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每月行使探视权的次数应由父母双方共同协商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离婚后探视权的具体规定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另一方应当给予协助。而具体探视的方式和时间可由当事人协定。协定不成时,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一、离婚后不抚养孩子的一方享有什么权
离婚后不抚养孩子的一方享有探望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权探望子女,另一方有义务协助。行使探视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中止探望权;中止理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权。
二、父母离婚后祖父母的探视权是否存在
1、父母离婚后祖父母的探视权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民法典中规定的是离婚后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三、离婚探视权小时规定有哪些
离婚探视权的小时规定法律是没有具体统一的规定的,具体时间应由双方协商确定。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方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探视的时间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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