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打算结束婚姻关系时,就应该马上考虑离婚财产处理的问题,如果等到离婚诉讼判决后,再申请分割合法所得财产的难度就会大大增大。好聚好散,夫妻双方和平协商,在离婚前商量好财产处置方案,才是最理智的做法。
在以往的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协议中大多会出现三种无用约定,绝大部分夫妻处理共同财产时都会陷入以下误区,从而影响财产分割的结果:
第一,财产归子女。实际上,这些财产仍然由父母掌控,从法律上看赠予没有履行,所以大部分被认定无效。
第二,不动产归一方但未作产权变更。将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等不动产约定为婚后所有,但实际没有办理产权更名手续,同样是一种赠与未完成的行为。在发生争议时,同样无法得到确认。
第三、谁提离婚谁无财产。“谁提离婚,谁便净身出户”往往会成为婚内财产协议中的恩爱信诺。实际上,此类约定往往等同于限制离婚自由权,而被认定为无效。
一、婚内财产协议怎么写具有法律效力
婚内财产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的条件具体如下:
1、男女双方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协议书是双方自愿签订;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1、仅仅口头约定,不签订书面协议
很多当事人来咨询时,称结婚后所有财产都是口头约定归谁,并未进行任何书面材料的签订,虽说夫妻之间有相互信任,但一旦离婚,纠纷就会产生。 根据我国《民法典》,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书面协议,就不符合法律关于婚姻财产协议的形式要求,就是没有进行约定,就不会得到法院的主张。
2、财产约定内容不明不白
只约定了房屋和股权的归属,没有对婚内由于该财产而产生的收益进行约定。导致约定不明,按照法定的夫妻财产共有制处理。 所以我们在起草婚姻财产协议时,一定要约定的具体明确。不仅要约定现有的财产归属,还要对婚内收益归属进行约定。
3、无权处分他人财产
婚姻财产协议,只能对夫妻双方的财产进行约定,而不能将其他人的财产作为夫妻财产进行约定。但实践中,有的当事人会将家庭共有(与父母亲、孩子共有)的财产作为夫妻财产进行约定。还有的当事人以为自己是公司老板,公司的资产就是自己的资产,会在协议中将公司资产作为夫妻一方或者双方的财产进行约定。这样的约定我们都叫做无权处分。无权处分将导致约定无效。
4、被逼签订、或者明显不公的协议无效
作为协议,必然要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保证双方在自愿的情况下签订,如果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协议的效力无法得到法院的认可。当然,对于胁迫还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例如财产归一方所有,而债务却归另一方所有的约定;很多忠诚协议中会约定一方对婚姻不忠,则离婚时净身出户,类似约定也会因为显失公平而不被认可。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法院变更或者撤销。
5、房产约定后不肯过户
当一方犯错后为表忠心,维持婚姻,会将自己的房产赠与另一方,但却迟迟不予协助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此时即使双方签有书面的赠与协议或者财产约定,但因房屋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赠与方是可以撤销赠与的。因此,建议受赠方在表示接受赠与后应尽快办理过户手续。
6、婚内财产约定一方放弃继承权
为了划清财产界限,很多夫妻以免自己的子女吃亏,在婚姻财产协议中会约定“一方放弃对另一方财产的继承权”,或者会有“我的财产全部遗留给我的子女“这样的内容。继承权是继承发生时才产生的权利,能否事先放弃,实践中存在很大的争议。
7、婚内财产协议是对夫妻婚内财产所做的约定,应与离婚协议书相区分
协议中以财产约定限制对方婚姻自由。 以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离婚未离成,则该协议不生效。一旦被法院认定为“离婚财产协议”,则如果离婚不成,协议就白约定了。因此,协议中尽量避免出现离婚财产归谁所有,离婚时双方同时按本协议分割财产,一方出轨则净身出户等表述,否则可能被法院认为为是对离婚财产如何分割的约定。
8、婚内财产协议应仅限于夫妻间的财产,不能涉及子女或父母财产的分配
婚内财产协议应只对夫妻各自及共同财产为限做约定,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定义务,“婚内财产协议”中免除一方抚养义务的约定是无效的;另外,“婚内财产协议”只能对夫妻双方的财产做出约定,而无法对双方父母的财产作出约定。
9、借助协议逃避债务
只约定财产归属,没有约定债务承担 一些夫妻为了逃避债务,会故意写一个夫妻财产协议,约定将财产给予一方,义务给予另一方。但殊不知该协议仅在夫妻之间有效。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因此财产协议在夫妻双方之间有效,但是如果想通过来协议逃避债务则未必能如愿。 另有一些夫妻进约定财产,而不约定债务,最终导致财产各归各,但债务却需要共同承担的不公平结果。
一、婚内协议书的格式具体如下:
婚内协议书范本
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出生,民族:汉族;身份证:
女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出生,民族:汉族;身份证:
男女双方于年月X日在xxx民政局办理婚姻登记,现双方为合法夫妻,为防止今后可能出现的财产纠纷,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婚内现有财产的约定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债务的约定
男女双方如需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而向他人借钱,应由双方共同书面签名,方可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无双方共同书面签名,则视为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
3、对于离婚的约定 如果男女双方今后有过错,造成夫妻情感破裂而离婚的,夫妻财产按如下约定处理:
过错方自愿放弃家庭全部财产,净身出户。
过错方自愿放弃婚内生育的女儿的监护权。
4、签订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了男女双方和睦相处,互相信任,所以双方必须遵守本协议的约定内容,如有违反,则自愿按协议内容执行。
5、双方自愿签订,清楚了解本协议的法律效力,并遵守约定内容。
6、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男方:年月日
女方: 年月日
二、婚内财产的内容具体如下: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其他合法所得。
综上所述,婚内财产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的条件有男女双方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协议书是双方自愿签订;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婚前房子离婚怎么分配?
1、在婚前由一方出资或者和父母联合资金购买房产,那么在婚前就已经取得完全的产权,在房屋产权证上房屋的产权人一栏会登记一方名字。如果夫妻双方对于婚前和婚后财产有从新进行约定那从其约定;其次,夫妻婚前婚后都没有约定,婚前个人出资购买房产为个人财产,不进行离婚当中的财产分割。
2、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在结婚前,父母为双方出资购买房的,该出资认定为对子女的赠予,除非是父母有明确表示该房产是赠予给双方的,否则同样是个人财产,不进行离婚当中的财产分割。
3、一方婚前购买房产为按揭方式,在房屋产权证上房屋拥有人已经记载了当事人名字,而作为婚前财产,首先夫妻双方自己对于婚前和婚后财产有所约定那么从其约定,如果夫妻双方并没有约定,那么这还是属于个人财产。
4、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进行首款并有在银行按揭贷款,婚后通过夫妻共同财产还款,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夫妻自己协商;无法协议的,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为登记一方所得,还没有归还的贷款算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而期间通过共同财产按揭付款以及房屋有所得部分,由产权登记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共同财产分割:夫妻需要注意的事项
378人看过
-
未登记婚姻离婚财产分割注意事项
291人看过
-
离婚财产分割的时候有哪几个注意事项?
427人看过
-
离婚财产分割及撤销、变更要注意的事项
256人看过
-
离婚后共有财产分割方式及注意事项
230人看过
-
离婚财产分割:涉外情况下的法律注意事项
221人看过
婚姻自由是我国《民法典》的一项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离婚自由和不结婚的自由。 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构成了婚姻自由原则完整含义,结婚自由是实现婚姻自由的先决条件,离婚自由是结婚自由的重要补充,没有离婚自由,就不可能有完全的婚姻自由。 婚姻自由... 更多>
-
婚前财产分割注意事项婚前财产分割应注意哪些事辽宁在线咨询 2021-05-281、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系在结婚之前。如果财产权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有该财产,其性质属于婚前个人财产。2、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待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外有约定的除外。3、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
同居男女同居财产分割注意事项福建在线咨询 2021-11-15一、协议双方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二、订立同居财产协议必须是双方自愿的,任何一方不得隐瞒、欺诈、胁迫对方,也不得乘人之危。基于不真实意思表示的协议无效。3、同居期间财产协议的对象必须是同居一方或双方合法拥有的财产,不得处分属于他人的财产,不属于同居双方的财产不得成为财产协议的对象。4、同居财产协议的内容必须合法,既不能规避法律,也不能违反公序良俗。5、写同居财产协议时,尽量对财产的形式做
-
约定办理房产分割有哪些注意事项,房产分割的注意事项是什么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07约定办理房产分割有以下注意事项: 1、房屋地址准确。 2、产权比例要明确。 3、分配可定惩罚性约定。 4、写清日期、署名。 5、产权赠与要过户。 6、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约定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再婚注意事项中财产是怎么分割的呢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14根据《民法典》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再婚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共有的房屋的分割应按照如下办法进行: (一)离婚时,再婚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再婚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 (三)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
-
离婚注意事项财产分割问题有什么?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06(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有书面约定,或者有口头约定,双方没有争议的,离婚时应当按照相关约定处理,但是规避法律和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的约定无效。 (2)夫妻分居后,分别管理、使用和获得的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各自所有,但差额悬殊的,分得财产多的一方应当补足。 (3)主张为一方个人财产的,负有举证责任,不能证明的,只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4)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但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