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2 22:12:04 408 人看过

一、人民法院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吗

1、可以。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在当事人没有申请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三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二、申请财产保全的流程

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

2.担保。人民法院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3.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4.解除。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内未提起诉讼的等。

5.赔偿。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7日 03: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全相关文章
  • 离婚时有财产转移证明可以请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吗
    离婚时有财产转移证明的可以请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适用条件和程序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第一百零一条诉前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
    2023-02-24
    211人看过
  • 检察院对证人可以采取哪些保护措施
    1、对于需要保护其人身安全的证据人,人民检察院可以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1)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2)建议法庭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出庭作证措施;(3)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4)对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5)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七十九条一、哪些人可以作为证人根据刑事诉讼法,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1)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并且这种缺陷或者年幼要达到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程度时,才能排除其证人资格,而是否达到了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程度,不能以个人主观判断,必须由专门人员的鉴定来确认。证人必须有作证能力,对于证人的作证能力应当采取推定法,即推定每一个人都有作证能力,如果
    2023-03-26
    236人看过
  • 车辆保全后可采取什么措施
    车辆保全后可采取的措施是查封、冻结、扣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财产保全的措施包括查封、冻结、扣押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第一百零四条,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一、财产保全的时间是多久?财产保全是分为两种:冻结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查封期限届满后,财产续行查封需经相关申请执行人依法提出续封的申请,才能够加以执行和完成。查封期限届满,如果没有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的效力将消失。二、财产保全的条件有哪
    2023-03-19
    236人看过
  •  法院采取资产保全措施需要多长时间?
    这段内容讲述了法院申请资产保全的时间规定。根据案件情况,如果不是紧急情况,法院在收到申请后的五日内作出裁定;如果是紧急情况,法院在收到申请后的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此外,情况紧急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但需要提供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的担保。最后,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处理。以下是法院申请资产保全的时间规定:具体的保全时间取决于案件情况,如果不是紧急情况,法院在收到申请后的五日内作出裁定,如果是紧急情况,法院在收到申请后的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情况紧急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的担保况特殊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处理。 【人民法院处理诉前财产保全的方式】诉前财产保全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前,对当事人提出的保全申请进行的一种保全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可以采取以下方式:1. 责令当事人停止相关行为:当当事人有侵
    2023-08-29
    436人看过
  • 法院采取措施限制资金流动
    法院强制执行是法院根据法律裁判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这是一种特殊的强制措施,由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按照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被申请执行人完成指定的行为。划拨是指人民法院通过银行或者信用合作社等单位,将作为被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存款,按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数额划入申请执行人的账户内的执行措施。划拨存款可以在冻结的基础上进行,也可以不经冻结而直接划拨。强制扣划的钱能追回来吗如果没有案件,是法院扣划错误,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要求法院立即纠正。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
    2023-07-07
    490人看过
  • 我是担保人,法院会采取什么措施?
    1、担保人(保证人)在债务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时,应当承担还款责任。2、一般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在借款人的财产经法院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前,保证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不需要偿还欠款。如经强制执行无法履行,保证人应当承担还款责任。3、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同一的还款责任,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论债务人是否有财产,是否经过法院强制执行,保证人都有义务承担保证责任,向债权人偿还借款。4、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酒驾扣车吗一、酒驾扣车吗1、酒驾扣车分以下几种情况:(1)单纯酒后驾驶,一般扣10日,最长15日。驾驶员缴纳罚款,车主就可以领回车辆;(2)驾驶员和车主一致。只能等拘留后取回车辆;(3)如果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一般30日,但是可以延长到60日。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对扣留的车辆,当
    2023-07-16
    174人看过
  • 人民法院在审理各类案件时,可否对哪些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不得查封以下财产:1、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2、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3、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4、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1.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2.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
    2023-07-12
    52人看过
  • 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应在何时解除
    民事诉讼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为使其判决、裁定能顺利得以执行,根据当事人一方的申请或依职权对另一方当事人所有的一定范围内的财产所采取的限制财产所有人行使财产权利的一种诉讼保全措施。财产保全主要有诉讼财产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两种。诉讼财产保全是指民事争议已经进入诉讼程序,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诉前财产保全是指民事争议还未进入诉讼程序,但相关民事争议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在起诉前以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为要件、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经审查后作出裁定并按程序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对于财产保全措施的时限,目前法律尚无明确规定,但从相关立法精神分析,无论是诉前财产保全
    2023-06-06
    163人看过
  •  违法采取保全措施的法院应承担的后果
    如果一个行政机关依法采取了保全措施或解除了保全措施,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就属于违法行为。其中包括:不应当采取保全措施却采取了、不应当解除保全措施、保全案外人的财产、明显超过申请人申请保全数额或保全范围、对查封、扣押的财物不履行监管职责、变卖财产未由合法评估机构估价或应当拍卖而未依法拍卖、强行将财物变卖给他人等。(一)若依法不应当采取保全措施却采取了保全措施,或者依法不应当解除保全措施却解除了保全措施,则属于违法行为;(二)若保全案外人的财产,但案外人对案件当事人负有到期债务的情形除外,则不属于违法行为;(三)若明显超过申请人申请保全数额或保全范围,则属于违法行为;(四)若对查封、扣押的财物不履行监管职责,严重不负责任,造成毁损、灭失,但依法交由有关单位、个人负责保管的情形除外,则不属于违法行为;(五)若变卖财产未由合法评估机构估价,或者应当拍卖而未依法拍卖,强行将财物变卖给他人的,则属
    2023-11-09
    398人看过
  • 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嫌疑人可以释放吗
    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嫌疑人可以释放。无罪释放有如下几种情况:1、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依法讯问时发现其不构成犯罪,必须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依法讯问时发现其不构成犯罪,均须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3、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或者免予起诉的案件,经过审查认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时,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并立即释放在押的被告人;4、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则作出无罪判决,并在宣告判决后立即释放在押的被告人。对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致再危害社会。20____年12月12日,在交通事故发生当日、当时,犯罪嫌疑人在事故现场,合理正当处置交通事故后主动报警,并自愿置于公安机关控制之下,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以上行为表明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致再危害社会。《中华人民共和
    2023-08-11
    437人看过
  • 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合法吗
    一、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合法吗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2005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通过)(一)滥用职权案(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2、导致1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
    2023-06-06
    361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二审法院必须采取保全措施
    1、对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的案件,在第二审人民法院接到报送的案件之前,当事人有转移、隐匿、出卖或者毁损财产等行为,必须采取保全措施,但由第一审法院实施。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六十一条对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的案件,在第二审人民法院接到报送的案件之前,当事人有转移、隐匿、出卖或者毁损财产等行为,必须采取保全措施的,由第一审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申请或者依职权采取。第一审人民法院的保全裁定,应当及时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一、诉讼中财产保全适用条件(一)需要对争议的财产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即该案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二)将来的生效判决因为主观或者客观的因素导致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主观因素有,当事人有转移、毁损、隐匿财物的行为或者可能采取这种行为;客观因素主要是诉讼标的物是容易变质、腐烂的物品,如果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将会造成更大损失。(三
    2023-02-09
    186人看过
  • 法院会采取哪些措施来保全您的信用卡?
    法院会冻结信用卡的标准:1、恶意套现、伪造信息、密码连续错误等银行卡都有可能被银行冻结。2、透支超出份额银行会立刻冷冻银行卡;3、银行交易时将钱错误地多给到了别人账号上,那么银行可能会把多给的部分冻结掉;4、银行卡到期没有重新办理新卡的,到期后银行会冻结过期银行卡;5、银行卡如果被连续挂失多次,被银行方面认为有恶意挂失的嫌疑而予以冻结。分期还款的贷记卡因民事纠纷法院会冻结吗?人民法院可以冻结被执行的人的银行存款,这些存款当然包括信用卡上的存款。但信用卡是银行的授信额度,并不是私人财产。所以法院不会冻结信用卡额度,但额度以外的私有资金如果在信用卡账户里,法院是一样可以冻结、扣划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
    2023-07-12
    292人看过
  • 收房时业主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下列情况可以拒绝收房:1、在房屋未竣工验收、未取得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小区基础设施还不完善的。2、开放商不能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3、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的。4、开发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合同中约定的配套环境。5、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业主收房时要交哪些费用1、契税目前国家规定契税征收税率为3%至5%,具体要以当地政策为准。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税按1%征收。2、住房维修基金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3、房屋尾款关于这个尾款一般是根据双方合同规定,在交房时候把房屋尾款付清,对于贷款买
    2023-08-07
    317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全
    相关咨询
    • 人民可以采取哪些措施保全证据?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3
      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保全证据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查封、扣押、拍照、录音、录像、复制、鉴定、勘验、制作询问笔录等保全措施。人民法院保全证据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到场。
    • 二审保全措施可以采取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2-12
      第二审程序中,二审法院可以自行采取保全措施,也可以委托一审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对第一审人民法院采取的保全措施予以续保或者采取新的保全措施的,可以自行实施,也可以委托第一审人民法院实施。再审人民法院裁定对原保全措施予以续保或者采取新的保全措施的,可以自行实施,也可以委托原审人民法院或者执行法院实施。
    • 可以采取保全的法院具体是有哪些保全措施?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29
      诉讼中可以采取保全的法院具体是有什么保全措施可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当事人没有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
    • 人民法院违法采取哪些保全措施应承担责任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8-13
      (一)依法不应当采取保全措施而采取保全措施或者依法不应当解除保全措施而解除保全措施的; (二)保全案外人财产的,但案外人对案件当事人负有到期债务的情形除外; (三)明显超过申请人申请保全数额或者保全范围的; (四)对查封、扣押的财物不履行监管职责,严重不负责任,造成毁损、灭失的,但依法交由有关单位、个人负责保管的情形除外; (五)变卖财产未由合法评估机构估价,或者应当拍卖而未依法拍卖,强行将财物变
    • 劳动者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劳动者向人民法院如何办理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2-05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而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但是根据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第十四条规定:“在诉讼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