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争议中如何确定工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4 17:50:09 235 人看过

有约定按照约定。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劳动仲裁双倍工资如何算

很多用人单位在员工入职后认为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会对公司不利,因此并未按照法律规定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导致员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要求用人单位双倍工资差额,给单位造成了不小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用人单位用工在一个月内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允许的,超过一个月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从用工第二个月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的工资。对于“双倍工资”赔偿的计算基数,实践中有一定的争议,一种观点认为直接按照已发生的对应月份的全部实得工资计付应支付的工资赔偿即可;但另一种较为普遍的观点认为,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下应支付的固定工资计付“双倍工资”赔偿,也就是说,对于可能发生的提成工资、加班费等不固定的收入应予剔除,而以实得工资中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各种津贴、补贴等每月固定发放的部分作为“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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