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债权转让的法律效力如何确认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7 17:33:06 365 人看过

跨境债权转让的法律效力为,如果债权是有效存在的,属于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法律的规定以及债权的自身性质可以转让的,并在及时通知债务人后,该转让行为是有效的。

一、债权转让有通知债务人的必要吗

债权转让,需要通知债务人。虽然债权转让不需要经过债务人的同意,但是必须要通知债务人,否则转让行为将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而且需要注意,如果转让的债权存在下列情况的,将不能进行转让: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二、不当得利的债权转让应当满足什么条件

不当得利的债权转让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是转让的标的不能。这种限制性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受让人、国家、集体利益受损。

2、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债权作为法锁的观念虽已消失,但债权转让只是主体上的变更,如果存在债的主要内容变更,则发生新的合同关系,而不属于转让性质。债的内容变更包括种类;

数量、品质规格、债的性质、期限、履行地和履行方式、结算方式、等等方面。债的非主要内容变更不会影响法律关系。但债的种类、标的物品质规格、债的性质等主要内容变更后,与原债不再具备同一性。

3、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的协议。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转让人主体必须符合资格,即具有处分能力,是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双方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不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债权转让无效。

4、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根据债的有关原理,某些合同是不可让渡的,其债权也应不可转让。一种是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以特定身份关系为继承的债权;

不作为的债权、因继承发生的遗产给付请求权。第二种为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从权利随主权利的移转而移转,若将从权利和主权利分开单独转让,则为性质上所不允许。

5、债权的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6、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和手续。

三、债权转让需不需要公证

债权转让不需要公证。债权转让公证是自愿的,债权转让只需要债权人及时通知债务人即可对债务人产生债权转让的法律效力。债权转让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能有效:

1、必须有有效的债权;

2、债权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转让达成协议;

3、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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