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开具在异地承包经营的发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31 22:04:10 232 人看过

问题1、我公司是否可以开具北京市服务业发票?还是必须由当地税务局代开发票?

问题2、假如我公司开具北京市服务业“营改增”专票,是否符合规定?

答:《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营业税纳税地点:

(一)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是,纳税人提供的建筑业劳务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参考《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渝地税发〔2009〕178号)规定,纳税人除提供建筑业劳务、销售或出租不动产以及转让或出租土地使用权以外,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应当向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这里所称“机构”,是指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单位:

(1)依法应办理税务登记;

(2)设立结算帐户,能够准确核算收入。

根据上述规定,你公司机构所在地在北京,对外从事承包经营支付的服务费应开具机构所在地的服务业发票。

该承包经营支付的费用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附件1《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所附的《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中的“营改增”应税服务范围,不能开具北京市应税服务业“营改增”发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1日 23: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土地经营承包权的具体情况
    第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权利,其内容不能由当事人通过承包合同任意创设,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1)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2)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上述权利完全是物权性质的权利。第二,土地承包经营权具有排他的支配性,其保护带有明显的物权特征。《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在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擅自收回承包地、不得调整承包地,其保护带有物权的性质,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都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1)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2)违反本法规定收回、调整承包地;(3)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4)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
    2024-02-03
    474人看过
  • 购房证明如何在异地开具?
    要开具异地的购房证明的话,一般要求当事人带齐相关证件再办理,即带着身份证和户口本先去户口所在地的房产局档案管理部门开具无房证明,在带着购房合同、身份证、网备案去购房所在地房产局档案管理部门开具首套房证明,两份证明合起来才属于异地购房证明。因此对于异地的购房证明的开具,当事人应该根据上述的具体流程进行开具。异地买房首次购房证明:首次购房证明就是在购房当地的房管局打印一个名下房屋套数的表就可以了,打印流程如下:1、带上身份证到房管局;2、找到自助查档机;3、把身份证放在感应区;4、打印名下房屋信息;5、没有房子打出来的证明就是无房证明了;如果没有自助查档机的话在查档窗口就可以查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条房地产权利人应当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依法纳税。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六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
    2023-07-01
    177人看过
  • 经营部是否有权开具劳务发票?
    经营部可以开劳务发票。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申请领购发票。临时取得收入的个人,到主管地税机关申请代开发票,同时缴纳应当缴纳的税款。开具劳务发票时应携带以下资料:1、劳务发票开具申请单;2、税务登记证副本及经办人身份证;3、临时工的身份证复印件;4、支付工资清单。劳务发票可以抵扣吗一般劳务费只能是加工行业,修理行业,修配行业,也只有这样的行业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为增值税发票属于国税范畴,这样行业取得的增值税进项税是可以抵扣的;否则除上面三种以外的服务业劳务费,只能到地税开,地税开的是营业税范畴,是不能抵扣的。如果是增值税劳务(加工、修理、修配)就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也可以抵扣。如果是其他劳务,就是营业税劳务,不能抵扣进项税。法律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条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对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负有代
    2023-07-09
    280人看过
  • 超出经营范围可以开具发票吗
    超出经营范围,不可以开具发票。纳税人应按实际经营业务情况如实开具发票,否则属于虚开发票的行为,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出经营范围的临时业务,纳税人可以到工商部门变更经营范围,再由主管税务机关重新核定相关税目,自行在开票系统查找、增加税目开具发票。公司注册经营范围可以跨多个行业吗?问题:我想注册个机械设备销售公司,公司经营范围中除了包装材料外还能有其它经营项目吗?比如,服装、电子产品、进出口业务,等等。此外,公司经营范围的多少是否与公司注册资本的大小有关?相关公司经营范围的问题,答复如下:1、公司经营范围可以跨多个行业。目前,工商局对于公司经营范围的政策非常宽松,任何一个公司都可以跨多个行业经营。比如,做机械设备销售的公司,公司经营范围里还可以有电子产品、服装、机电设备等产品的销
    2023-07-21
    404人看过
  • 依法开具发票和经营者有关的义务
    开具发票是经营者的法定义务,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购物凭证或正式的发票,是经营者必须履行的义务,如果违反了这一法定的义务;经营者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消费者因此可以向税务机关举报,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一、霸王条款怎么投诉霸王条款投诉方式包括:1、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2、遇到霸王条款后一定要保存好消费的证据,这个是维权必须的要素,建议一开始和商家进行协商,争取友好解决;3、去找商家所在区的工商行政主管监督部门进行投诉维权,交由政府行政部门对商家进行处罚,维护自己的权益;4、去1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热线进行投诉,直接拨打电话进行维权,一般消费者协会都会给出比较理想的处理结果;5、进行网路曝光,这种维权方式比较困难,取决于曝光散发的广度,一般不建议使用这种方法。霸王条款的认定方式包括:1、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
    2023-06-20
    278人看过
  • 已经登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
    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应由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权利人申请。已经登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因下列情形之一发生变更的,当事人可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1)承包方代表姓名或者身份证号码、家庭成员情况发生变化的;(2)承包土地的地块名称、坐落、界址、面积等发生变化的;(3)承包期限届满,承包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的;(4)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承包土地的;(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律师补充: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的材料包括:(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2)承包方代表姓名或者身份证号码、家庭成员情况发生变化的,提交能够证实发生变化的材料;承包方代表姓名或者身份证号码发生变化的,还应当提交变更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土地承包合同);(3)承包土地的地块名称、坐落、界址、面积等发生变化的,提交变更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土地承包合同);涉及界址范围、面积
    2023-05-06
    107人看过
  • 经营部怎么开发票
    经营部开发票时凭发票领购簿核准的种类、数量以及购票方式,向主管税务机关领购发票。纳税人应提供资料:发票购领簿、税控IC卡(税控机打发票使用)、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已用发票存根。发票必须具备的要素是根据议定条件由购买方向出售方付款,必须包含日期和数量,是会计账务的重要凭证。一、增值发票和普通发票有什么区别1、印制的要求不同,是由不同的印制单位印制的。2、使用的主体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只能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小规模纳税人需要使用的,须由税务机关批准后由当地税局代开;普通发票由从事经营活动并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各种纳税人领购使用,甚至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也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普通发票,没有特定的主体要求。;3、内容不同。普通发票开具的内容包括购买单位、销售单位、商品或服务名称、商品或服务的数量和单位、单价和价款、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收款人和开票日期等。增值税专用发票除了上述普
    2023-03-21
    418人看过
  • “营改增”后挂靠经营怎么开具专用发票
    目前,挂靠经营方式普遍,特别是在交通运输行业更为常见。挂靠经营如何开具发票,受票方如何抵扣进项税,一直是困扰企业和税务机关的问题,也常常为此产生争议。对于挂靠经营行为,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明确,单位租赁或者承包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经营的,以承租人或者承包人为纳税人(未包括挂靠)。《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明确,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但对于挂靠经营如何开具专用发票,受票方如何抵扣进项税没有明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9号)
    2023-05-05
    473人看过
  • 电子发票清单:如何开具发票?
    电子发票清单发票开具方法如下:1、进入开票软件,点击发票管理,发票填开;2、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由于电子发票票面没有“清单”按钮,如商品名称超出8行,直接点击票面右上角“增行”(最多开具100行),系统自动生成清单,输入完毕点击“保存”即开具成功。进入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软件,点击发票后的打印图标,点击右上方可“发票”可切换至清单模式进行打印。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收据才是收付款凭证,发票只能证明业务发生了,不能证明款项是否收付。发票是指经济活动中,由出售方向购买方签发的文本,内容包括向购买者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名称、质量、协议价格。除了预付款以外,发票必须具备的要素是根据议定条件由购买方向出售方付款,必须包含日期和数量,是会计账务的重要凭证。会计制度规定有效
    2023-07-17
    416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谁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有啥用?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谁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一般是由当地政府机关颁发的。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承包方,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实行其它方式承包经营的承包方,经依法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备案、登记、发放等具体工作。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有啥用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具体用途包括:1.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可以用来抵押贷款;2.获得土地经营权后,农民可以将农村土地承包权流转给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以获得流转租金增加个人收入。3.所承包的土地在被征用时可以获得补偿;4.部分地区还可以获得一定的农业补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为村民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确权登记颁证,是建立土地流转、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的农村产权制度的基础和前
    2023-06-07
    316人看过
  • 发票能异地开吗?
    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可以在异地开具。不允许跨区域携带空白发票,自然就不允许跨区域开具。除非符合国务院规定的特殊情形。一、已红冲的发票还能恢复吗不可以恢复。将需要作废的发票再作废。重新开具应该开具的发票。发票是指经济活动中,由出售方向购买方签发的文本,内容包括向购买者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名称、质量、协议价格。除了预付款以外,发票必须具备的要素是根据议定条件由购买方向出售方付款,必须包含日期和数量,是会计账务的重要凭证。中国会计制度规定有效的购买产品或服务的发票称为税务发票。政府部门收费、征款的凭证各个时期和不同收费征款项目称呼不一样,但多被统称为行政事业收费收款收据。为内部审计及核数,每一张发票都必须有独一无二的流水账号码,防止发票重复或跳号。税总货便函2017年第127号相关规定:纳税人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
    2023-02-21
    211人看过
  • 发票开具是如何规定的
    案例分析:某企业货物还在车间生产中,货物尚未完工也尚未发出,而已经预收货款,并应客户要求先开具发票,在规定的申报期内,如实填写增值税申报表,将已开具发票的金额及时申报纳税,但企业所得税尚未申报,税务稽查检查时认为该企业的行为是“虚开”发票和偷税,请问这样定性对吗?其处理是否有税法依据?针对以上案例会有以下问题:1、会计上如何确认?会计准则对收入的确认有明确的要求,货物的所有权转移是最重要的标志,货物未完工交付,明显不具备此条件,会计不能确认收入。会计上只能确认预收账款。2、增值税如何规定?增值税条例的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由以上可知,预收货款开具发票的,在增值税上应于开具发票时确认收入。3、所得税是怎样规定的?所得税确认收入的原则,基本与会计准则一致,只是少一条“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023-06-12
    460人看过
  • 异地能否开发票
    一、异地能否开发票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除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情形外,发票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可以规定跨市、县开具发票的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发票,不得有下列行为:(一)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三)拆本使用发票;(四)扩大发票使用范围;(五)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二、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
    2023-06-14
    216人看过
  • 开具发票后经营者能另收税款吗
    开具发票后经营者不可以另收税款。我国实行的是价内税,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服务时,其所看到的价格表示应当包含税款,消费者接受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后,向经营者索要发票、收据、购货卡、服务卡、保修证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并不得加收任何费用。开具发票是否等于已收款我国法律仅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12)8号】第八条对这个问题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因此我们对于这个问题的解决仅能以该规定作为参考依据: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一款“出卖人仅以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款抵扣资料证明其已履行交付标的物义务,买受人不认可的,出卖人应当提供其他证据证明交付标的物的事实。”的规定来看,增值税专用发票仅仅是记账凭证,这是毫无疑问的。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2023-08-08
    390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承包经营收入该如何开具发票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8
      对方是小规模纳税人开普通增值发票,对方是一般人就来增值税专用发票
    • 异地如何开发票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17
      以下就是异地能否开发票的回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发票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 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可以规定跨市、县开具发票的办法。
    • 开具发票超出经营范围如何处罚?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1-21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发票超出经营范围,涉嫌虚开。税务机关不会介入你的实际经营,只要开具的发票与实际经营一致,就不会违反发票管理规定。如果经常发生超出经营范围的业务,建议变更工商登记。 2、企业超出经营范围轻则警告,重则吊销执照并罚款。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或者经营方式从事经营活动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
    • 经营虚开发票如何处罚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25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零五条之一【虚开发票罪】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如何开具发票——地区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5
      1.租赁合同原件2.房产证复印件(如有共有权证,也需要复印件)3.合同签订者的身份证复印件4.是公司的话,还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公章)我属于白下区,是在白下区房管局代开的,你可以打12366咨询一下,希望能够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