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意见是司法鉴定活动的产物,具体指诉讼过程中就案件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的鉴别、判断意见。鉴定意见具有证明案件事实的功能,相关法律确立了鉴定意见作为刑事诉讼证据种类的法律地位。对一些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名的指控,都将鉴定意见作为主要证据之一,尤其是故意伤害案,没有伤情鉴定很难认定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
伤情鉴定方法
1、测试环境要求
裸耳听力测试应在测听室进行,对耳聋定残普查亦可在安静房间内(本底噪音50dBA)进行,室内应限制非测听人员入内。言语识别率测试在普通安静房间内进行,
用当地人发音,其言语声约70dBSPL(正常说话声),房间本底噪音小于50dBA。
2、鉴定方法
(1)行为测听法:通过观察受试者对不同频率、不同刺激声强的听性行为反映,来判断其听力损失。
(2)言语识别率测试:用听话识图法识别双音节词,测试者在受试者好耳侧并排而坐,间距半米,测试者(当地人)用正常言语声发音,注意避开受试者视觉,通过观察树试者对双音节词的正确识别,确定其言语识别率。
3、测试用具:汉语双音节词测听图卡。
耳部听力正常对于我们生活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所以当我们在日常工作生活时,一定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耳朵,少做有可能对耳部听力产生威胁的事情。一旦耳朵听力出现问题,要及时进行比照耳部听力伤情鉴定标准进行鉴定,以便及早治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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