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辩权与履行有何关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22:23:26 306 人看过

履行中的抗辩权的权利如下:

1、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一方在另一方平等支付之前,有权拒绝自己的履行;

2、不安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相互负债,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当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有权在对方未履行或提供担保前中止合同履行;

3、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相互负债,有先后履行的顺序,先履行一方表示履行的,再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再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什么是先履行抗辩权

1、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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