家以上国有资本投资主体投资的金融机构、企业事业组织和建设项目由主要投资主体有审计管辖权的审计机构进行审计监督。
    • 审计机关对审计范围或者管辖的管辖怎么划分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8-07
      审计机关之间对审计管辖范围有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级审计机关确定管辖。所谓审计机关,是指国家对财政、财务收支活动和经济效益进行审査监督的专门机关。
    • 审计机关依据什么进行审计管辖范围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7-11
      审计机关根据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隶属关系,确定审计管辖范围;不能根据财政、财务隶属关系确定审计管辖范围的,根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关系,确定审计管辖范围。各级审计机关应当按照确定的审计管辖范围进行审计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