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房屋产权?
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房屋产权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届满自动续期,续费按当时的1%-10%来增收(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补的费用最多不会超过5位数。
2、取得房屋产权的几种形式?
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中国商品房产权只有70年,70年后政府可以无偿收回!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产权可以通过以下几种形式取得:
取得房屋产权的几种形式?
(1)通过购买取得。购买是人们取得产权的一种主要形式。在购买房屋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第一应考察所购房屋是合法,有关手续是否齐全,卖房人是否有合法身份;
第二应与卖房人签订购房合同,在合同中应详细地写明房屋的地理位置、购买方式、价款、付款方式、双方的权利义务等条款;
第三,应及时到房管部门办理登记、过户手续。
(2)通过建设取得。这是房屋产权的一种原始取得,是指建设者投入一定的资金建造房屋,则该建设者对其所建房屋享有产权。通过建设而取得产权的,在产权取得前或前建设过程中应注意下列问题:
第一应注意建设用地的合法性,即是否经有关部门批准;
第二应注意有关手续的合法性,即是否有立项、规划、开工等手续;
第三应注意房屋质量是否合格,即是否有质量检验合格单。如果上述应注意的方面有问题,则建设者不一定能取得产权。
(3)因为受赠取得。这种产权的取得方式是指原产权人通过赠予行为,将房屋赠送给受赠人。在办理房屋赠予手续时,赠予人与受赠人应签订书面赠予合同,并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但如果赠予人为了逃避其应履行的法定义务而将自己的房屋赠予他人时,如果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则该赠予行为无效。
(4)因为抵押取得。所谓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由于抵押是一种担保行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则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在享有优先受偿权时抵押权人有权将抵押物归来已有。通过这种方式而取得产权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订立书面合同;
第二应当到有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第三,应当注意抵押房地产的合法性;
第四,如果抵押到期,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应根据抵押合同的有关约下,办理有关手续。
-
民法典房产证产权形式有哪些,房屋产权取得的方式
478人看过
-
有限产权房屋的形式
324人看过
-
房屋产权可具体通过哪些形式去取得呢
215人看过
-
房屋所有权可以获得哪些权利
69人看过
-
房屋所有权的分类,房屋所有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
419人看过
-
房屋产权有哪些类型,怎么取得房屋的产权
277人看过
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是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是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仍然有权追讨债务。首先,如果债务人留有遗产的,... 更多>
-
房屋所有权有哪些几种形式陕西在线咨询 2023-04-25房屋所有权有哪些几种形式 房屋所有权是指房屋的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房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力。所谓的占有权就是产权人对其房屋事实上的控制权。 单独所有简称独有,它的所有权效力当然及于建筑物的全部,这时,房屋的所有权是独立的,也是非常明确的。而共有是指各共有人基于抽象概念,而分别拥有各自应有部分的权利,但所有权的效力仍可及于建筑物的全部。这里主要介绍房屋的共有。房屋共有具有以下特征: 1
-
怎样获得房屋产权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1-151.首先去房管站查下权属; 2.填写购买公有住房申请表及购房人有关情况调查表; 3.上报房管局审批; 4.交费买权属; 5.房管站验房看房屋是否有拆改,没有的话排队等下产权; 6.凭取件单直接到区房管局取本。
-
房屋拆迁的补偿方式有哪些,房屋产权调换后拆迁人还可以获得补偿吗贵州在线咨询 2022-01-23依照法律规定,房屋拆迁的法定补偿方式有两种,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 货币补偿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通过协商一致,将被拆迁的房地产及附属物估价,由拆迁人支付货币以取得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实行货币补偿后,拆迁人就不必另行交付房屋给被拆迁人。 房屋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用异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与被拆迁人现有的房屋进行交换,被拆迁人原来的房屋被拆除后,仍然享有相应的房屋产权。 按照规定,被拆迁安置人口自愿放弃购
-
不得转让债权的形式有哪些云南在线咨询 2023-01-02《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
什么是小产权房小产权房的形式有哪些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7-26小产权房有一些几种形式: 一、开发商或单位直接在乡村购买的农村集体土地上开发的房屋。 二、乡或村自行在其所属区域的农村集体土地上开发建设的房屋。 三、农村乡或村一方出土地,开发商出资金联合开发建设的房屋。 四、100-300平米不等的二层小楼加塑料大棚、独门独院的“生态山庄”、“科技园”的房屋。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