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关于工伤和交通事故双重赔偿的认定有哪些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3 02:54:49 382 人看过

一、关于最高院关于工伤和交通事故双重赔偿的认定有哪些样的

最高院关于工伤和交通事故双重赔偿的认定是只要在上下班的途中发生非劳动者本人的原因就可以按工伤的条款来进行处理,同时还可以得到交通事故的主责任方给出的赔偿,这都是法律可以得到支持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交通事故误工费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交通事故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为:

1.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2.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定赔偿数额。

3.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依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包括地区经济环境,当事人的身份,当事人的家庭背景,当事人在案件中责任的大小,社会影响力等由法官依据自由裁量权在一个类似客观合理适当的范围内进行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三条 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v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4日 05: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最高院关于建筑工地工伤赔偿的规定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在工地受伤肋骨骨折算轻伤二级能赔偿多少钱在工地上受伤,导致肋骨骨折2根的,能赔偿以下费用: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二、工伤脚骨折怎么赔偿脚骨折工伤的赔偿: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2、停工留薪期内工资按原待遇发放;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当地标准发放。如果造成伤残的,还需要根据伤残等级进行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一、二款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
    2023-06-22
    192人看过
  • 双重赔偿:交通事故与工伤赔偿的争议点
    交通事故与工伤是可以双重赔偿的。具体情况如下:1、只要是在交通事故和工伤发生竞合的情况之下,则在赔偿的时候就可以进行双重的赔偿;2、对于已经发生的医疗方面费用、护理费用以及康复费等费用和已经获得相应的赔偿的,则不应当再进行重复的赔偿。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具体划分如下:1、非机动车驾驶人以及行人无过错的,则由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2、非机动车驾驶人以及行人存在过错,根据其过错的程度适当减少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如果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则只需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3、如果受害人和机动车一方对交通事故都无过错的,则对应损失由双方分担;4、交通事故如果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以及行人故意造成的,则机动车一方可以不承担相应责任。二、申请工伤鉴定的流程如下:1、当事人到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鉴定申请并填写工伤申请认定表,提交当事人在所在企业盖章同意伤者进行工伤认定和《工伤认定决定书》、
    2023-07-01
    82人看过
  • 最高院关于交通肇事的量刑标准有哪些
    最高院关于交通肇事量刑的规定:如果致一人死亡或者三人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致三人以上死亡,负事故同等责任;或者造成公私财产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力赔偿额高于三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交通事故车主责任根据相关法律,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因此,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或三人重伤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不构成犯罪。如果负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则构成交通肇事罪。二、发生车祸要负刑事责任吗发生车祸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需要结合肇事方有无违规、事故责任认定、车祸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等综合判断,比如:负事故的主要或全部责任,给对方造成重大损失的或者有
    2023-03-31
    441人看过
  • 最高院关于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
    1、直接财产损失直接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利益的直接减损。通常包括车辆、随身携带财产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现场抢救、善后处理的费用等。2、间接财产损失间接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利益的间接减损通常包括停运等损失,受害人能够证明可预期取得的间接经济利益遭受损失,就可以要求赔偿。比如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纯利损失、司机工资支出、公路规费、工商运营费等。法律依据是1999年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42次会议通过,自1999年2月13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一、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证明材料有哪些如果财产已经毁损,那么需要提供购买发票,没有发票的,根据市场价进行评估。如
    2023-02-17
    227人看过
  • 最高院关于事实婚姻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因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又为周围的群众所公认。也就是说,不仅内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内容,在外部形式上还应有为社会所承认的夫妻身份。这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形式上的重要区别。一切违法的两性关系和行为,均不具有夫妻的名义,群众也不会承认其为夫妻。4、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不具有法定的结婚登记要件,这是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区别的主要标志。在我国,不论当事人是否举行过结婚仪
    2023-02-28
    135人看过
  • 交通事故工伤双重赔偿索赔程序是怎样的,可以主张哪些赔偿
    劳动者可以将肇事者与用人单位一起告上法庭,也可以分别起诉。由法院立案审查,然后送达法律文书,进行开庭审理,最后进行判决。当然,如果在诉讼中三方达成一致,可以进行调解结案。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第十一条于《工伤保险
    2024-04-19
    99人看过
  • 东莞交通事故误工费双重赔偿有哪些规定
    一、东莞交通事故误工费双重赔偿有哪些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非常明确地规定劳动者向第三人提起人身损害赔偿应当支持。所以,当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待遇发生竞合,职工可以依照不同的法律规定分别获得救济。二、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第2项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入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误工时间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确定;依此无法确定的,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和恢复状况等确定。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3条受害人的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
    2023-06-02
    157人看过
  • 关于工伤赔偿的最新规定有哪些
    关于工伤赔偿的最新规定有哪些具体赔偿新规定修改内容如下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十三、第三十三条改为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修改为:“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第一款第(三)项修改为:“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十四、第三十四条改为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修改为:“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第二款修改为:“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
    2023-04-24
    353人看过
  • 认定交通事故工伤的时限是多久,交通事故工伤能双份赔偿吗
    一、认定交通事故工伤的时限《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这里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时间条件为上下班途中;二是特定对象条件为机动车伤害。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限:1、用人单位须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者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二、交通事故工伤能双份赔偿吗《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中明确规定,该《办法》第28条第1项规定,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但现在这个《办法》已经失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按《工‘
    2024-01-19
    435人看过
  • 双重劳动关系的工伤认定有哪些
    双重劳动关系工伤认定的条件是:1.劳动关系在同一时间内应该具有唯一性;2.国家并未禁止双重或多重劳动关系,职工在实际用人单位因工作原因受伤,符合工伤认定范围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没有签劳动合同受伤员工可以申请工伤赔偿吗可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出现工伤的,受伤职工仍可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要求工伤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应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赔偿全部的工伤待遇。如果用人单位与职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成立,也就是说双方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职工因工作原因受伤的,仍属于工伤,可以要求工伤待遇。在处理工伤时,应该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工伤并治疗终结后再申请伤残鉴定,之后再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等情况确定具体的工伤赔偿金额。对于赔偿金额,如果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二、员工受伤要怎么报工伤员工受伤可以受伤之日起一年内向当地人
    2023-02-18
    146人看过
  • 关于工伤和交通事故
    劳动仲裁程序
    交通事故与工伤待遇竞合的规定是在劳动者人身权受到第三人侵害的同时又被劳动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的,如劳动者分别提起侵权损害赔偿之诉及申请工伤保险赔偿仲裁的,对于侵权损害赔偿的请求和不服工伤保险赔偿仲裁裁决提出的请求,法院应分别依法作出判决。一、根据上述规定,劳动者因交通事故被认定为工伤的赔偿有以下几种情形。(一)不能同时获得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与工伤赔偿的情形当受害人为用人单位机动车的乘客或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方仅为用人单位一方,且受害人又被认定为工伤,那么,受害人只能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即不能同时获得用人单位的人身损害和工伤双重赔偿。当受害人既符合交通事故构成又符合工伤事故构成,如果单位既按交通事故向受害人赔偿损失,又按工伤赔偿损失,则赔偿了双倍损失,这不符合法律的公平原则。(二)同时获得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与工伤赔偿的情形1、当受害人乘坐或驾驶本单位的机动车与非本单位的机动车发生
    2023-03-12
    339人看过
  • 最高院关于工伤认定司法解释有哪些内容?
    最高院关于工伤认定司法解释有哪些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14年4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13次会议通过)为正确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工伤保险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行政审判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一条人民法院审理工伤认定行政案件,在认定是否存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本人主要责任”、第十六条第(二)项“醉酒或者吸毒”和第十六条第(三)项“自残或者自杀”等情形时,应当以有权机构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结论性意见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等法律文书为依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事故责任认定书和结论性意见的除外。前述法律文书不存在或者内容不明确,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就前款事实作出认定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其提供的相关证据依法进行审查。《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
    2023-08-17
    454人看过
  • 职工发生交通事故工亡和交通事故双重赔偿吗
    一、职工发生交通事故工亡和交通事故双重赔偿吗1、职工发生交通事故工亡,不可以对同一赔偿事项进行双重赔偿。死亡赔偿金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侵权人已赔偿但低于工伤保险待遇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补足差额部分。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023-06-12
    378人看过
  • 最高院对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做出了哪些规定
    一、最高院对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做出了哪些规定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内容规定: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二、交通事故中赔偿需要多久到账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十日内到
    2024-01-01
    23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与交通事故赔偿双重赔偿关系中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2-05
      1、可以向单位主张工伤待遇,向车主主张交通肇事赔偿待遇; 2、向一方索赔后,另一方可能会拒赔,如为获得双重赔偿,必须注意掌握其中的技巧; 3、已获得双倍赔偿后要求退还必须有法律根据,就目前而言单位难以找出退还的明确法律依据; 4、单位给予你工伤赔偿后不能向肇事方索赔,单位没有这权利; 信报的一名投递员王建军上班途中在丰台东大街路口被私家机动车撞伤,双方负同等责任,之后经过与律师的配合,投递员获得了
    • 最高院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多少啊,标准是哪些样的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26
      工伤保险赔偿和侵权损害赔偿竞合案件中具体赔偿项目如何认定 对于工伤保险赔偿和侵权损害赔偿竞合案件中具体赔偿项目的确定,目前审判实践存在不同的认识和处理方式。我们认为,对于工伤保险赔偿和侵权损害赔偿竞合的案件,还是应当考虑工伤和侵权案件两种不同赔偿制度的特点和功能。经过对两种赔偿制度所确定的赔偿项目的比较和分析,我们认为,工伤保险赔偿和侵权损害赔偿中相同并存在重复的项目主要有这样一些,即:工伤保险赔
    • 法律有哪些关于交通事故工伤赔偿的规定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9-19
      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鉴定意见的(二)提供虚假诊断证明的(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 工伤和交通事故现在可以双重赔偿吗?工伤和交通事故可以双重赔偿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03
      1、工伤和交通事故现在可以双重赔偿的,但是医疗费用的部分不能双重获得赔偿的。2、法律依据参考:《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浙政发〔2009〕50号)精神,原执行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条例〉有关事项的通知》(浙政发〔2003〕52号)中“职工因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伤害被认定或视同为工伤的,其待遇按总额补差的办法支付”的规定作如下调整:在遭遇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伤
    • 关于因交通事故导致工伤赔偿的规定有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1-03-22
      因交通事故而导致的工伤事故即交通事故与工伤事故两种责任竞合时受害人如何获得赔偿,我国法律和行政法规均未作规定,相关规定主要见于一些部门规章和司法解释之中。 2004年1月1日实施的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2、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可见对职工因公外出期间发生事故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