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当怎么进行收养公证
办理收养公证须经以下程序:
1、申请
收养人、送养人和有识别能力的被收养人须共同到收养入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申请时须提交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和户籍证明。收养人的申请书、成立收养的协议书、有识别能力的被收养人的同意书以及婴儿的出生证,县以上医院的不育、绝育证明等证件。
2、审查
公证人员向当事人询问或到当事人所在单位、街道和群众中进行调查,弄清楚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件是否真实、合法,收养当事人是否符合条件,成立收养是否确系当事人自愿,收养人有无不良动机以及收养人的经济和健康状况等。这是全部程序的中心环节。
3、办证
经审查后,凡符合收养条件的,应予办理收养公证,制作公证书,证明收养关系成立。不符合收养条件的,不予办理收养公证,并向当事人说明不予办理的理由。当事人对此不服的,可向当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诉,由受理机关进行处理。
基层政权机关或户籍部门依行政程序办理收养登记,亦须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交验各种必要的证明;经审查后,决定是否准予登记,其要求大致与上相同。
二、办理领养手续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一)领养人的申请书。
领养人需亲自到领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书,领养书、申请书的具体内容应写明领养的目的,对被收养人人格、人身等各方面合法权益的保证及其他事项。
(二)领养人应提供的证件:
1、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2、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领养人的年龄、婚姻、家庭成员、经济状况等能力的证明;
(三)根据被领养人的不同情况,还需提供下列材料:
1、领养的是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还需提供社会福利机构同意收养的证明;
2、领养弃婴和儿童,须出具主管部门查找不到其亲生父母的证明;
3、领养残疾儿童的,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残疾状况证明书。
您准备好上述证明材料后,就可以递交给领养登记机关了。领养登记机关收到领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领养法规定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领养登记,发给领养证,领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对不符合领养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
领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领养登记机关在登记前公告查找其生父母;自公告起60日,弃婴、儿童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公告期间不计算在登记期限内。
收养关系合法化了之后对当事人的利益才会有所保障,如果是事实收养甚至是非法收养,一旦出现问题,必然就会导致当事人利益遭受损害,这肯定是不利于当事人的事情。而成立合法的收养关系,一方面可以进行收养登记,另一方面也是可以办理公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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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公证是公证机关对收养人领养他人子女作为自己子女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公证机关办理收养公证、应重点审査: (1)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件是否属实; (2)各方当事人是否完全出于自愿; (3)调査、核实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以便...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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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收养条件的公民可收养弃婴江西在线咨询 2021-01-18在弃婴安置方面,《办法》规定弃婴自捡拾之日起,移交到哪个单位,该单位即为弃婴的临时监护责任人,履行弃婴的养护工作。对捡拾人报案后查找不到遗弃人的弃婴,公安部门应将报案材料和捡拾人的身份证明及相关的调查取证材料等随弃婴移交定点医院或儿童福利机构。弃婴主要由儿童福利机构收养,也可以由符合收养条件的公民收养,但均应依法办理收养手续。本地及外地公民自愿收养弃婴的,根据《收养法》由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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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符合收养条条件的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10被收养人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4条的规定,不满14周岁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作为被收养人。所谓“丧失父母的孤儿”,是指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经人民法院宣告其父母死亡的儿童;“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是指被其生父母遗弃,经查找未找到其生父母的婴儿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扶养的子女”,是指生父母残疾或患严重疾病,及其他原因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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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才能符合收养条件江西在线咨询 2021-01-18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才能收养:(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三十周岁。因此,收养人要满30岁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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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收养条件的收养人怎么处理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16按照收养的相关法律规定,收养人需具备以下的条件: 1、年满30周岁,无配偶男性收养异性养女的年龄差需在40周岁以上; 2、无子女; 3、具备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即有固定的住所,稳定的收入,无犯罪行为记录等; 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因此,只要收养人不满足以上条件的,即为不符合收养条件收养孩子。如果双方想要解除收养关系的,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处理: 1、收养人和送养人,或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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