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生活困难如何给付扶养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2 08:45:03 469 人看过

一、丈夫生活困难如何给付扶养费

1、应当根据当事人的主张,按照现有证据,结合具体情况予以裁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其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条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二、抚养费的支付方式

在抚养费的数目确定后,涉及到一个如何履行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1、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如果上述理由发生以后,不抚养孩子一方,如果不增加费用,由抚养一方承担,显然不太公平。当然,无论生活费、教育费都应从实际出发,对于涉及数目较大的,必须由双方协商确定,否则将由决定的一方个人承担。现在较为突出的是择校费。如农村孩子送到贵族学校学习。一次性要交五万、十万元,都应由双方协商费用如何承担。

至于减少与免除子女抚育费,主要是针对供养人的给付能力降低和经济收入减少;或子女虽未满18周岁但已有劳动收入,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自己的生活所需这些情形。由于目前在实践中,按月支付较多,所以抚养费的变更一般都以增加的占绝大多数。从上面内容可知,未实际抚养子女一方是否具有固定收入,会直接影响到子女抚养费的计算标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8日 15: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扶养相关文章
  • 支付生活费,如何计算扶养费的数额
    确定被扶养人生活费金额的方法:根据被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被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度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如果是未成年人,计算到18岁,没有劳动能力,没有其他生活来源,计算20年。但60岁以上的,每年递减,75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怎么支付子女的扶养费1、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
    2023-08-06
    182人看过
  • 扶养费给付如何履行
    1、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夫妻扶养费认定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确实已出现了许多富裕家庭,生活水平要远高于社会一般水平,家
    2023-08-12
    141人看过
  • 生活困难抚养费会不会少
    生活困难能少付抚养费,以下三种情况也可以适当减少抚养费:1、因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能够负担的;2、因犯罪要服刑,无力支付的;3、抚养子女一方再婚的配偶愿意抚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抚养费法院会不会强制执行法院会强制执行抚养费,只要直接抚养费根据生效判决提出申请。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如果不直接抚养方拒不支付孩子抚养费,直接抚养方可以就其行为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支付的,直接抚养方可以根据生效判决请求法院对不直接抚养方进行强制
    2023-07-25
    198人看过
  • 子女不给赡养费,父母生活困难怎么办?
    法律上规定,子女对父母需负担赡养义务。但是,现在许多人成家后,跟父母分开过日子,慢慢地就忽略了履行赡养义务。或者有多个兄弟姐妹的,各自推脱不负担赡养义务。如果这时候的父母已经没有劳动能力,在没有任何收入的情况下,可能会导致父母生活困难。实践中,子女不给赡养费并导致父母生活困难的,父母可以将其列为共同被告到法院起诉,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如果因赡养费导致父母生活困难的,符合先于执行的情况,可以向法院申请先于执行。因为出现下列情况的属于先于执行的受案范围:1、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2、追索劳动报酬的;3、需要立即制止某项行为的;4、需要立即返还用于购置生产原料、生产工具货款的;5、需要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的;6、追索恢复生产、经营急需的保险理赔费的;7、需要立即返还社会保险金、社会救助资金的;8、不利己返还款项,将严重影响权利人生活和生产经营的。不过,子女不给赡养费导
    2023-04-10
    188人看过
  • “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问题
    1、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这是民法典设立的离婚救济制度,是对离婚可能引起的消极后果的一种补救措施,旨在保护弱势群体,体现抚弱济贫的社会主义道德要求。而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中,又作出婚前给付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在离婚时可要求返还所送彩礼的规定。那么,生活困难方是否既可以要求另一方给予帮助,又可要求返还彩礼呢?对此持肯定态度。(1)首先,这是两种不同且并行不悖的制度。前者是一种救济措施,其既是人与人之间互帮互助的体现,又是夫妻之间互相扶养的法律义务在婚姻关系解除后的合法延伸。后者则是一种返还请求权,是基于结婚目的落空而产生的请求权。(2)其次,两者的请求权主体有所不同。前者只限于夫妻中的一方而已,不再涉及其他人。而对于返还彩礼的请求权主体,如前所述,可以为当事人的父母。所以,困难一方在提出返还彩礼
    2023-03-19
    141人看过
  • 丈夫出车祸妻子有无被扶养人生活费
    一、丈夫出车祸妻子有无被扶养人生活费?丈夫出车祸妻子一般是不能索要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作为被扶养人需满足:1、受害人依法应当对其承担扶养义务的;2、被抚养人系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作为受害人成年近亲属的配偶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必须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和无其他生活来源方可作为交通事故中被扶养人的范畴。二、交通事故被扶养人生活费怎么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
    2023-04-27
    174人看过
  •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是什么意思
    一、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是什么意思《民法典》:“民法典第五编婚姻家庭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造成生活困难,应构成绝对地低于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而非较之以前的生活水平相对降低。二、注意区分婚前给付财产的不同性质情侣双方互赠礼物是常见的事。一旦双方分手,赠送的礼物是否归还,首先要准确确定赠与财产的性质。如果是属于彩礼,是基于风俗习惯定亲所用,则应当予以归还;如果属于价值较大的物品,如房屋、高档耐用品(摄像机,彩电)等,属于与结婚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则是附条件的赠与,也应当返还。如果财产出现正常的损坏或折旧,一般不考虑支付赔偿。至于情侣之间平时正常外出消费或购买衣物、食品等支出,不宜再处理。因此
    2023-06-04
    200人看过
  • 面临离婚困境,生活困难如何应对?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可以向另一方求助。协助方式可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一方可以用个人财产帮助生活困难的人,也可以用其他方式帮助有困难的人。但是,一方对另一方的经济帮助不能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混淆。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有负担能力的,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时债务一方不承认怎么办如果一方不承认离婚时的债务,则另一方需要对其主张进行举证。法律规定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中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023-07-21
    153人看过
  • 生活困难是否会对抚养费产生影响?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离婚后,生活困难的可以减少抚养费。付给一方的收入明显减少,经过努力还在较低的水平;付给一方没有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的直接给另一方抚养子女;付给一方因违法犯罪失去经济能力,在恢复人身自由之后,要按照原协议给付。如果一方直接减少抚养费又超过原有的抚养能力,子女有权要求恢复或者增加抚养费。起诉减少抚养费开庭技巧起诉减少抚养费开庭技巧如下:大家,在开庭时当事人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可以要求法院重新调查证据、鉴定或勘验,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抚养费纠纷,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
    2023-07-01
    103人看过
  • 妻子患病丈夫应不应该支付扶养费
    答案是肯定的。我国《民法典》第1059条明确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也就是说,合法登记的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这种扶养义务时法定的,具有法律的强制性,是基于婚姻家庭关系的责任而产生的。这种扶养关系,是保持婚姻家庭的和睦平等的基本要求,有利于增进夫妻间的情感,有利于加强夫妻间在物质上的帮助和精神上的慰藉。只要妻子所患疾病及丢失工作的情况属实,且能够证明妻子患病未痊愈期间丧失劳动能力,妻子即可依法向丈夫主张扶养费,用以维持基本的医药费和基本生活。
    2023-06-14
    131人看过
  • 生活不困难一定要赡养吗
    生活不困难也能索要赡养费的。赡养费一般是指具有负担能力的子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费用,精神上的必要呵护等法定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生活不困难也能索要赡养费吗可以索要,但是一般来说子女是可以不给付赡养费的,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因而,当父母在经济上或物质上需要帮助时,子女必须尽其赡养义务;而当父母在经济上生活上没有困难时,子女可不给赡养费。《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人民法院认定赡养费的标准包括:当地的经济水平、被赡养人的实际需求、赡养人的经济能
    2023-07-29
    436人看过
  • 赡养费是否可以与生活困难相关联?
    生活不困难也能索要赡养费。赡养费是子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费用,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给予物质上的费用帮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可以索要十几年的赡养费吗?可以索要十几年的赡养费。并且不会受到时间限制。根据民法典的相关法律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且请求支付赡养费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2023-07-10
    188人看过
  • 夫妻分居丈夫给生活费影响离婚吗
    一、夫妻分居丈夫给生活费影响离婚吗民法典规定,男女分居满两年,感情破裂而离婚的,不影响共同财产分割,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二、分居离婚要注意哪些问题分居离婚中要注意的:1、分居多久都不可能自动解除婚姻关系,必须办理离婚手续,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的,可去民政局协议离婚,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2、因感情不和分居时间满两年的,一方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3、分居原因必须是因感情不和分居,而其他原因如:工作调动、学习进修等均不符合这项规定,即使分居两年以上,也不能以分居为依据,要求人民法院判决离婚;4、分居满两年后,对方仍然不同意离婚的,但是符合法定离婚条件的,同时有证据证明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即使对方坚持不肯离婚,法院也会判决离婚。5、在没有分居事实,对方又不同意离婚的时候,分居只是可以判决离婚的条件之一,而不是必须。没有分居事
    2023-03-29
    74人看过
  • 离婚后如何克服生活上的困难
    离婚后生活困难可以要求有经济条件的一方给予帮助。生活困难的情况有:1、一方没有经济收入;2、有经济收入但经济收入较低;3、没有住所,需要抚养未成年子女;4、其他生活困难的情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有负担能力的,应当给予适当帮助。有困难的一方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一定数额的钱,或者要求对方提供房屋的居住权等,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后存款可以分吗如果存款被一方隐藏,离婚后才发现或者离婚时没有分配存款,离婚后可以起诉法院重新分割,法院应当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
    2023-07-07
    456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扶养
    相关咨询
    • 患病生活困难法院怎样判决丈夫给付扶养费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8-07
      患病生活困难法院判决丈夫给付扶养费的方式: 应当根据当事人的主张,按照现有证据,结合具体情况予以裁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其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 赡养扶养与生活困难的区别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27
      “抚养”、“扶养”、“赡养”这三者到底有何区别?律师:赡养,是指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晚辈对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长辈在物质和生活上给予照顾和帮助;扶养,是指夫妻双方、兄弟姐妹等同辈之间在物质和生活上的相互帮助;抚养,主要是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长辈对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晚辈的抚育、教养。
    • 生活困难的丈夫如何向法院提出赔偿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02
      患病生活困难法院会依法判决丈夫给付抚养费。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患有重大疾病,一方负有法定抚养义务却不支付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夫妻财产。法律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
    • 法律上的赡养,扶养,扶养、扶养与生活困难的区别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24
      “抚养”、“扶养”、“赡养”这三者到底有何区别?律师:赡养,是指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晚辈对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长辈在物质和生活上给予照顾和帮助;扶养,是指夫妻双方、兄弟姐妹等同辈之间在物质和生活上的相互帮助;抚养,主要是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长辈对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晚辈的抚育、教养。
    • 生活困难要不要要少付抚养费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6-05
      生活困难能少付抚养费,以下三种情况也可以适当减少抚养费: 1、因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能够负担的; 2、因犯罪要服刑,无力支付的; 3、抚养子女一方再婚的配偶愿意抚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