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是否属于附加刑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2 17:33:44 459 人看过

管制不属于附加刑,属于主刑。附加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可以附加主刑适用,也可以单独适用。主刑分为以下五种,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等。管制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种类,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执行和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

管制与拘役哪个更重缓刑与管制的区别

拘役更严重。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

(一)管制: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种类。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管制的期限与执行机关,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二)缓刑:缓刑,全称刑罚的暂缓执行,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主刑种类】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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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加刑指刑法规定,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其特点是既能独立适用,也能附加适用。附加刑作为我国刑罚体系中与主刑相对应的另一大类刑罚方法,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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