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促进和规范快递业健康发展,保障快递安全,保护用户合法权益,加强对快递市场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快递业务经营、使用快递服务以及对快递市场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快递和快件含义】本条例所称快递,是指在承诺的时限内将信件、包裹、印刷品等(以下统称快件)按照封装上的名址快速递送给特定单位或者个人的活动,包括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环节。
第四条【服务基本要求】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加强服务质量管理,完善安全保障措施,依法经营,公平竞争,为用户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快递服务。
第五条【快件安全保障】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利用快递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私自开拆、隐匿、毁弃、倒卖或者非法检查他人快件。
第六条【监督管理职责】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国快递市场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公安、国家安全、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快递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和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负责对本辖区的快递市场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快递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安保机制共建】邮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海关和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应当相互配合,建立健全快递安全监管机制,加强对快递业安全运行的监测预警,收集、共享与快递业安全运行有关的信息,依法处理影响行业安全运行的事件。
第八条【行业协会职责】有关快递行业组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加强行业自律,为企业提供信息服务,促进企业诚信、安全经营,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引导企业不断提高快递服务质量和水平。
第九条【快递许可】经营快递业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未经许可,任何单位个人不得经营快递业务。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将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布,并及时更新。
邮政管理部门根据企业实际服务能力核定经营许可的业务范围和地域范围,具体办法由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规定。
第十条【分支机构设立】邮政企业以外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自设立之日起20日内向所在地邮政管理机构备案。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设立的快递末端网点,自设立之日起20日内向所在地邮政管理机构备案,可不办理营业执照。具体办法由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第十一条【加盟经营监管】两个以上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采用统一的商标、商号或者快递运单经营快递业务的,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遵守共同的服务约定,在服务质量、安全保障、业务流程等方面实行统一管理,向用户提供统一的跟踪查询和投诉处理服务。
因快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而造成用户合法权益损害的,前款规定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
政府投资条例(征求意见稿)全文(四)
172人看过
-
《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全文
230人看过
-
深圳经济特区生育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全文)
361人看过
-
工伤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319人看过
-
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布
172人看过
-
个体工商户条例征求意见稿
380人看过
-
农药管理条例新版第6条征求意见稿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02国家鼓励和支持研制、生产、使用安全、高效、经济的农药,推进农药专业化使用,促进农药产业升级。对在农药研制、推广和监督管理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或者奖励。
-
-
-
深圳审计监督条例第25条征求意见稿湖北在线咨询 2022-09-16审计机关应当对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下列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进行审计监督:(一)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基金;(二)住房公积金、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以及有关住房专项资金;(三)以货币、有价证券和实物等各种形式捐赠的社会捐赠基金;(四)社会公益性募集资金;(五)其他社会公益性基金、资金。
-
北京市信访条例第二十条征求意见稿重庆在线咨询 2022-09-26信访工作机构应当在信访接待场所、本机关网站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下列事项:(一)信访工作机构的通信地址、电子信箱、受理电话、接待场所、来访接待时间;(二)本机关信访事项受理范围;(三)与信访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工作规范以及信访事项的处理程序;(四)查询信访事项办理情况的方式;(五)实行负责人信访接待日的机关,公开接待日的安排;(六)其它方便信访人的事项。信访人要求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