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程序所需的文件和材料清单如下:
1. 股东会决议;
2. 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 公司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4. 公司职工情况及安置预案;
5. 公司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及会计报告;
6. 公司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
7. 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帐户的情况;
8. 企业债权情况表;
9. 企业债务情况表;
10. 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
11. 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
1.律师起草的股东会破产决议,经股东签署确认。2、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3、公司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律师制作、盖公司章)。4、公司职工情况(包括姓名、姓别、年龄、工作年限、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缴纳等)和安置预案(律师根据公司财务和合同档案资料制作、盖公司章)。5、公司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律师制作、盖公司章),并附会计报告(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制作)。6、公司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制作或律师制作、盖公司章)。7、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帐户的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帐号、资金等。8、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律师制作、盖公司章)。9、企业债务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权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律师制作、盖公司章)。10、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律师制作、盖公司章)。11、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律师制作、盖公司章)。
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名单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而主要负责人则是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外的,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具有决策权的主要负责人。
根据上述规定,可以得出结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名单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且不能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如果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符合法律要求,就可能面临法律风险和责任。因此,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确保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的名单符合要求,以维护公司的合法合规运营。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名单是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公司的合法合规运营。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而主要负责人则是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外的,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具有决策权的主要负责人。因此,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确保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的名单符合要求,以维护公司的合法合规运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条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目的;
(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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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当负债达到或超过所占有的全部资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的企业行为。 企业破产条件为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规定清理债务。...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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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清算偿还顺序,企业破产清算如何清偿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16企业破产应当进行破产清算,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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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企业破产清算的条件?企业破产清算程序是什么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13现如今我国经济不断的在快速发展,企业也在不断的增加,国家对于企业的保护也是越来越重视,企业因为经营不善,申请破产清算需要有条件的限制。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企业破产清算的条件?江苏天哲律师事务所王伟民律师解析。 一、企业破产清算的条件新《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才可申请企业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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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企业破产清算需要请清算人办理清算事项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2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九条合伙企业解散,清算人可以由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1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如果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合伙清算的介绍合伙企业作为法律主体和营业主体的同时终结。合伙企业在经过一段时间的经营后,或因为预定的存续期限已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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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清算需要缴清认缴资本吗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20股东缴纳认缴股份资金应该在公司注册之初或者是股份制改革之初,不可能到了倒闭时才来缴纳认股资金,除非当初认股时没有实际缴纳或者没有足额缴纳。而这是国家法律法规所不允许的,等于是注册资金是虚假的。已经到了倒闭的时候了,应该进行资产结算,没有出资的人没有必要再去补交那部分资金,只需在清算时将应该获得的利益中扣除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