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名股东的股东权该如何确认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2-09 19:06:12 374 人看过

一、隐名股东的股东权该如何确认

隐名股东的股东权可以通过实际出资确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隐名股东显名需要经过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并进行变更登记。法律保护隐名股东的投资收益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七条

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名义股东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后,向实际出资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法律是如何去保护小股东权益的

保护小股东权益的的方法如下:

1、完善股东的知情权,对董事、监事的质询权,强制控股股东披露其与公司的关联交易的相关信息,使小股东能对其进行监督。

2、强化董事的义务与责任,规定董事不履行义务的救济措施,董事执行职务过程中故意、重大过失损害小股东权益应对小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3、强化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和责任,规定经理不履行维护小股东权益义务的救济措施。

《公司法》第三十三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

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三、隐名股东需要承担的责任是什么

隐名股东的责任如下:

一、如果公司成立了隐名股东承担下列责任:

(一)如果当事人对股东资格有明确的协议约定,公司内部股东知道或应当知道这一事实;

隐名股东在事实上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和资产收益,已实际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的,则此时隐名股东对内承担法定股东责任。

(二)隐名股东以显名股东认缴出资的份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二、公司未成立的,则隐名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为这种情况各股东之间,包括显名股东和隐名股东之间的关系属于合伙关系,作为企业开办者的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n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2日 05: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公司存在挂名股东、隐名股东如何认定公司的股东?
    在公司存在挂名股东、隐名股东的情形下,如何认定公司的股东?挂名股东,又称借名股东、名义股东或空股,是指具有股东的形式特征,但基于与他人(公司其他股东或公司登记股东以外的第三人)的约定,其名下的出资全部或部分由他人投入并由他人享受股东权利的人。与挂名股东相对应,该实际出资的他人通常被称为隐名股东。在公司存在挂名股东、隐名股东的情形下,可按以下规则认定公司的股东:1.公司工商登记有两名股东,但股东之间约定公司全部出资由一名股东投入,另一名股东不出资,也不享有股东权利。这种情形的实质是出资人既想自己独自经营,又想利用有限公司的形式承担有限责任,为了规避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的限制,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且双方对规避公司法的规定通常都是明知的,故应认定公司设立行为无效,该公司实为私营独资企业。公司内部的权利义务关系按挂名协议的约定处理,公司对外债务应由出资人承担无限责任。2.公司工商登记有三
    2023-06-19
    479人看过
  • 隐名股东确认股东会决议无效吗?
    一、隐名股东确认股东会决议无效吗?当事人对股东资格有明确的协议约定,公司内部股东知道或应当知道这一事实,隐名股东在事实上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和资产收益,已实际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应确认其股东资格,保护其应有的股东权益,对内承担法定股东责任。若双方未约定实际出资人为股东或者承担投资风险,且实际出资人也未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管理或者未实际享受股东权利的,显名股东实际行使和操纵因隐名股东出资带来的股东受益,公司其他股东对隐名股东的股东受益存在事实不知情。这时,双方之间关系名为隐名股东实为投资借款,不应认定为隐名投资关系,可按债权债务关系处理。隐名股东作为公司实际股东,应在显名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即与显名股东一起对公司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隐名股东也叫实际投资人,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与隐名股东对应者,通常被称为显名股东。隐名投资是指投资人实际认购了出资,但是
    2023-06-02
    209人看过
  • 确认股东身份:避免隐名股东影响
    按下列原则确认股东资格:1.当实质性证据与形式化证据发生冲突时,应优先适用形式化证据来认定股东的资格。2.在对外关系上,工商登记是对抗第三人最主要的证据。3.在对内关系,应当以股东名册和公司章程记载为认定股东资格的依据;如果公司章程记载与股东名册记载的内容发生冲突,原则上应坚持公司章程优先适用的原则处理。关于隐名股东的法律效力如下:1.如果实质股东与名义股东签订的协议是为了规避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实质股东不会享有股东权利。2.如果隐名股东并未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应认定为实质股东具有股权。隐名股东如何确认股东资格1、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
    2023-07-20
    170人看过
  •  股东资格认定规定:隐名股东的身份确认
    本文讲述的是关于隐名股东和名义股东之间代持股协议的证明问题。在请求认定为公司股东时,隐名股东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但如果隐名股东的目的是为了规避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例如规避法律禁止某些主体投资特定行业的禁止性规定,或者通过他人名义进行投资,那么这种行为将会违反《民法典》的规定,相应的合同也将被视为无效,并且无法保护隐名股东的股东权利。因此,在涉及到股东权益的问题上,隐名股东需要谨慎处理相关事宜。为了证明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代持股协议,在请求认定为公司股东时,隐名股东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同时,需要注意如果隐名股东的目的是为了规避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例如规避法律禁止某些主体投资特定行业的禁止性规定,或者通过他人名义进行投资,那么这种行为将会违反《民法典》的规定,相应的合同也将被视为无效,并且无法保护隐名股东的股东权利。 股 东 资 格 认 定 规 定 有 哪 些 ?根据我国《公司法
    2023-09-04
    80人看过
  • 隐名股东股权确认的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公司法》、《公司法解释三》等法律规定,隐名股东要确认公司股权的,一般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一)隐名股东有充分证据证明已经实际出资或认缴出资。公司股权的确认,不能简单机械地适用股东名册、工商登记资料等,要充分考虑实际出资人的权益,一般来说,谁实际出资,谁就拥有最终的股权。(二)有限责任公司半数以上其他股东明知实际出资人出资。《公司法解释三》规定,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换句话说,其他股东明知隐名股东存在的,也就是默认同意隐名股东持有股权,故应该认定隐名股东持有股权。(三)公司一直认可其以实际股东的身份行使权利的。这是不少隐名股东确认股权的实质性条件,值得注意。(四)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当然了,对隐名股东而言,只要已经实际出资的都可以向公司要求确认股权,只要经过
    2023-03-01
    484人看过
  • 隐名股东股权确认书有什么作用
    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间的协议。虽然这个协议对于公司不具有约束力,但是在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依然有效。它不仅是隐名股东用来约束显名股东的依据,也是证明隐名股东对于公司实际出资的有力证据。根据上海市高院的规定,如果双方在协议中未约定隐名股东为股东或者承担投资风险,并且隐名股东也没有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管理或者未实际享受股东权利的,双方之间隐名投资关系将不会被认定,而是按债权债务关系处理。隐名股东是否实际参加公司经营。在实践中,有的隐名股东不参与公司经营,完全由显名股东行负责,有的则以自己名义行使股东权利。由于公司的社团性,公司的其他股东有权知道公司的投资人是谁。隐名股东以自己名义参与公司经营,行使股东权利,是公司以及其他股东知道并且认可隐名投资行为存在的证据。因此,许多地方的法院均把隐名股东是否实际参加公司经营作为确认隐名投资关系的重要条件。一、隐名股东的法律规定1、隐名投资人虽不是公司名义上的
    2023-02-06
    437人看过
  • 隐名股东确认股权要走什么途径
    一、隐名股东确认股权要走什么途径隐名股东只要实际出资,就能确认股权。在实际股东与名义股东关于利益分配问题发生纠纷时,法院以实际出资确认股权。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法院不认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
    2024-01-24
    353人看过
  • 隐名股东确认股东资格要什么条件
    隐名股东确认股东资格的条件如下:一、隐名股东(实际出资人)主张股权,必须证明其已真正出资。隐名投资者向公司主张股权的,必须首先证明其有出资行为,出资行为是取得股东资格并享有股权的内在表现。2、实际投资者变更工商登记为股东,需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半数以上股东明确表示承认或同意隐名投资者股东身份。隐名股东的类型根据不同的标准,可对隐名股东作不同的分类。1、完全隐名股东与不完全隐名股东。根据隐名股东是否在公司中实际行使其股东权利,隐名股东可分为完全隐名股东与不完全隐名股东。实践中的隐名股东,一是由显名股东负责公司的经营,行使股东权利,隐名股东不实际参加公司的经营管理;一是由隐名股东负责公司的经营,行使股东的权利,而显名股东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实质性联系。前者属于完全隐名股东,后者则属于不完全隐名股东2、协议隐名股东与非协议隐名股东。根据隐名股东形成方式的不同,隐名股东可分为协议隐名股东与非协
    2023-08-07
    214人看过
  • 如何认定隐名股东身份,隐名股东(实际投资人)是否有权转让股权
    如何认定隐名股东身份,隐名股东是否有权转让股权1、隐名股东身份认定隐名股东是否会被确认为实际出资人,主要取决于以下方面:(1)与显名股东间有协议虽然这个协议对于公司不具有约束力,但是在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依然有效。它不仅是隐名股东用来约束显名股东的依据,也是证明隐名股东对于公司实际出资的有力证据。根据上海市高院的规定,如果双方在协议中未约定隐名股东为股东或者承担投资风险,并且隐名股东也没有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管理或者未实际享受股东权利的,双方之间隐名投资关系将不会被认定,而是按债权债务关系处理。(2)不实际参加公司经营在实践中,有的隐名股东不参与公司经营,完全由显名股东行负责,有的则以自己名义行使股东权利。由于公司的社团性,公司的其他股东有权知道公司的投资人是谁。隐名股东以自己名义参与公司经营,行使股东权利,是公司以及其他股东知道并且认可隐名投资行为存在的证据。因此,许多地方的法院均把隐名
    2023-04-27
    474人看过
  • 没有股东名册如何确认股东资格
    昨天,北大科技(600878[行情资料])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和上海银聚等八家公司对此次股东大会质疑的联合声明同时见报,公司第一大股东颐合丰业和上海银聚等其他8家股东的矛盾已然公开,双方争执的焦点集中在股东参会资格的确认问题。在颐合丰业方面提供的大连市公证处的公证书中,公证员只证明参加会议的股东只有一人,代表股份5200万股,代表资格合格,对其他几家的参会要求未做表述。在法律意见书中,律师的表述为其余几家单位及相关人士未按《公告》提交有效持股证明等原件材料,因此判定不具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主体资格。而公司《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中关于参加会议的登记方法,只要求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股东代表持股东单位授权委托书登记。记者会后在被拒绝参会的上海银聚公司董事长程勇处看到了上海方面5家公司的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及委托单位
    2023-06-09
    139人看过
  • 隐名股东退股的隐隐股东怎么行使权利
    隐名股东退股,对于新的隐名股东,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显名股东找隐名股东追偿怎么做可以走执行异议诉讼的途径,向法院出具你们之间的管理协议书,请求法院变更执行人;关于显名股东的损失,你可以基于你们之间管理协议向隐名股东主张赔偿。你手头掌握的证据比较充分,你走诉讼程序申请法院变更是没问题的。1、隐名股东虽不是公司名义上的股东,但由于公司的成立起因于隐名股东的出资,根据资本维持和不变的原则,隐名股东不得抽回资金,逃避风险和责任。2、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出资的,其约定不得对抗公司。但有限责任公司半数以上的其他股东明知实际出资人的出资,且公司已经认可以其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的,如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节,
    2023-07-24
    318人看过
  • 股权转让中隐名股东的认定
    隐名股东是指虽然实际出资认购公司股份,但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投资者。这种情况下,对外产生公示效力和形式要件上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是被记载的他人,隐名人的实质为提供资金者,而不是以自己的名义出资者,一般情况下其动机是为了规避法律。因此,隐名股东不具备股东资格,应认定被记载人为公司股东。对隐名股东出资的资金,应当按照与被记载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处理,这样更有利于建立社会信用和倡导社会公认的价值取向。
    2023-06-09
    247人看过
  • 公司法规定隐名股东如何确权
    一、公司法规定隐名股东如何确权?隐名股东完全可以凭借股东名册、出资证明、股东会决议、利润分配等一系列形式化证据证明自己的股东资格。从《公司法》的规定来看,一个运作规范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具备下列特征:1、在公司章程上被记载为股东,并在公司章程或公司设立协议书上签名或盖章,以表明自己同意受章程或协议的约束;2、向公司投入在公司章程中所承诺的出资份额,即实际履行出资义务;3、在公司的工商登记注册文件中被列名为股东;4、在公司成立后取得公司签发的出资证明书;5、被载入公司股东名册;6、在公司实际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隐名股东最大的困扰是公司章程和工商登记,但公司章程的记载,并非确定发起人股东资格的充分条件,工商登记也并非设权程序,只具有证权功能。二、隐名股东的基本特征:1、隐名股东依合法行为而产生。隐名股东的产生是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在遵守现行法律的前提下依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而
    2023-04-13
    430人看过
  • 股东如何起诉隐名股东赔偿?
    股东可以通过法律诉讼的途径起诉隐名股东赔偿。股东需要根据具体隐名股东的过失,选取不同的方法弥补自己的经济损失。(一)隐名股东瑕疵出资的责任纠纷纠纷陈述:出资是股东最基本最重要的义务,不履行出资义务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公司而言,股东出资形成的资本是其取得独自人格的前提条件,是生产经营活动基础。对股东而言,资本是其权益体现方式。对债权人而言,资本是债务清偿保证。违反出资义务,公司成立前,要承担民法典上违约责任,已足额缴纳出资股东可向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请求赔偿。公司成立后,则属于公司法上的违法行为和损害公司利益的侵权行为,公司将有权向该股东及其他发起人要求履行出资义务或填补出资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为隐名股东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等行为,如果认定其承担法律责任,隐名股东往往会以自己不是公司股东为借口逃避债务的履行。如果认定显名股东承担责任,而其又通常缺少履行债务经济能力。处理办法:为了维
    2023-06-28
    36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怎么确认隐名股东的股权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5-31
      1、隐名股东在请求确认其为公司股东时,需提供证据证明其与名义股东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代持股协议。 2、需要注意若隐名股东以规避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为目的,如为规避法律禁止某些主体投资特定行业的禁止性规定,以他人名义投资,则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签订的合同会因违反《民法典》的规定被认定无效,且不能保护此种隐名股东的股东权利。
    • 什么是隐名股东,如何正确认定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的权利与义务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14
      所谓隐名股东,是指虽然实际出资认购公司股份,但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他人为股东的投资者。与隐名股东相对称的是显名股东,即虽然未出资,但却被登记为形式股东的一方。(1)当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发生纠纷时如对公司分配的利润应由谁享有,应由谁行使股东权利等,应当依据当事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来认定。一般而言,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就隐名出资问题都会存在一定的协议。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只要双方
    • 如何确认公司股东资格隐名股东的地位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7-13
      按下列原则确认股东资格: 1、当实质性证据与形式化证据发生冲突时,应优先适用形式化证据来认定股东的资格。 2、在对外关系上,工商登记是对抗第三人最主要的证据。 3、在对内关系,应当以股东名册和公司章程记载为认定股东资格的依据;如果公司章程记载与股东名册记载的内容发生冲突,原则上应坚持公司章程优先适用的原则处理。 关于隐名股东的法律效力如下: 1、如果实质股东与名义股东签订的协议是为了规避法律的强制
    • 确认隐名股东股权公司的方式
      新疆在线咨询 2024-11-27
      直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隐名与显名股东之间是许签订代持股协议的。实际股东成为显名股东的条件,经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这实际上等同于股权的对外转让。根据《公司法》解释三,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
    • 什么是隐名股东,如何认定隐名股东的身份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3-09
      一、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且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均记载为他人的实际出资人。 二、隐名股东的身份认定是: 1、与显名股东间有协议。虽然这个协议对于公司不具有约束力,但是在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依然有效。它不仅是隐名股东用来约束显名股东的依据,也是证明隐名股东对于公司实际出资的有力证据。 2、不实际参加公司经营。在实践中,有的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