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收养孤儿公证应注意哪些问题,收养关系成立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9 15:11:00 167 人看过

收养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其与非婚生子女建立养父母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的真实性、合法行的活动。

一、办理收养孤儿公证应注意的问题

1、收养关系当事人必须亲自办理收养关系公证,居住在异地的当事人提供的协议书必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

2、必须由生父母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3、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4、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

5、监护人送养未成年孤儿的,需征得有抚养义务人的同意。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具备完全行为能力,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得将其送养,但父母对该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允许监护人将其送养。

6、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违反计划生育的规定,不得借收养名义买卖儿童

二、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

1、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1.丧失父母的孤儿;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2、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1.孤儿的监护人;2.社会福利机构;3.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3、收养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年满三十五周岁。

4、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5、无配偶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6、特殊收养:1.年满三十五周岁的无子女的公民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无配偶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相差四十周岁以上”的限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1日 15: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收养关系相关文章
  •  收养孤儿应遵循哪些规定?
    收养孤儿的必备条件包括:1. 被收养人的父母已经去世的证明;2. 被收养人的户口簿;3. 被收养人同意收养的书面声明,需达到10周岁以上;4. 监护人的户口簿、身份证;5. 监护人证明;6. 抚养人同意收养的证明;7. 被收养人的户口簿、身份证;8. 被收养人有关收养人能力等情况的证明;9. 被收养人进行身体检查的证明。收养孤儿的必备条件包括:1.被收养人的父母已经去世的证明;2.被收养人的户口簿;3.被收养人同意收养的书面声明,需达到10周岁以上;4.监护人(如有)的户口簿、身份证;5.监护人证明;6.抚养人(如有)同意收养的证明;7.被收养人的户口簿、身份证;8.被收养人有关收养人能力等情况的证明;9.被收养人进行身体检查的证明。 收 养 孤 儿 需 要 哪 些 手 续 ?收养是保护社会孤儿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也是《民法典》所明确规定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
    2023-09-18
    215人看过
  • 三代旁系血亲收养条件,收养关系的成立
    三代旁系血亲收养条件是被收养人可以不满14岁的限制、生父母即使没有抚养子女的困难,也可以将子女送养。收养关系的成立是需要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一、三代旁系血亲收养条件三代旁系血亲收养条件如下:1.被收养人可以不受不满14岁的限制,即被收养人可以超过14周岁,也可以是成年人。2.作为送养人的生父母即使没有抚养子女的困难,也可以将子女送养;即使被收养人不属于生父母没有能力抚养的子女,也可以被送养。3.无配偶的男性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女儿时,可以不受年龄相差40周岁以上的限制。4.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二、收养关系的成立收养关系的成立如下:1.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2.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3.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的
    2023-05-26
    485人看过
  • 收养孤儿需满足的条件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收养孤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孤儿收养人的条件1、年满30周岁;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受过高等教育、经济状况良好、没有不良记录等);3、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重并绝症和传染病)。4、已婚公民收养子女的,应当夫妻双方共同收养;5、收养孤儿不受收养人有子女和收养1名的限制。6、单身男性收养女童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二、被收养孤儿的条件丧失父母的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是孤儿,可以被收养。收养10周岁以上孤儿的,须孤儿本人同意。三、孤儿送养人的条件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的,由社会福利机构负责人决定送养。收养近亲属抚养的孤儿,监护人同意送养的,须其他有抚养义务人同意。四、收养孤儿的程序1、孤儿监护人同意公民申请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可以到社会福利机构申请;申请由近亲属抚养的孤儿,可与监护人联系。2、确定收养登记机关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
    2023-06-08
    357人看过
  • 孤儿院收养小孩的条件都有哪些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2、年满三十五周岁。但领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领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无配偶的男性领养女性的,领养人与被领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但领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3、无子女。但领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领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4、有抚养教育被领养人的能力。如有正当的职业或可靠的经济来源,能够照顾被领养人的生活并可负担其相应的经济开支等。但领养成年人除外。5、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6、有正当的领养目的,不违背社会公德和国家法律及国家计划生育的规定。7、领养人有配偶的,须征得配偶的同意;而且必须由夫妻共同领养。8、领养人只能领养一名子女。但领养孤儿或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
    2023-06-21
    240人看过
  • 收养孩子应具备的条件是什么,孤儿收养程序怎么办理
    收养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程序才能成立,收养关系一经确立,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的关系与亲生父母间的关系基本相同。受法律保护。一、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1、收养人应家庭和睦,工作稳定,道德品质良好,家庭成员均有收养儿童的良好愿望。2、夫妻双方必须年满三十周岁。3、家庭年收入5万人民币以上,居住面积80平方米以上。家庭主要成员高中以上学历,且无犯罪记录。4、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指精神病及传染病)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精神抑郁症等精神障碍疾病。传染病包括我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鼠疫、霍乱等甲类传染病,病毒性肝炎、细菌性和阿米巴疾病、伤寒和副伤寒、艾滋病、淋病、梅毒、脊髓灰质炎、麻疹、白喉、流行性脑膜炎、猩红热、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等乙类传染病及结核病、麻风病、流行性腮腺炎等丙类传染病。二、收养人应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1、收养申请书;2、收养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3、收养人
    2023-03-17
    181人看过
  • 怎么收养孤儿如何办理收养手续
    一、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1、收养人应家庭和睦,工作稳定,道德品质良好,家庭成员均有收养儿童的良好愿望。2、夫妻双方必须年满三十周岁。3、家庭年收入5万人民币以上,居住面积80平方米以上。家庭主要成员高中以上学历,且无犯罪记录。4、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指精神病及传染病)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精神抑郁症等精神障碍疾病。传染病包括我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鼠疫、霍乱等甲类传染病,病毒性肝炎、细菌性和阿米巴疾病、伤寒和副伤寒、艾滋病、淋病、梅毒、脊髓灰质炎、麻疹、白喉、流行性脑膜炎、猩红热、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等乙类传染病及结核病、麻风病、流行性腮腺炎等丙类传染病。二、收养人应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1、收养申请书;2、收养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3、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当事人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济收入、住房条件、婚姻状况、夫妻感情、子女情况、有
    2023-03-30
    160人看过
  • 应注意什么办理收养公证
    办理收养公证应注意如下问题:1、提交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收养事实必须真实、合法;2、必须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之一提出申请;3、申请人具有申请资格;4、办理收养公证应注意的其他问题。一、怎么办理借贷合同公证?借贷合同公证办理流程如下:1、到公证机构提出办理公证的申请;2、提交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3、公证机构工作人员审查材料;4、审查通过后,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出具公证书。根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二、事实收养应具备什么条件?事实收养应具备的条件如下
    2023-06-24
    308人看过
  • 没办理收养手续是否成立收养关系
    一、没办理收养手续是否成立收养关系未办理收养手续的收养关系是否成立,这取决于具体情况。1.收养关系作为一种特殊的法律关系,既需要满足一定的实质要件,也需要符合形式要件的要求。在现实中,虽然存在大量欠缺形式要件但具备实质要件的事实收养关系,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些关系都能够自动成立为合法的收养关系。2.我们需要明确收养关系的实质要件。3.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收养人应当具备:(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5)年满三十周岁等条件。这些条件构成了收养关系的核心要素,是判断收养关系是否成立的重要依据。4.仅有实质要件并不足以使收养关系成立。形式要件同样重要,即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这一规定确保了收养关系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也保护了被收养人
    2024-08-06
    163人看过
  • 收养孤儿需要哪些证明材料,合法收养手续怎么办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收养孤儿应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1)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2)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证明;(3)收养人的居民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户籍证明(复印件);(4)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扶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包括年经济收入),并加盖村、镇、街道公章;(5)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6)大人、小孩2寸照片各2张,合影照片1张(2寸)。二、合法收养手续怎么办理(1)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收养规定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对不符合收养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2)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
    2024-02-03
    385人看过
  • 收养领养手续办理注意问题及收费情况
    《中国公民办理收养登记的若干规定第五条规定,收养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收养登记。夫妻共同收养子女,一方不能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的,须出具其经公证的委托收养书。如果不能到场的一方是华侨,委托收养书还须经其居住国外交部门或外交部门授权的机构认证和我驻其居住国使领馆认证。被收养人是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也须亲自到场。第六条规定,申请收养登记,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收养申请书内容包括:收养目的,不虐待、不遗弃被收养人和抚育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保证,其它有关事项。第七条规定,收养人申请收养登记时,应当提供以下证件和证明:(一)居民和户籍证明;(二)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并加盖乡(镇)人民***或街道办事处公章的本人年龄、婚姻、有无子女、有无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自出具之日起3个月内有效)。第十条规定,收养登记按下列程序办理:(一)申请
    2023-05-29
    262人看过
  • 孤儿监护人收养条件到底都有哪些
    在父母双亡的情况下,孤儿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有监护能力,是法定的首选监护人。其次是兄、姐,再次是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等人。法定监护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监护人范围和顺序的监护。《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2024-05-07
    349人看过
  • 收养孤儿的条件怎样规定
    作为领养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领养人应该同时具备的领养条件为:(1)无子女。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所谓“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所谓“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4)年满30周岁。所谓“年满30岁”,是包括30周岁本数在内。夫妻共同收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2、有配偶者领养子女,须夫妻同意共同收养。3、无配偶的男性领养女性的,领养人与被领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4、领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
    2023-04-26
    93人看过
  •  公证处如何办理收养关系成立手续?
    解除收养关系公证需提交相关证件和材料,由收养人住所地的公证处管辖。被收养人必须年满10周岁,且必须亲自表示同意解除收养关系的意愿。若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不同意、生父母死亡且没有其他监护人、生父母一方不同意或一方患病不能自理,公证机关将不接受申请。关于解除收养关系公证的事项,请注意以下事项:首先,解除收养关系公证由收养人住所地的公证处进行管辖。(二)解除收养关系公证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1。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其复印件;2、双方收养关系成立的公证书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收养关系成立的证明材料;3、解除收养关系协议;4、公证人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三)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事项,双方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四)被收养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解除收养关系的,必须由其出生父母或者合法监护人依法代理。(五)当事人解除收养关系的动机必须合法,不得逃避履行赡养义务,违反社会公得的。被收养人
    2024-05-22
    75人看过
  • 民法典中未办收养证成立收养关系吗
    一、民法典中未办收养证成立收养关系吗收养关系是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所以没有办理收养登记的,收养关系不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登记、收养公告、收养协议、收养公证、收养评估】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收养效力】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第一千一百一十三条【无效收养行为】有
    2023-04-12
    124人看过
换一批
#收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收养关系是父母子女的关系除了基于血缘关系发生外,可以基于法律行为即收养而发生的关系。收养,是指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将他人的子女作为自己的子女加以抚养,使原来没有直系血亲关系的人们产生了法律拟制的父母和子女关系的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更多>

    #收养关系
    相关咨询
    • 办理收养孤儿公证应注意什么问题?哪些收养事项需要法定继承人同意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07
      1、收养关系当事人必须亲自办理收养关系公证,居住在异地的当事人提供的协议书必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如果被收养人是年满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还应征得本人的同意。 2、必须由生父母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3、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4、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 5、监护人送养未成年孤儿的,需征得有抚养义务人的同
    • 收养孤儿是否可以公证,收养孤儿公证要注意哪些事项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4-17
      ;办理收养孤儿公证应注意: 1、收养关系当事人必须亲自办理收养关系公证,居住在异地的当事人提供的协议书必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 2、必须由生父母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3、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4、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 5、监护人送养未成年孤儿的,需征得有抚养义务人的同意。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具备完全行为
    • 收养孤儿公证需要注意什么事项,收养孤儿公证注意事项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08
      ;办理收养孤儿公证应注意: 1、收养关系当事人必须亲自办理收养关系公证,居住在异地的当事人提供的协议书必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 2、必须由生父母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3、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4、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 5、监护人送养未成年孤儿的,需征得有抚养义务人的同意。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具备完全行为
    • 收养孤儿公证应注意什么, 收养孤儿公证必须经过法定的公证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5-09
      收养孤儿公证应注意: 1、收养关系当事人必须亲自办理收养关系公证,居住在异地的当事人提供的协议书必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 2、必须由生父母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3、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4、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 5、监护人送养未成年孤儿的,需征得有抚养义务人的同意。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具备完全行为能力,
    • 收养公证是什么意思, 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2-10
      收养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其与非婚生子女建立养父母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一、办理收养公证,由收养人或被收养人住所地公证处管辖。二、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一)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1.丧失父母的孤儿;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二)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1.孤儿的监护人;2.社会福利机构;3.有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