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和总公司直接连带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1 16:31:49 268 人看过

总公司要承担责任。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是独立的法人组织,分公司违约行为要由其总公司承担责任。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是与总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在法律、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属于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一、分公司不同于总公司的方面有哪些?

分公司不同于总公司的方面包括如下:

1、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资产负债表;

2、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分公司的设立程序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公司设立程序设立分公司只需办理简单的登记和开业手续;

4、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公司章程,也没有董事会等公司的决策机构;

5、分公司名称为总公司名称后加分公司字样,其名称中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分公司是与总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由总公司管理,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分公司在法律和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属于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二、分公司和分支机构区别

分公司和分支机构区别:

1、概念不同:分支机构是常设机构的一种。总公司所属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的派出机构,与总公司属同一法人实体,其生产、销售、财务、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支配和控制。分支机构设在国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在国政府为其提供非居民公司税收待遇。它在国外缴纳的所得税,总公司所在国政府按规定给予其税收抵免。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2、性质不同: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企业分支机构是指由企业法人为实现其职能而在总部之外设立的,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但是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非法人组织,如分公司、分行、营业部、门市部、办事处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6日 09: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总公司相关文章
  • 公司债务问题:分公司的连带责任如何规定?
    总公司债务分公司可承担连带责任。总公司和分公司有连带法律责任,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代表总公司从事民事活动,其行为的后果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的财产属于总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经济上与总公司统一核算,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总公司清偿;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总公司债务分公司要承担吗总公司债务分公司要承担。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代表总公司对外从事民事活动,其行为的后果由总公司承担。此外,分公司的财产归属于总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总公司在经济上是统一核算的,其在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总公司负责清偿。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即使分公司有能力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实际的和最终的责任承担者还是总公司。《
    2023-07-04
    124人看过
  • 总公司和分公司在责任承担方面的分担协议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没有独立的财产,其财产所有权归属于总公司所有,分公司不独立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其经营所得归属于本公司,当然其在民商事活动中出现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是什么(一)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是与总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在法律、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属于总公司的附属机构。(二)联系与区别:1、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3、分公司的设立程序与一般意义上的公司设立程序不同,设立分公司只需办理简单的登记和开业手续。4、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公司章
    2023-07-11
    223人看过
  • 分公司无可供执行财产总公司有连带吗
    分公司无可供执行财产总公司有连带责任。一、分公司可以作为原告吗分公司是可以以原告的身份参加诉讼的。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没有独立的财产,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所牵涉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但为了方便其诉讼,在符合一定程度下也赋予其诉讼权利能力,可以起诉和应诉,对于责任的承担,也先由分公司以自己的财产承担,不足的再由总公司承担。二、作为总公司的下属公司,分公司和子公司有什么区别作为总公司的下属公司,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1、法律地位不同。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拥有独立的名称、公司章程。分公司则没有独立法人的资格。2、受控方式不同。母公司一般不直接控制子公司,但是分公司的财产、业务、人事直接受总公司控制,并只能在总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三、分公司能否具备法人资格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
    2023-02-24
    292人看过
  • 公司连带责任保证书样本
    xxx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兹有xxx(下称债务人),于年月日签署了《反担保合同》,承贵公司接受委托为其提供万元贷款担保,大写人民币:万圆整,为维护贵公司的合法权益,本人愿以个人所有财产及权益,以无限连带责任的方式为债务人向贵公司提供反担保,并承诺如下:一、本人同意对《反担保合同》及今后可能发生的修补、补充条款中债务人的所有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债务人未按《反担保合同》中的承诺按期足额偿还全部债务,导致贵公司损失的,本人保证在收到贵公司索款通知后的七日内无条件将上述款项支付给贵公司。二、本人用于清偿债务人债务的资产和权益,包括但不限于:1、本人的薪金、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利息、股息、股权、红利、财产租赁及财产转让所取得的现金、有价证券等取得的收益以及因商标、专利等专有权所取得的许可使用费及转让费等。2、本人名下的所有存款、房产、汽车、设备、土地使用权、承包承租经营权等财产和权益。三、
    2023-05-08
    423人看过
  • 公司连带责任承诺书模板
    公司连带责任承诺书(债权人):_____由于你(你单位)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与_____(下称债务人)签定了编号为__________的《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大写)。借款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本公司自愿作为该借款合同中的债务人的保证人对你(你单位)的债权提供保证担保。本公司同意履行以下保证内容:一、本公司同意承担的保证范围为:1、债务人所借债权人的款项,也包括债务人就该笔借款单方所做出的借款合同之外的承诺和义务。2、保证金额为债务人借款的本息、罚息、违约金、实现债权所支出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等合法合理的一切费用。二、本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连带保证责任。三、本公司承担的保证期间为:《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到期之日起两年内。四、本公司放弃对其他担保措施的优先偿债抗辩权
    2023-06-07
    50人看过
  • 股份有限公司的直接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责任是承担公司筹办事务,对公司设立过程中的行为负有责任。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行股款应如何缴存?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发起人应当按照规定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但是,发行的股份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的截止期限尚未募足的,或者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发起人未按规定召开创立大会的,认股人可以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起人返还。二、企业设立失败出资人可否请求返还出资款?企业设立失败出资人可以请求返还出资款。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在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发起人应当及时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也是由所有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三、哪些情形下,不属于股东的
    2023-04-02
    337人看过
  • 公司和个人的责任连带:解析与应对
    个人和公司的无限连带责任是法人人格否认。在这种情况下,股东不再仅仅承担有限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是什么企业普通合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但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023-07-03
    404人看过
  • 总公司和分公司在债务承担方面有哪些责任?
    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清偿债务时,可以裁定企业法人为被执行人。企业法人直接经营管理的财产仍不能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执行该企业法人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民间借贷中哪些人须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1、首先,为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人成立保证责任是以订立保证合同为前提的,而保证合同只能以书面方式订立,口头方式无效。一般情况下,如果保证合同没有特殊约定,应推定保证人提供的是连带责任保证。因此,实践中常见的“担保人”大多都须在担保范围内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其次,共同债务人须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共同债务人即共同借款人,是债权债务关系成立之初就应承担清偿责任的债务人。共同债务人应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最后,债务加入人须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债务加入即债权债务关系成立之后,原债务人未退出的情况下,第三
    2023-08-11
    478人看过
  • 总公司还不起钱,能否直接强制执行分公司财产?
    总公司是指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总机构。总公司通常先于分公司而设立,在公司内部管辖系统中,处于领导、支配地位。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总公司是相对于分公司而言的,总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但分公司不具有法律上和经济上的独立地位,但其设立程序简单。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的设立程序与一般意义上的公司设立程序不同,设立分公司只需办理简单的登记和开业手续。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公司经营决策机构。分公司名称为总公司名称后加分公司字样,其名称中虽有公司字样,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分公司的财产即为公司的财产,当公司为被执行人,其直接管理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可以直接执行分公司的财产。至于分公司与公司之间
    2023-05-07
    80人看过
  •  总公司是否承担分公司犯法的责任?
    这段内容主要阐述了分公司在法律上的独立法人资格及其在犯法时由总公司承担相应责任的规定。分公司虽然属于总公司的一部分,但在法律上被视为一个独立的主体,具有相应的权利和责任。因此,当分公司犯法时,总公司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这也是《公司法》的规定。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分公司虽然属于总公司的一部分,但分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因此分公司犯法时,总公司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原因在于,分公司在法律上被视为一个独立的主体,具有相应的权利和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也可以先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就责任主体而言,只能由法人承担。分支机构可以对自己管理的财产负责,但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 公 司 是 否 具 有 法 人 资 格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分公司是公司为了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在法律上
    2023-09-03
    314人看过
  • 分公司欠钱总公司承担什么责任
    总公司对分公司债务直接承担清偿责任。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债务,既不是承担连带责任,也不是承担补充责任,而是直接承担清偿责任,债权人无需先向分公司主张,可直接要求总公司偿还债务。一、分公司破产债务怎么办分公司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与其法律地位相当的民事活动,对不能以自己名义进行的民事活动,由所属的总公司承担。因此对于分公司不能承担的债务,由总公司来承担债务。在民事诉讼中,分公司不能承担债务的,可以追加总公司共同偿还债务。二、公司的合同问题起诉谁分公司的合同纠纷一般起诉分公司,但是可以追加总公司为共同被告。分公司可以在工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订立合同后出现不能履行债务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要求总公司承担清偿义务。三、设立分公司是否合法分公司只是分支机构,是没有法人资格的,所以不能再设立分公司
    2023-03-29
    96人看过
  • 不真正连带责任哪四种,公司股东有连带责任吗?
    一、不真正连带责任哪四种(1)因数个侵权行为的竞合。它指数个独立的侵权行为因偶然竞合而产生的不真正连带责任。一般是数人因各自独立的侵权行为使他人遭受同一损害,又不构成共同侵权行为,各侵权行为人对此损失均负全部责任。如乙不法侵占甲之轿车,丙又将轿车损害,乙和丙对甲负不真正连带责任。(2)数个债务不履行行为的竟合。指一人的债务不履行行为与他人的债务不履行行为发生竟合而产生的不真正连带责任。例如债权人修建房屋,甲负责设计,乙负责材料,丙负责施工,后因甲设计不合格,乙提供材料有瑕疵,丙的施工质量低劣,致使房屋不能使用,甲乙丙三人都各自违反了履行义务,各负全部损害的义务。(3)违约行为与侵权行为的竞合。指一人的债务不履行与他人的侵权行为发生竟合而产生的不真正连带责任。如甲将物品交乙保管,乙在保管过程中未尽保管义务,保管物被丙盗窃。乙承担的保管合同的违约责任,而丙承担的是侵权责任,乙,丙对甲构成不真正
    2023-04-10
    422人看过
  • 总公司董事可以直接任命为三级子公司董事长吗
    总公司董事不可以直接任命为三级子公司董事长。子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自己规定的章程,子公司的董事长一般只能由其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不能直接任命。如果公司不设董事会,那么公司的执行董事也应该由公司的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而并非让母公司直接任命。一、法人代表和董事长的区别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董事长是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的董事。也就是说,董事长首先是董事,符合公司法对于董事的产生(股东会选任)、任期(不得超过三年)和任职资格(公司法第147条)的强制性规定。其次,董事长的产生程序完全由章程规定两者的产生方式不同,董事长是选举产生的,可以通过选举进行更换。法人则是指依法定程序成立,具有组织章程与机构,拥有独立财产,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并能在法院起诉、应诉的组织体。两者的职权也不同,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行使相关权利,董事长的议事规
    2023-06-27
    61人看过
  • 关联公司如何承担公司债务的连带责任
    关联关系是指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关联公司对本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两种情形:1、关联公司的人员、业务、住所地、财务等方面相互交叉或混同,导致关联公司之间无法区分各自的财产,丧失独立要格,构成人格混同时,关联公司对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2、由于关联公司人格混同,严重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关联公司相互之间对外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关联企业的判定1、相互间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其中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或以上的;2、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控制股份达到25%或以上的;3、企业与另一企业(独立金融机构除外)之间借贷资金占企业实收资本50%或以上,或企业借贷资金总额的10%是由另一企业独立金融机构除外担保的;4、企业的董
    2023-04-01
    168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总公司
    词条

    总公司是管辖公司全部组织的总机构。总公司本身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直接从事经营活动。总公司对公司系统内的业务经营、资金调度、人事安排等具有统一的决定权。... 更多>

    #总公司
    相关咨询
    • 夫妻能否直接对公司债务担任连带责任?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5-28
      夫妻是一种“法定财产共同体”,夫妻双方在婚姻有效存续期间,按法律规定,其财产推定为夫妻共有。当然其可以协议约定“婚前或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所有权的归属”,但这种约定在不对外进行有效公示或第三人不知情时,对第三人没有约束力。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之财产为夫妻共有,这是一种常态,如该夫妻主张其有双方协议,他们应予举证,否则,他们的财产都是夫妻共有财产,在财产上视为单一主体。以夫妻共有财产出资成立公司,
    • 企业直接负责无限连带责任的公司都有哪些?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21
      合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法》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 竞业限制房屋租赁公司有直接负责的连带责任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1-18
      公司不承担连带责任,竞业限制由员工与公司签订,与公司无关。竞业限制协议是指用人单位与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签订的协议,规定劳动者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经营类似产品或者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工作,不得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类似产品或者经营类似业务。
    • 公司能直接跟有限责任分公司签合同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2-16
      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本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充分地、更方便地开展经营业务,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当然也包括了签订合同这样重大、不可或缺的环节。分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只要加盖分公司的印章就可以了,没有必要每个合同都要到总公司加盖总公司的印章。对于与分公司开展业务的公司或个人来说,也没有必要必须要求分公司在合同上去加盖总公司的印章。只要审查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授权委托书,以
    • 分公司和总公司成立有什么法律责任?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9-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