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大股东和董、监、高的行为监管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2 19:22:08 318 人看过

在大股东监管方面,新上市规则强化了上市公司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应尽义务、交易行为规范和诚信监管。针对全流通时代较为突出的上市公司股东交易行为规范问题,进一步强化公司股东买卖本公司股份应恪守的各项规定,要求上市公司董事会负责监督股东短线交易收益的上缴并及时对外披露;就市场存在的信用缺失现象和股改过程中股东及其控制人违背承诺等问题,加强诚信监管,强调大股东及其控制人对公开承诺事项的义务履行。

在上市规则修订前,市场上出现了一些大股东违反股改承诺的情形,例如2007年佛山照明第一大股东欧司朗佑昌控股有限公司曾因违反股改承诺遭到深交所批评。根据2006年2月16日签署的股权转让及股改的备忘录,欧司朗佑昌承诺:股权分置改革与股份过户完成后四年内,将在佛山照明年度股东大会中提出利润分配议案并投赞成票,提出的分配议案中利润分配比例不低于佛山照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65%。然而,欧司朗佑昌未向佛山照明股东大会提出关于公司2006年度的利润分配的方案,并在2007年5月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上对符合承诺的利润分配比例的分配方案投弃权票。在上市规则修订实施之后,上述大股东违反公开承诺的现象将得到有效的遏制。

为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促进上市公司建立预防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产占用长效机制,本次修订中新增一种股票特别处理情形,对存在资金占用或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担保情形严重的公司予以特别警示处理,揭示风险。同时采取了出现问题即对相关公司股票实施特别处理、解决问题即可申请撤销

ST,以敦促公司及有关方尽快解决占用和担保问题。

在董、监、高监管方面,新规则加强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的交易行为监管。根据证券市场不断涌现的高管交易行为规范问题,强化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监管。一方面强调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买卖本公司股份应遵循的规范;另一方面要求上市公司董、监、高管在持股变动应提前向交易所报备,并要求证券事务代表买卖公司股票也须及时在交易所网站公开披露。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6日 11: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大股东相关文章
  • 董事和监事必须是股东吗
    不是必须的。监事会由全体监事组成。一、公司法监事的规定有哪些公司法监事有下列有关规定:1、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的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少或规模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设一至二名监事,无监事会;2、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的适当比例,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余形式民主选举产生;3、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半数以上选举产生;4、监事会主席召集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半数以上监事共同召集主持监事会会议;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二、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人数要求是什么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人数要求为,监事会的人数不能少于三人。如果是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立监事会时,其成员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
    2023-02-22
    113人看过
  • 董事和高管的行为限制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挪用公司资金;2、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公司资金账户存储;3、违反公司章程规定,未经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4、违反公司章程规定或者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与公司签订合同或者交易的;5、未经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机,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在公司类似的业务;6、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自己所有;7、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个人独资企业委托和聘用的管理人员不得有那些行为个人独资企业委托和聘用的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贿赂;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企业财产;挪用企业的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擅自将企业资金以个人名义或者以他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擅自以企业财产担保;未经投资人同意,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2023-07-02
    214人看过
  •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规定
    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减持时间区间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在预先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应当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大股东、董监高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予公告;在预先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内,未实施减持或者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毕的,应当在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予公告。一、存款利率上限的规定是什么对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等,央行宣布今后不再设置存款利率浮动上限。这标志着中国金融改革大提速,利率市场化完成。10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自2015年10月24日起
    2023-03-08
    390人看过
  • 董监高转让股份的规则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董监高转让股份限制如下:1、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2、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3、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4、公司章程作出的其它限制性规定。《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关于被收购公司控股股东及董监高(一)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得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如果存在及时消除,不能消除做出弥补安排,对不部分应提供履约担保或安排,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避表决)。(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针对收购所决策应当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职权对收购设置不适当的障碍,不得利用公司资
    2023-08-15
    238人看过
  • 董事监事属于高管吗
    有限责任公司
    不属于,根据《公司法》第216条第(一)项的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监事会的职权有哪些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是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一人(又称为监事长),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会的主要职权是:(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
    2023-02-25
    393人看过
  • 如何加强对弃婴行为的监管与处罚?
    弃婴构成遗弃罪的处罚标准:1、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余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如果因为遗弃的行为导致被遗弃人重伤或者死亡,或者使被遗弃人被迫自杀,就处管制、拘役和最高五年有期徒刑。遗弃婴儿是否构成遗弃罪1、如果对年幼的或者患病的孩童拒绝扶养,情节恶劣,则具有扶养义务的人就构成遗弃罪。但如果是仅仅对这些婴儿出于教育的目的进行恐吓,采用饿肚子的方式,则不能认为是拒绝扶养,也不算情节恶劣,一般不应认定为犯罪。2、如果是以不扶养婴儿的目的,将婴儿遗弃在热闹的街区,或者妇幼保健院门口,一般可以认定为遗弃罪。生活中,因为婴儿负担重,或者患病等原因而将孩子遗弃在这些地方的例子并不少见。3、如果是将婴儿遗弃在荒无人烟的地方,或者一般人无法施救和察觉的郊外,导致婴儿因无人发现而死亡或者重伤的,不应构成遗弃罪,而应构成故意杀人罪或者故
    2023-07-04
    266人看过
  • 广东省加强融资担保监管
    9日,广东省长黄华华主持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广东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邮政普遍服务保障监督办法》等。近年来广东省融资担保业快速发展,有力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依据国家颁布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广东省实际,制订实施细则,对于加强融资性担保公司监督管理,规范融资担保行为,促进广东省融资担保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实施细则》(试行)要求统一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名称标识,对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实施分类管理,同时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业务范围、经营规则、风险控制、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内容作出了具体规定。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广东省邮政普遍服务保障监督办法》,对行政区域内邮政普遍服务要求作了具体规定,规范并明确了监督管理办法,设定了相应法律责任。
    2023-06-08
    234人看过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损害股东利益怎么办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侵犯公司权益,股东可以书面监事(会)向人民法院起诉董事等,或请求董事会(执行董事)起诉监事,如董事、监事拒绝起诉,或者情况紧急,股东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法院起诉。《公司法》第一百五十条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并接受股东的质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
    2024-05-09
    178人看过
  • 董事和监事是否是公司高管的代表?
    不属于,根据《公司法》第216条第(一)项的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监事必须参加董事会吗1、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一般监事可以列席参加,但不强制要求。董事会一般需要监事参加。可以按《公司法》的规定,召开定期董事会。或是由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或监事要求,可以召开临时董事会。2、董事会会议是指董事会在职责范围内研究决策公司重大事项和紧急事项而召开的会议,由董事长主持召开,根据议题可请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列席。不包括部分董事聚会商议相关工作或董事
    2023-07-07
    448人看过
  • 股东法人董事监事的概念
    一、股东法人董事监事的概念(一)股东是指对股份公司债务负有限或无限责任,并凭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红利的个人或单位。向股份公司出资认购股票的股东,既拥有一定权利,也承担一定义务。(二)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章的相关规定,董事是指由公司股东(大)会或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具有实际权力和权威的管理公司事务的人员,是公司内部治理的主要力量,对内管理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进行经济活动。(四)监事是公司中常设的监察机关的成员,又称“监察人”,负责监察公司的财务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规定的监察职责。在中国,由监事组成的监督机构称为监事会,是公司必备的法定的监督机关。监事通常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且不得兼任董事或经理。二、
    2023-04-12
    165人看过
  • 监事和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吗,公司监事可以是股东吗?
    一、监事和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吗监事和执行董事不可以兼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监事会是直接对股东会负责的,监事与董事是平行的,监事的职责之一就是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因此,从监事的职责看,执行董事和总经理不能兼任监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一条就明确规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二、公司监事可以是股东吗?公司监事可以是股东。我国《公司法》并未禁止公司股东充当公司监事,只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因此,公司股东是可以担任公司监事的。监事的产生是由股东决定的,如果公司股东是企业法人,那么这家作为股东的公司应当依据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确定一名人选,以派往你公司担任监事。但监事不一定是股东。三
    2022-06-16
    403人看过
  • 如何加强合同履行监管
    (一)强化合同管理意识在合同履行管理中,合同管理的实现是整个过程的组织配合。这就要求企业参与合同的每一个员工都具备合同管理观念,通过合同履行管理基础知识的学习,来强化合同履约管理意识。企业通过总结过去管理中的经验教训,努力营造全员重视合同管理的氛围,进而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二)健全组织和制度管理企业要设立专业的合同履约人员来负责相关合同资料的收集整理,对整个合同的进度进行跟进报告,建立行文制度。加强各级领导的法制观念,提高领导对权利监督工作的重视程度。(三)落实责任分解制度在合同交底制度完善的前提下,将合同责任进行分解、落实到各个部门,使得各个部门明确工作范围及责任,在部门内部,将合同责任落实到个人,使得每一个成员都能够尽心尽职完成分配任务。(四)建立信息档案管理制度企业要对签订的全部合同进行分门别类,建立合同管理台账,对合同的进程进行跟踪管理记录,有助于人员可以随时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一
    2023-02-20
    398人看过
  • 监事会能否对股东大会进行监督
    监事会能否对股东大会进行监督他们应该行使监督权。监事会以董事会和经理层为监督对象,监事会的资格期限一般来说,监事会成员应当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但有些国家允许法人担任监事。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监事的正、负任职资格与董事相同,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同时担任监事。监事的任期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少于法定人数的,可以连选连任,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事职务,监事连任前的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成员辞职、罢免的原因和方式与董事基本相同,即监事任期届满自然退休。监事会对股东会负责。监督公司财务的合法性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应当采取措施保护监事的知情权,并及时向监事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使监事会能够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和评价。总裁应当按照监事会的要求,向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
    2023-05-07
    161人看过
  • 监事和董事谁比较大
    法律综合知识
    董事是股份公司的权力机构,企业的法定代表。除法律和章程规定应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力之外,其他事项均可由董事会决定。公司董事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董事向股东负责。《公司法》第149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024-05-07
    313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大股东
    词条

    大股东是指拥有公司股份较多,对公司决策有较大影响力的股东。 大股东通常拥有更多的投票权,可以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并对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有更大的话语权。 大股东可以是公司的创始人、投资者或管理层人员,他们通常拥有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可以影响公司的... 更多>

    #大股东
    相关咨询
    • 董事和监事,股东,强制执行之类的问题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01
      董事和监事,,强制执行之类的问题,按照法律程序解决。
    • 公司股东大会不可转让董监高股份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1-10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况下不得转让:(一)公司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不转让,并在此期限内的;(四)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 股东必须担任董监高吗董监高应该具备什么样的条件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05
      股东必须要满足条件才能担任,公司法147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 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以及控股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规定是什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30
      (1)受到减持限制的特殊主体范围。根据《减持规定》第一条、第二条的规定,受到减持限制的特殊主体范围是指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以下并称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这与以往的规定及18号公告是一致的,除此之外的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不受《减持规定》的约束。(2)区分拟减持股份的来源。明确了《减持规定》的适用范围。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适用《减持规定》,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对股东会、监事会履行哪些义务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2-24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对股东会、监事会履行的义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