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期间出售房屋可以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6 18:32:44 404 人看过

一、房屋租赁期间出售房屋可以吗

权属无争议、合法取得房屋产权证书的房屋均可以进行买卖交易,不受房屋是否出租的限制。但是要特别注意两点:

1.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如果出租人没有依法履行该义务,承租人可以主张该房屋买卖无效或赔偿损失。

2.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在租赁期间,出租人不能以卖房为由要求承租人搬走,承租人仍可在租房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正常使用该房屋。当然如果之前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否则出租人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买卖不破租赁要满足什么条件

“买卖不破租赁”应当满足以下4个条件:

1、租赁物所有权转让时,已经存在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即合法承租在先,所有权变更在后。

2、租赁物已经交付给承租人使用。

3、出租人或租赁物的所有人将租赁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第三人。

4、租赁物所有权的变动发生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内。

但是也有例外:

1、租赁物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

2、租赁物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三、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把房子卖了,原租赁合同还有效吗?

租赁合同中有一个法律制度叫“买卖不破租赁”,买卖不破租赁是指当出租人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将租赁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他人时,租赁合同对新的所有人有效,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使用可以对抗第三人,即使是该租赁物所有权人或享有其他物权的人也不例外。

在实务中,适用买卖不破租赁的条件一般有四个:1、租赁合同已成立并生效;2、租赁物已交付承租人;3、所有权发生变动是在租赁期间,即出租人在租赁期间;4、出租人或租赁物的所有人将租赁物的所有权让与了第三人。

具备这四个条件的,即使买受人不知道该租赁合同存在,租赁关系仍然能够对抗该买受人。这里所说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是指,租赁物的所有权发生变动后,其设定在该租赁物上的租赁合同仍然存在,在承租人与受让人之间无须另行订立租赁合同,受让人在受让该租赁物的所有权时就与承租人产生了租赁合同关系,成为一个新的出租人,继承原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受让人要受该租赁合同的约束。如果出租人没有将所有权变动的事项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向原出租人支付的租金效力及于受让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6日 19: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优先购买权相关文章
  • 房东在租房期间能否出售房屋?
    虽然房东将房屋出租给了承租人,但是其依然享有该房屋的物权,享有对其处分的权利。房东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租赁房屋的权利。如果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没有明确表示要购买租赁房屋的,出租人就可以将该房屋出卖于其他第三人。因此,租赁合同中,房东是可以出卖租赁房屋的。房东悄悄卖房租客是否有优先购买权房东悄悄卖房租客有没有优先购买权租客有优先购买权。我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案例分析案情简介:房东悄悄卖房2010年5月1日,原告陈某与被告林某签订房屋出租协议,约定被告林某将位于市路某号门市房出
    2023-07-20
    321人看过
  • 租房期间房东出售房屋,需要赔偿吗?
    租房期间房东卖房可以按照租赁合同中的约定赔偿。房东卖房是不会影响承租人的租赁权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出租人给承租人造成损害的,还需要给予赔偿。我国法律规定:在房屋买卖前,房屋出租的,买卖不影响原租赁合同的效力,租赁关系继续存在。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民法典规定房东以卖房终止合同怎么赔偿房东以卖房终止合同是违约的行为,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赔偿;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违约造成的损失赔偿。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
    2023-07-06
    115人看过
  • 房东能否以出售房屋为由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一、房东能否以出售房屋为由解除房屋租赁合同1、房东不能以出售房屋为由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买卖交易,对租赁关系不产生任何影响,原租约继续有效,房东不能以出售房屋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第七百二十八条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二、买卖不破租赁不能采取的情况有哪些1、如果某租客已经租下了一套房屋,在承租期内即使房东将房子卖掉,也不影响租赁合同的履行,租客有权继续居住使用房屋至合同期限届满。并不是所有情形都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2、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3、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
    2023-06-14
    242人看过
  • 如何处理租赁房屋出售
    法律综合知识
    一、如何处理租赁房屋出售房屋出卖以后原租赁应当继续履行,承租人将租金交付给新户主即可。房屋已经出售转移所有权,所有权转移前承租方未付房租的,原所有权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支付该期间房租,所有权转移后未付房租的,应当支付给新房东。二、承租人对租赁的房屋是否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承租人在出租人出卖租赁的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这是一种法定的权利,有利于维护承租人的利益,维护市场交易关系的稳定,节省交易成本。承租人优先购买的实现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承租人在租赁合同的存续期间享有优先权。若租赁期间届满,则承租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2.须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同等条件包括买卖的价格、付款的期限和方式等。出租人出卖租赁物,需要给承租人考虑是否购买的时间。如果出租人没有通知承租人就将房屋出卖了,或者在同等条件下没有卖给承租人,则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买卖合同。三、法律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最长可以达到
    2023-10-21
    117人看过
  • 疫情间房屋租赁可以减免吗
    可协商减免租金或解约。受疫情影响,有些房屋承租者,特别是外地务工者无法正常返还务工所在地使用已承租的房屋,则承租人可依据“不可抗力”的有关合同规定请求减免部分租金;而对于承租人或出租人认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损失过大,请求提前终止租赁合同的,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以支付对方违约金的方式终止租赁合同的履行。
    2023-12-21
    440人看过
  • 租赁期间房屋转让,新房东可以要求增加房租吗
    我自大学毕业后就一直租住在现在的房子里,一个50多平米的酒店式公寓。去年8月,我和房东在之前的租赁合同期满后,才续了租期2年的合同,约定房租预先一年一交,因为我租住的时间长,月租金比附近均价要低。上个月,房东将这套房子卖给了张女士,张女士就成了我的新房东。前两天,张女士找到我,表示今年8月底就要预交明年的房租了,但是因为房租过低,要我每月多付500元房租,否则就让我另寻其他房源。请问,张女士的要求我能拒绝吗?我和前房东的租赁合同对张女士有效吗?您好,您可以拒绝张女士的要求,并有权按照和原房东的租赁合同约定的房租和租赁期限,租至合同期满。在民法中,有一项重要的原则是“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我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对此有明确的规定,即“
    2024-02-26
    380人看过
  • 房屋租赁指南———出租人与出租房屋
    一出租人出租人应当是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个人、法人、其他组织以及依法代管房屋的代管人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人。二可以出租的房屋出租的房屋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出租房屋的所有权应当已进行依法登记并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二)已竣工但暂时还未取得房地产权证的房屋,有下列之一权属证明的也可出租:(1)集体土地上的居住房屋,持有《宅基地使用证》;非居住房屋,持有用地批文和批准建房文件;(2)单位或者个人购买的商品房,持有商品房预售合同或者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及付款凭证;(3)单位建造的房屋(除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外),持有土地使用权依法登记的房地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者建设用地批准书以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竣工验收合格证明;(4)单位建造的构筑物、地下建筑物,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5)单位建造的临时建筑,持有临时使用土地批准文件、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023-06-10
    78人看过
  • 出租人强行解除房屋租赁可以吗?
    一、出租人强行解除房屋租赁可以吗?不可以,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以后,双方均不能随意和擅自解除合同,但是,在符合我国《民法典》规定的情形下,出租人即出租人是有权在房屋租赁合同到期以前解除合同的,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可以分为以下两类:(一)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双方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提前在合同中约定了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况,或者是双方在履行合同规定的过程中形成约定解除合同的新合同,那么在这两种情况下,当发生了双方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时,出租人就可以提前解除合同。(二)法定解除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在以下情形发生时,无论当事人双方是否存在解除合同的约定,出租人都可以提前解除合同。1、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了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房屋大面积或全部毁损,比如因雷击而发生大火,烧毁房屋,在这一情况下,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合同。2、承租人没有按照约定的方式或者
    2023-01-30
    409人看过
  • 房屋租赁关系在房屋出售后如何调整?
    房屋出卖以后原租赁关系不变,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承租人将租金交付给新户主即可。房屋已经出售转移所有权,所有权转移前承租方未付房租的,原所有权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支付该期间房租,所有权转移后未付房租的,应当支付给新房东。房屋租赁合同没到期要转租应该怎么办房屋租赁合同没到期要转租的,应当征得出租人的同意。租赁合同中已经约定可以转租、或出租人同意转租的,承租人可以出租给第三人。新签订的租赁合同应符合双方意愿,转租时承租人不得在房屋内擅自搭建,不得拖欠租金,不得超过剩余租赁期限。《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023-08-18
    176人看过
  • 房屋租赁征收房屋出租税点
    出租房屋需要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个人/企业所得税、印花税、房产税六种;按照规定,不同性质的出租,其税率是存在差异的,目前常见的有以下四种:1、个人出租非住房;2、个人出租住房;3、企业出租商业住房;4、企业按照市场价格租用个人住房,然后统一出租。一、租赁区域房屋租赁税点1、营业税的税率为租金收入总额的5%,起征点为20000元;2、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额的7%,但这个有地区之分,纳税人所在地是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3、教育费附加则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额的3%;4、房产税则为租金收入总额的12%;印花税是租赁合同总金额的0.1%,但不足1元按1元贴花;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出租房屋占地面积乘以地段适用单位税额来计算,地方教育附加按实际缴纳营业税税额的2%来收;5、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额就是
    2023-06-23
    165人看过
  • 房屋租赁税有期限吗,房屋租赁税算法
    一、房屋租赁税是什么?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24号《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二、房屋租赁税算法问:租赁价格是2000元,出租方应该缴纳的税费是咋算的?最后是多少?答:出租方每月出租该套房产应缴纳的税费包括(以下等号后数字单位均为元),(1)营业税:月租金收入×3%/2,即2000×3%/2=30;(2)城建税:营业税×(1%或5%或7%)(在市区的,税率为7%;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外籍和港澳台人员不征),按照在市区标准计算即30×7%=2.1;(3)教育费附加:营业税×3%(外籍和港澳台人员不征),即30×3%=0.9;(4)地方教育附加:营业税×1%,即30×1%=0.3;(5)房产税:月租金收入×4%,即2000×4%=80;
    2023-03-31
    181人看过
  • 房屋过户期间是否可以出租
    房屋过户期间能出租。首先房屋是否出租,是不影响房屋的过户及权属的,因此在此意义上来说,不影响房屋所有权人的权益,因此房屋过户期间是可以出租的。又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对于承租方来说,房屋权属的变更是不影响其租货合同的,租期及租金是可以不变的,在此意义上,因为对于承租方无影响,所以房屋过户期间是可以出租的一、买卖不破租赁新房东要求涨价是否合法买卖不破租赁新房东要求涨价是不合法的,因为新房东必须承受之前的房屋租赁合同当中关于租金的规定,新房东根据法律规定,自动承继原房东的出租人地位,因此对于出租人所应承担的义务,也应当一并承继。所以,租客预缴租金后,原房东将房屋出卖的,新房东无权请求租客支付已经预缴部分的租金。此时新房东所遭受的损失,应区别具体情况,向原房东请求返还或赔偿。同样的,新房东也不能向租客要求重新支付押金。租客因为已经向当时作为房屋所有权人的原房东交付了若干押金,就不再负有支付押金
    2023-03-04
    351人看过
  • 房屋租赁出租人应交验的有关证件以及房屋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出租人应交验的有关证件房屋租赁出租人应交验的有关证件包括:1.出租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2.房屋租赁出租人的身份证明;3.房屋租赁共有房屋,须有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或委托;4.代理人受委托出租房屋,须有房屋所有人委托的书面证件;5.房屋产权所有人已经死亡的,该房屋法定继承人须有办妥房产继承过户的证件。二、房屋租赁期限房屋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三十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三、房
    2023-04-12
    315人看过
  • 权利性质房屋出售与租赁
    出让动迁房的产权与动迁房本身产权一致。动迁房即是拆迁安置房,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如果拆迁前这房子就是业主自有房,安置房办出的产权证也是业主的,拿到产权证后就可以交易,但除了正常的房屋交易税外,还需要交纳一份土地出让金。对于没有产权证就出售的房屋。使用权类型出让是什么意思使用权类型出让是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有以下特征:1、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偿的。土地使用者取得一定年限内的土地使用权应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国家凭借土地所有权取得的土地经济效益,表现为一定年期内的地租,一
    2023-07-18
    99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优先购买权是指特定人在特定的买卖关系中享有的,能够优先于其他人购买标的物的权利。该权利在法律或者合同中可以约定,并且在同等条件下,该权利人有优先于其他人购买的权利。在公共交易中,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一般是特定的当事人,如承租人、共同共有人等... 更多>

    #优先购买权
    相关咨询
    • 租赁合同期间房屋出售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14
      我国法律规定,房屋买卖,不影响买卖之前已经建立的租赁关系。即你的房子可以正常买卖,但是租赁合同应当继续履行到合同期满。 因此,你现在需要查看租赁合同对租赁期间房屋出售的相关约定。如果有约定表明承租人在房产出售时候原因终止租赁合同的话,那么是最好的。如果没有相关约定,你可以在房产出售之前,和承租人进行协商,适当的给与一部分补偿,并给与合理期限让其搬出。(至于其付款一年,且装修过,这个都是可以协商确定
    • 房屋租赁期间,房东欲出售房产,租赁者能否继续承租?
      江苏在线咨询 2024-12-22
      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租赁物发生所有权变动时,并不会影响到租赁合同的效力。房屋等资产的所有权变动,例如买卖、互易、赠与、投资、抵押权实现、遗嘱、遗赠以及企业合并等,均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执行。只要承租人在租赁合同期限内按照合同占有租赁物,所有权变动不会影响租赁合同的有效性,承租人仍然可以在租赁物内居住。
    • 租赁期间房屋被卖出后承租人可以继续租赁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6-13
      租赁的房屋被卖出之后,租房合同期未满可以继续租赁。这是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该原则是指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也就是说,出租人在租赁期间转让租赁物所有权的,该转让所有权的行为不影响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的效力,承租人可以基于原租赁合同对抗租赁物新的所有人基于所有权的权利主张,直至原定租赁期限届满。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突破了债权的一般效力,有力地维护了承租人的利益,同
    •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业主是否可以继续出售房屋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4-11-16
      尽管房子已经租出去了,仍然可以继续进行买卖交易。 如果出租人想要出卖租赁房屋,他们必须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而承租人则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这是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如果出租人没有履行这个义务,承租人可以声称该房屋买卖无效或要求赔偿损失。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如果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租赁物发生了所有权变动,那么租赁合同的效力不会受到影响。
    • 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房租纠纷,房主可以出租房屋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26
      房地产租赁纠纷的大小不同,复杂难易程度也不尽相同,而且这类纠纷属人民内部矛盾,解决此类纠纷应通过多种途径。 1、对于情况较清楚、是非较明显、矛盾不复杂的纠纷,可通过所在街道、居委会或基层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调解解决。 2、对争议较大的纠纷可由行政仲裁机关裁决; 3、对严重影响、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情况又较复杂或不服裁决的案件,则可诉请人民法院审理。 仲裁机关、人民法院在审理租赁纠纷案件时也应先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