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门诊费去哪报销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先由受伤者所在单位垫付。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对已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由用人单位向经办机构申报结算;继续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由经办机构向工伤保险协议合作医疗机构结算。
二、用人单位到经办机构报销工伤医疗费用材料
(一)工伤认定通知书、诊断证明;
(二)工伤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门诊病历复印件、收费发票、处方复印件及相关检查、化验单据复印件;
(四)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证、出院证;
(五)出院费用清单、每日清单、住院收费发票;
(六)经办机构认为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如果是交通事故或涉及第三民事责任伤害赔偿的工伤,要先按照相关规定取得民事赔偿,如果民事赔偿的总额低于工伤保险待遇,则由其所在单位或经办机构进行补差。
三、工伤医疗费用认定材料
工伤的医疗费用应该由社保工伤基金支付,医疗保险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但工伤是必需由社保局下达工伤认定决定书才属于国家承认的工伤的,所以首先需要向所在地社保局申报工伤认定。工伤认定需提供如下资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四)工伤认定申请表填表说明:
1、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工整清楚。
2、申请人为用人单位的,在首页申请人处加盖单位公章。
3、受伤害部位一栏填写受伤害的具体部位。
4、诊断时间一栏,职业病者,按职业病确诊时间填写;受伤或死亡的,按初诊时间填写。
5、受伤害经过简述,应写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时所从事的工作,受伤害的原因以及伤害部位和程度。职业病患者应写明在何单位从事何种有害作业,起止时间,确诊结果。
6、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应当提交受伤害职工的居民身份证;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书,或者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职工受伤害或者诊断患职业病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其他存在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
-
工伤保险门诊费报销吗
65人看过
-
报工伤必须去门诊吗?
123人看过
-
残疾人门急诊报销去哪里
132人看过
-
工伤门诊看医后怎么报销?
188人看过
-
工伤保险门诊可以报销吗
51人看过
-
工伤保险门诊费用是否可以报销吗
485人看过
-
工伤门诊费能报销吗?陕西在线咨询 2022-09-04门诊费是可以报销的,工伤治疗费用自己可以去报销,但是前提是已经申请工伤认定,并拿到书的。同时工伤待遇申请表上,应有用人单位盖章的。《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
工伤门诊费可以报销吗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31门诊费是可以报销的,工伤治疗费用自己可以去报销,但是前提是已经申请工伤认定,并拿到书的。同时工伤待遇申请表上,应有用人单位盖章的。《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
工伤住院门诊费怎样报销新疆在线咨询 2022-05-17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先由受伤者所在单位垫付。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对已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由用人单位向经办机构申报结算;继续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由经办机构向工伤保险协议合作医疗机构结算。
-
工伤门诊住院费报销方式广西在线咨询 2022-04-04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工伤住院需要什么手续?首先确定就诊的医院是医保(工伤)定点医院,在办理住院前告之是工伤住院。 在住院治疗期间涉及安装假体等特殊情况时,需要向当地医保部门报告,有个特殊医疗的申请。 剩下的,治疗期间相关的票据都要保留。 如果公司给你们入工伤险了,那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承担,如果没有入保险,则有公司承担医疗费。同样,构成残疾,有工伤保险则由工伤保险里赔偿残疾赔偿金,没有入保险
-
工伤住院门诊费用怎么报销?辽宁在线咨询 2021-03-26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先由受伤者所在单位垫付。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对已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由用人单位向经办机构申报结算;继续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由经办机构向工伤保险协议合作医疗机构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