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交通设施罪的客观方面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1 14:02:34 220 人看过

破坏交通设施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各种方法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行为,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

第一百一十七条

【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九条

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未成年涉嫌破坏交通设施罪法院处理原则有哪些?

(一)从宽处理的原则。

刑事案件中,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必须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不适用死刑的原则。

未成年人不论犯何罪均不应判处死刑。

(三)教育、感化和挽救的原则。

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四)分案处理的原则。

分案处理是指对未成年人案件与成年人案件实行诉讼程序分离、分别关押、分别执行。

二、涉嫌破坏交通设施罪需要召开庭前会议的情形有哪些?

(一)证据材料较多、案情重大复杂的;

(二)控辩双方对事实、证据存在较大争议的;

(三)社会影响重大的;

(四)需要召开庭前会议的其他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0: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虚假破产罪的犯罪客观方面
    犯罪客观方面虚假破产罪在犯罪客观方面必须具备以下两个要素:1.行为要素。虚假破产罪属于复合行为的犯罪,其行为要素是行为人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假债务或者以其他方式转移财产、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即由隐匿财产等行为和破产申请行为构成。具体包括手段行为和目的行为两个方面,两者缺一不可。虚假破产罪的手段行为是破产申请之前行为人所实施的隐匿财产、承担虚假债务或者以其他方式转移财产、处分财产的行为。所谓“隐匿财产”,即转移财产和抽逃资金,具体是指将公司、企业的资金、设备、货物、知识产权等财产全部或部分予以转移、藏匿、隐瞒,包括:(1)对实际财物的藏匿,即把本单位的财物予以转移、隐藏,不被他人知悉,如将重要生产资料悄悄地转移到关系人的仓库,将资金划拨到关系人的账户或者存入以私人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2)财务报告上的弄虚作假,如对公司、企业的财产清单和资产负债表作虚假记载,采取少报、低报的手段隐瞒、缩小
    2023-06-12
    94人看过
  • 本罪与破坏交通设施罪怎样区分
    (一)侵犯的对象不同破坏交通设施罪和破坏交通工具罪都是危害交通运输安全的犯罪,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侵犯的对象不同。破坏交通设施罪侵犯的对象是正在使用中的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等保证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交通设施,通过破坏这些交通设施来达到引起火车、汽车等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危险;而破坏交通工具罪侵犯的对象则直接指向正在使用中的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等交通工具本身,通过破坏交通工具本身,来引起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危险。(二)行为的指向不同由于交通设备与交通工具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破坏交通设施往往引起交通工具的倾覆、毁坏,而且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通常是行为人所追求的目的;同样,破坏交通工具也常引起交通设备被破坏。在这种情况下,是定破坏交通设施罪,还是定破坏交通工具罪,要视行为的直接指向而定。如果行为指向交通设施,直接破坏交通设备,应定破坏交通设施罪。其所引起的交通工
    2023-04-03
    208人看过
  • 破坏火车是破坏公共交通设施罪吗
    破坏交通设施罪,是指故意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破坏火车是构成了破坏交通工具罪。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七条【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八条【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九条【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
    2023-04-21
    458人看过
  • 绑架罪客观方面的行为是怎样的
    绑架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麻醉或其他方法劫持他人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直接对被害人身体实施打击和强制,如捆绑、推、拽、殴打、伤害、强行架走等。所谓胁迫是指以不顺从就实施暴力相威胁,对被害人实行精神强制,使其恐惧不敢反抗的行为。关于胁迫的内容,有人认为除以实施暴力、威胁外还有其他非暴力威胁,这种观点不妥。非暴力内容的威胁不危及被害人的人身安全,其社会危害性与危及被害人人身安全的暴力、以暴力相威胁、麻醉方法是截然不同的,就如以非暴力相威胁,强行劫走被害人财产的行为不定抢劫罪而定敲诈勒索罪一样,以非暴力内容的胁迫宜以拐卖妇女、儿童定罪。胁迫实施暴力的对象既可以是被害人本人,也可以是对在场的被害人的亲属。胁迫的方式可以用语言,也可以用动作,如用刀在被害人面前比划,但胁迫必须是对被害人当面实施。所谓麻醉是指利用药物、醉酒等致被害人麻痹、昏睡、昏迷的行为。不管是暴力、胁迫还是麻醉方法,其本质特
    2023-02-23
    222人看过
  • 交通肇事罪和破坏交通设施罪一样吗?
    破坏交通设施罪不一定是死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破坏交通设施罪是指故意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交通肇事罪与过失破坏交通工具罪、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的区别交通肇事罪与过失破坏交通工具罪、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在主观方面都出于过失;在客观方面,都造成了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危害了公共安全。但它们是不同性质的犯罪,应严格划清它们之间的界限。它们之间的主要区别是:(1)前者的主体主要是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虽然非交通运输人员也可构成该罪主体,但他们也必须是在操纵交通工具、交通设备,与交通运输人员不同的,仅是他们不具有交通运输人员身份;后者的主体为一般主体。(2)前者发生在交通运输活动过程中,严重后果是由于在交通运输
    2023-08-09
    170人看过
  •  破坏公共通信设施的定罪方法
    该段内容讲述的是破坏公用通讯可能构成的破坏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该罪行的客体是公共设施的安全,客观方面表现为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破坏公用通讯可能构成破坏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该罪行的客体是公共设施的安全。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3、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公 共 设 施 安 全 保 护 法 中 , 破 坏 公 共 通 信 设 施 罪 如 何 认 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设施安全保护法》的规定,破坏公共通信设施罪是指故意毁坏或者非法侵占公共通信设施,危害公共通信安全的行为。该罪行的认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破坏公共通信设施,仍然故意实施该行为。2. 毁坏或者侵占:行为人实施破坏行为,导致公共通信
    2023-09-07
    453人看过
  • 破坏交通设施罪既遂判多久,破坏交通设施罪既遂判多少年
    破坏交通设施罪有既遂、未遂之分。根据本条的规定,本罪属于危险犯,其犯罪既遂并不要求必须造成交通工具倾覆、毁坏的实际结果,而是以具备法定的客观危险状态为标志,即破坏行为只要足以便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危险,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均构成本罪既遂。如果行为人已经着手破坏交通设备,刚刚接触破坏对象,破坏行为尚未实行终了,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如被抓获、制止),没有造成交通工具倾覆、毁坏的危险状态,应视为本罪的未遂。行为人的破坏行为必须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而实际上的倾覆与毁坏结果并不是本罪的构成要件。也就是说,破坏交通设施会造成两种后果:一种是可能发生的后果另一种是已经发生的后果。只要造成两种后果之中的任何一种后果,都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如果行为人的某种行为不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则不构成本罪。司法实践中,我们通常从以下两
    2023-02-20
    71人看过
  • 破坏交通设施是否涉嫌犯罪?
    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不是犯罪。1、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2、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一、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行为对象是国家、单位或者他人所有的财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包括狭义的财物和财产性利益。行为人是否占有该财物,不影响本罪的成立,但是被毁坏的财物必须是为他人所有的,毁坏自己所有的财物,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因此,是否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小、情节较轻的,则属一般违法行为。故意损毁他人财物构成刑事犯罪公司可以开除吗故意损毁他人财物构成刑事犯罪公司可以开除,法律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
    2023-07-06
    469人看过
  • 特别重大交通肇事罪的三个方面的客观方面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本罪的认定标准是: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是,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是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一、交通肇事逃逸要件是什么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客观方面是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二、交通肇事逃逸规定交通肇事逃逸要件是:1、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
    2023-06-28
    494人看过
  • 破坏交通设施罪中危险的认定——陈某破坏交通设施罪法律问题研究
    一、案件事实及审理结果2008年6月9日至13日间,被告人陈某伙同李某某(15岁,已另行处理)先后三次在铁路宣庞线宣化站至赵川站间7千米处,用扳手、铁锤等工具拆盗正在使用中的钢轨接头50KG/M型鱼尾板12块、43KG/M型鱼尾板6块,价值人民币2352元。2008年6月14日13时许,被告人陈某伙同李某某在上述地点,拆盗43KG/M型鱼尾板15块,价值人民币1590元。次日14时,陈某伙同李某某在转移赃物时被民警当场抓获。上述四次拆盗行为,造成宣庞线中断行车2小时19分,直接经济损失8982、18元。陈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协助公安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另查明,钢轨接头鱼尾板是连接钢轨的重要部件,被拆除后足以造成列车脱轨颠覆的重大交通事故。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正在使用中的钢轨接头鱼尾板,故意破坏轨道,足以使火车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
    2023-06-11
    342人看过
  • 偷井盖是破坏交通设施罪吗
    1、关键要看是否危及公共安全,公路井盖被窃很难说不危及公共安全。2、破坏交通设施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罪要求使用与防火,爆炸,决水投放危险物质方法相当的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行为。偷井盖很明显危险性不如上述集中,是盗窃罪与破坏交通设施罪的想象竞合犯。3、目前,司法机关对窨井盖盗窃案件定罪量刑处罚各地不一,归纳起来有三种罪名可定:盗窃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交通设施罪。其中破坏交通设施罪要求有危害后果发生,比如偷盗窨井盖后确实造成了人身伤害的后果。而危害公共安全罪不要求有危害后果发生,只要窨井盖被偷了,存在危害公共安全的可能,就可以定罪。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2023-06-02
    269人看过
  • 如何认定交通肇事罪的客观方面?
    根据我国刑法,交通肇事罪是指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由此可见,本罪的客观方面是由以下4个相互不可分割的因素组成的:1.必须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在交通运输中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也是承担处罚的法律基础。所谓交通运输法规,是指保证交通运输正常进行和交通运输安全的规章制度,包括水上、海上、空中、公路、铁路等各个交通运输系统的安全规则、章程以及从事交通运输工作必须遵守的纪律、制度等。如《城市交通规则》、《机动车管理办法》、《内河避碰规则》、《航海避碰规则》、《渡口守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等。违反上述规则就可能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在实践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行为主
    2023-04-22
    217人看过
  • 盗窃武装部队印章罪的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是怎样的?
    (一)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是武装部队的公文、证件及印章而仍决意盗窃或抢夺。过失不能构成本罪。如果不知是公文、证件、印章而盗窃或抢夺的,不能构成本罪,但可构成他罪,如盗窃罪、抢夺罪等。至于其动机可多种多样,或为了招摇撞骗,或为了出卖谋利,或为了自用等等。不论动机如何,均不影响本罪成立。(二)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既可以是军人,又可以是非军人。(三)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管理秩序。武装部队的公文、证件、印章,是代表武装部队执行公务、履行职责等活动和表明其成员身份的依据和凭证。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严重扰乱武装部队执行公务、履行职责的活动,危害国防利益。犯罪对象是武装部队的公文、证件、印章。所谓武装部队,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预备役部队及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但不包
    2023-06-25
    353人看过
  • 盗窃罪与破坏交通设施罪的界限是什么
    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与构成盗窃罪的区别为:1、盗窃罪是侵犯财产类的犯罪,而破坏交通设施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犯罪;2、破坏交通设施罪表现为明知破坏交通设施会造成交通工具倾覆、毁坏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盗窃罪是明知是公私财物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窃取财物的行为。盗窃罪本罪与非罪的界限对某些具有小偷小摸行为的、因受灾生活困难偶尔偷窃财物的、或者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分赃甚微的,可不作盗窃罪处理,必要时,可由主管机关予以适当处罚。把偷窃自己家属或近亲属财物的行为与社会上的盗窃犯罪行为加以区别。《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
    2023-07-31
    150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主观方面还是客观方面可以构成破坏军事设施罪
      广西在线咨询 2021-10-11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防建设秩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设备和器材是重要的防卫资产,是部队战斗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防卫建设的重要内容。中国国防法规定,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破坏,损害和占领国防资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也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所有组织和公民都有义务保护军事设施,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破坏,危害军事设施。故意毁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行为、违反防卫法规定
    • 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的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的表现是什么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20
      (一)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或军事通信的行为。只要属于本质上的破坏,无论其方式如何,均对构成本罪没有影响。 (二)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但出于贪利图财、泄愤报复或者敌意,仍然进行破坏,对其危害国家防卫建设的后果持希望或者放任的态度。过失不构成本罪。
    • 什么是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工具罪的客观方面,刑法有哪些规定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25
      破坏交通工具罪,是指故意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的行为,并且足以使其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破坏的方法多种多样,如放火、爆炸、拆卸或砸毁重要机件,故意违章操作制造事故,在修理中制造隐患并交付使用等。实施破坏行为足以使火车等特定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的危险,才
    • 出售破坏交通工具罪的客观方面是什么,出售破坏交通工具罪如何判定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1-25
      出售的目的是为了牟利,不是为了破坏,所以不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而且破坏交通工具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驾驶系统,制动、刹车系统,以及破坏船体造成行船危险等,才可能产生这种实际可能性和危险性。有些破坏行为,使交通工具门窗破碎,车身表现凹陷,油漆剥落,从表面看,遍体鳞伤,但其机体性能完好,不影响安全运行,因而不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有些破坏行为,从表现看,机体完好无损,但其关
    • 什么是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的客观表现
      贵州在线咨询 2023-10-09
      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的具体构成要件为: 1、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通讯方面的公共安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3、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