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车保险理赔的特定情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1 18:16:07 68 人看过

交强险不理赔的情况是:

1、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受害人追偿:

1、驾驶员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2、被保险机动车盗窃期间发生事故;

被保险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下列情形商业车险不予理赔:

1、未进行年检和年检的车辆;

2、被保险人没有过错;

3、车辆在收费停车场被盗;

4、在商业修理厂,无论是维修试运行造成车辆损坏还是车辆丢失,修理厂都应承担责任,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哪些情形下车险不予理赔?

下列情形车险不予理赔:

1.未进行年检和年审的车辆。

2.被保险人不存在过错的。

3.车辆在收费停车场被盗的。

4.营业性修理厂中,无论是维修试车造成车辆损毁,还是车辆丢失,都应由修理厂承担责任,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条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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