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了承诺书有效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6 19:41:11 387 人看过

具体要看签订的合同条款,如果不存在法定可以反悔的情形,也可以反悔,但是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不存在欺诈、胁迫或显失公平的,不能反悔。

一、离婚协议签好后悔了算一方违约吗

夫妻一方签订完离婚协议后,如果还没有完成离婚登记的,可以反悔重新协议财产分割,协议不成的,可以由法院判决。若已完成离婚登记的,可以在一年内向法院提出撤销或变更协议,但协议不存在订立时欺诈、胁迫情形的,法院驳回当事人请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二、拆迁协议是否可以违约

如果双方已经签字的话就协议而言已经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有异议只能怪自己没有审慎对待,但如承在重大误解或受协廹而签订的协议导致财产损失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般来说,《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一经签订,房屋拆迁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不允许反悔。但是,由于房屋拆迁涉及的法律关系比较复杂,在下面4种情况下,《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可以反悔。

1、与房屋拆迁有关行政许可撤销或确认违法。房屋拆迁依托于政府的行政许可,如果政府行政许可行为被撤销或确认为违法,据此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的合法性就存在问题,当事人可依法请求确认《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无效。

2、房屋估价机构违法或估价不合理。房屋拆迁依托于房屋估价机构的估价行为,如果房屋估价机构不是依法选定的,或者房屋估价机构不依法进行估价,或者房屋估价结果显失公平,当事人可依法请求变更或撤销《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

3、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如果在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过程中存在其他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情形,存在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的情形,受损害方有权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合同。

4、未成年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签的协议。如果《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是由家庭中的成年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签的,则可以追认该协议无效。

当发生上述情况,房屋拆迁当事人完全可以对《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反悔,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变更或者撤销《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或者确认《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无效。

三、离婚协议后一方反悔是否生效

离婚协议后一方反悔是否生效,需视情况而定:

1、如果双方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的,则一方反悔的也不影响离婚协议生效;

2、如果一方反悔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回或者变更离婚协议,如果法院审理后认为不存在胁迫、欺诈情形的,会驳回诉讼请求,此时协议仍会生效。

一、协议离婚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提交身份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讲明《民法典》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3、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说明书》,《申请离婚登记说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4、等待三十日离婚冷静期;

5、离婚冷静期过后,双方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登记,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做监督人;

6、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二、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协议可以反悔吗

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协议可以反悔。但是反悔须具备两个条件,具体如下:

1、在双方离婚一年内提出,依照法定程序向法院起诉;

2、在订立财产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情形,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予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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