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审理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受诉法院对几个合并的案件均具有管辖权,并且必须是适用于同一个诉讼程序。这是合并审理的前提条件,如果受诉法院对几个合并的案件之一不具有管辖权,则不应当合并。受诉法院对合并的几个案件均有选择管辖权,可以进行合并。对于诉讼程序,则是指普通(简易)程序和特别程序,也就是几个合并之案件应当都属于同一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才能进行合并审理。
2、几个诉讼标的由同一原告或同一被告在同一诉讼程序中提出。在同一诉讼程序中,同一原告向同一被告提出多个诉讼标的,被告向原告提出的诉讼标的,均可以合并审理。
3、原告或被告的近亲属对原告或被告提出具有相互关联的诉讼标的。在同一诉讼程序中,原告及其近亲属向被告及其近亲属提出与之有关联的诉讼标的,被告及其近亲属向原告及其近亲属提出与之相关联的诉讼标的,可以合并审理。
4、限制条件。关联纠纷的合并审理是一柄双刃剑,如果滥用不仅达不到良好的社会效果,而且会让当事人利用合并审理进行恶意诉讼或拖延诉讼,更有甚者会造成以非对非、消极对待纠纷的处理等新的社会矛盾的产生。因此,对合并审理的条件应作适当的限制。
①案由限制,限制在相邻权纠纷、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侵权损害赔偿纠纷、追索扶养费、医疗费用、劳务报酬纠纷、民间小额借贷纠纷、继承纠纷案件。
②标的额限制,由于诉讼标的大小能够决定当事人是否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纠纷,标的额越大,当事人选择通过诉讼解决纠纷的愿望越强,所花费的单位成本越少,标的额越小,所花费的单位成本越大,当事人选择诉讼解决纠纷的愿望越弱。因此,为了促进社会和谐,让一些标的额小的关联纠纷能够一并处理,应当适当限制标的额,标的额可以考虑限制在10000元以下的案件(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除外)。
③主体的限制,对于关联纠纷的合并审理,由于主体不同,其诉讼能力不同,诉讼的风险意识不同,因此应当对诉讼主体进行限制,诉讼主体可以限定为自然人。
-
必须合并审理的情形
120人看过
-
刑事案件合并审理必须合并判决吗
264人看过
-
法院冻结财产的必须条件
302人看过
-
共同犯罪必须合并审理吗
336人看过
-
法院必须中止审理的情形是什么
151人看过
-
如何合并审理案件
309人看过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
二审法院开庭审理必须具备哪些条件?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05下列上诉案件应当开庭审理: 1.二审合议庭经实体审查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需要直接核查和开庭审判、不宜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的案件; 2.当事人以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理由提起上诉的案件,对这类案件不论二审合议庭认定事实是否清楚,均应开庭审理,通过庭审最后依法认定案情和证据,以体现审判的严肃性、民主性和公正性; 3.被告人辩护律师或自诉人代理律师经委托人同意代为上诉的案件,应当开庭审理。
-
-
的条件六“必须合法”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1协议离婚的条件六“必须合法”首先,双方当事人离婚动机和目的应该合法,不能用离婚来规避法律,达到其他个人目的。其次,离婚协议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和政策,即关于子女抚养问题的协议要合法,不能因父母离婚而影响子女的健康成长;关于财产问题的协议也要合法,不能以此侵犯或剥夺当事人任何一方的财产权利,也不能以此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的财产利益。
-
人民法院必须合并审理哪些案件?诉讼合同纠纷案件的处理方式有哪些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30合并审理一般发生在两类案件。第一类,共同诉讼。共同诉讼分为两种:一种是必要的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人以上,诉讼标的是共同的,人民法院必须合并审理的诉讼;另一种是普通共同诉讼,又称一般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人以上,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诉讼。第二类,第三人参加诉讼。第三人是指对他人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或者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
-
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是否必须经过法院审理重庆在线咨询 2023-01-03合同撤销权的行使,如果对方认可撤销权的行使则不需要法院确认,反之如果对方不认可,则需要由法院确认。 合同撤销权,即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是指撤销权人因合同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享有的以其单方意思表示撤销已成立的合同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